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21晚宣布,明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法新社)
中国人大今晚(2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记者会,公布今年全国人大会议议程,其中,第5项为"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正式认证"港版国安法"存在。《明报》指出,议案将于下周四(28日)表决。
中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今晚宣布明天(22日)展开的全国人大会议议程,证实将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据《香港01》报导,"港版国安法"主要针对四类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其中恐怖活动为《基本法》23条所未包涵。而《基本法》23条所列的7点内容中,叛国、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都是"港版国安法"所没有的。
有记者问到这项草案的考量,张业遂表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将根据新的形式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完善一国两制体系,"关于这项议程的具体内容,请关注明天上午的会议。"
《明报》报导,人大会讨论授权人大常委会就国家安全立法,以直接在香港实施,绕过立法会程序,不须香港自行立法,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进行。国安法范围包括禁止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国干预及恐怖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