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6日开始进一步加强监控大陆出口到外地的医疗物资质量,大陆企业需提交书面声明,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地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才可出口防疫物资。当局亦列明出口非医用口罩时,应符合大陆或国外质量标准。
3部门联合发布《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公告,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包括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符合大陆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对于4月26日前已签订的采购合约,企业出口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
当局亦将进一步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周日起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註册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衣、呼吸机、红外线体温仪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声明,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地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会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註册生产企业清单"验放。
大陆、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早前亦联合发文,自4月1日起,出口防疫物资的企业报关时,除提供上述文件外,须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大陆医疗器械产品註册证书。不过,大部分企业未获药监部门发出的医疗器械产品註册证书,令计划出口的防疫物资一度滞留货仓,最新措施将有效解决供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