港男陈同佳去年2月涉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返港,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鑑于香港法院只以他所承认的洗黑钱罪行判刑,陈即将在10月出狱。台湾的法务部周四(17日)发新闻稿,呼吁港方应持续积极侦办,续押追诉陈同佳的杀人罪嫌,还被害人及家属公道。
台法务部指,衡量斟酌案件被告及被害人均为香港居民,香港检警机关也已掌握诸多未提供台湾检警的在港证据,并怀疑被告可能在香港已预谋犯案,强调香港非无管辖权;又称陈同佳所犯涉嫌杀人的重大刑案属于"万国公罪",认为香港检警机关应依其司法程序,持续积极侦办。
台法务部又呼吁港方,秉持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在陈同佳另案刑满释放前,积极续押追诉;台方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迅速提供此案在台相关证据,使港方得以充分掌握台港两地全案事证,以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刑责,实现公平正义。另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周四表示,陈男疑似在香港就有预谋迹象,指香港警方掌握未提供予台方的证据,应积极续押追诉。
据悉陈同佳杀害潘晓颖逃回香港后,负责侦办的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先后于2018年3月、4月间,透过法务部经由行政院陆员会向香港政府提出2次司法互助协请调查取证,至今未获港方回应;陈同佳于案发后已潜逃回港,经士林地检署发布通缉,透过法务部经由陆委会向港府提出遣送被告赴台接受侦审,亦未获回覆。
保安局发言人今晚回覆东网查询指,台湾杀人案的陈姓疑犯,在律政司充分及全面考虑了香港警方调查及搜集的证据后,被控在香港干犯洗黑钱罪及被定罪,现时正在香港监狱服刑。在囚人士获释的时间须视乎不同因素,当中包括他在狱中的行为表现。特区政府不评论个别个案或其出狱时间。现时特区没有法律将台湾案疑犯移送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