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星期五(12月27日)说,他们将对有关警察在直播中展示一名香港记者证的事件进行调查。
香港自由新闻报道,香港警方星期四(12月26日)在大浦超级城的一次抗议活动中截查《立场新闻》(Stand News)副采访主任陈朗升。现场的警方指挥官称,立场新闻记者“搞事”,并且警告记者“自己会认得记者”,“这间报馆有问题”,记者是“黑记”等等。警方在要求陈朗升出示记者证后,在直播镜头前展示该记者证件前后长达40秒,导致该记者的身份暴露无疑。
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星期五表示,事件中负责截查的有关警员“是有不对的地方”。他说:“警方将主动了解和调查这次事件,有需要时会配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调查工作。”
香港媒体《立场新闻》总编钟沛权表示,在直播中展示记者证的警员涉嫌违反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他们将就此事件向私隐专员公署提出正式投诉。
香港记者协会发表声明指出,部分前线警察的行为已经失控,强烈谴责警察行为涉嫌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呼吁警方及私隐专员介入调查,停止一切扼杀新闻自由的行为。
香港私隐条例第64(2)条规定,任何人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获取该人资料并公开披露,导致当事人蒙受心理伤害,不论其意图如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5年徒刑,罚款100万港币。
此外,在星期五的记者会上,港警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表示,从星期一(12月23日)至星期五凌晨,香港警方共拘捕336人,包括244男92女,年龄介于11至54岁,涉及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及阻碍警察办公等。
江永祥介绍,平安夜及圣诞节两天,港警共使用76发催泪弹、33发橡胶弹、布袋弹14发,以及12发海绵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