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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你想知道的六个问题

www.creaders.net | 2020-05-23 10:48:58  BBC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有关制定香港《国安法》的草案,包括把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和外部势力干预等内容,在不经香港立法会审议下,直接纳入香港《基本法》实施,此举引发香港及国际社会强烈反应。

香港去年6月因为《逃犯条例》修订争议引发大规模抗议,示威诉求从反对一个可能会把嫌疑犯带到中国大陆境内审理的条例,演变成更广泛的民主诉求,抗议活动亦越趋暴力,新冠疫情稍为缓和,示威亦有重燃的迹象,各界预料《国安法》会引发新一波的示威浪潮。

中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张业遂强调,这是因应“新形势”,“完全必要”的决定,香港民主派认为北京把香港推向“一国一制”,完全无视香港《基本法》。美国总统川普明言,如果香港实行《国安法》,将会作出强硬回应。英国末代港督彭定康形容这是“对香港自治、法治和基本自由的全面攻击”。

港版《国安法》与《基本法》23条有什么关系?

2003年,香港时任特首董建华政府推动23条立法时遭到社会强烈反对,触发当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纪念日有50万人参与大游行,示威者担心23条会限制港人言论、集会自由,港府原本在游行后,计划坚持把草案提交立法会恢复二读,但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宣布辞职,港府撤回方案。

自此,23条成为了“政治毒药”,直至近期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引发的“反送中”示威中,反对23条的标语偶尔亦会出现在示威者的文宣当中,而北京一直对23条久久未能通过“耿耿于怀”,近日不断有消息传出,北京希望香港尽快通过基本法23条立法。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多次表示,23条是香港宪制责任,但需要在正确时机与良好气氛下才能推行。

中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晨周五(5月22日)表示,23条自2003年受挫以来,法例在香港被人“污名和妖魔化”,“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而现在“一国两制”在香港遇到新风险和新挑战,特别是去年修例风波,有“反中乱港势力主张独立”、自治、公投、歧视和排挤中国大陆在港人员,污损国旗国徽,暴力对抗警方执法,瘫痪政府立法会,这些行为“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而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执行机制存在“不健全、不适应、不符合的短板问题”,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制止和惩治。

去年区议会选举,香港民主派取得压倒性胜利。在今年稍后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民主派称将努力推动“35+”计划,希望可以取得立法会70个议席中的过半议席。有分析认为,北京大力推动《国安法》之时,已经不再优先考虑建制派选情会否遭受打击,显示了北京对香港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的决心。

根据中国人大官方发布的草案内容,这次加入的《国安法》将包括颠复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并要求港府设立国安机构和执行机制或是有由中央政府按需要在香港设立负责国家安全的相关机关,并要求特首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国家安全相关的报告。

新《国安法》中颠复国家政权、分裂国家、外部势力干预的内容与23条重叠。

根据《基本法》第23条,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对BBC中文表示,23条最初需要“香港应自行立法”的原意,是考虑到香港和中国大陆存在不一样的司法系统,其中最显著的分别,是《国际人权公约》在香港有效,但在大陆则无效,而目前在中国实施的《国家安全法》的定义,明显不受《国际人权公约》限制。

他认为,中央的做法,本身就违反了《基本法》23条,这些法例应该由香港“自行立法”,他说,“中央今次选择由人大帮香港度身订造法律,就不需要符合人权的规模,即把国内那一套搬到香港去。”

亲北京阵营认为,《基本法》23条是指香港“应自行立法” ,并没有规定只能由港府去做。

什么是《基本法》附件三?

此次草案列明,香港的《国安法》将直接列入放在《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布实施。亲北京阵营认为这本来是属于中央政府本身有的权力,但这个过程被香港民主派形容是抢夺香港的立法权。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8条,凡在附件三的法律,由香港“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基本法委员会”、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

目前《基本法》附件三列出的“全国性法律”,包括中国国籍法、中国领海声明、中国外交特权、中国国庆日决议、中国国徽命令等等。这些法律为中国全国均生效的法律。今次人大推出的是为香港特设的港版《国安法》。

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张达明认为,《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本身应该是指该条例在全国地区实施,然后包括香港,但今次人大的做法,是制定一条“只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这违反了附件三的原意。

《国安法》与“反送中”有关吗?

去年6月,香港“反送中”争议源自一个可以把在港嫌疑犯押返中国大陆境内受审的《逃犯条例》修订案,如今香港民主派认为,《国安法》比起《逃犯条例》修订案更严苛,中方提出可以在港设立国家安全机构,引发外界关注《国安法》会否涉及“跨境执法”或把港人押返大陆受审等问题。

“反送中”示威因为港府迟迟不肯撤回《逃犯条例》修订案,从相对和平的游行,逐步演变成连场暴力冲突,示威者提出“五大诉求”,包括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落实普选、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释放被捕人士和撤回“暴动”定义等。众多诉求中,港府只撤回《逃犯条例》修订,并强调不会屈服于示威者的暴力威胁,未有回应其他诉求。

中国大陆近年来加速扩大在香港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影响力,被外界视为削减“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原有生活方式,加剧了“反中”情绪。“反送中”示威者多次针对中国国旗及国徽,亦有人举起港英时代或“香港独立”的旗帜,在疫情期间“反中”情绪升温,有商店明言拒绝大陆客人。

尽管众多分析指出,“香港独立”或“恐怖主义”目前并非示威者主流的意识形态,但示威转趋暴力化、针对中国象征加上香港示威者表明会争取英美等国家的支持,成为了北京方面推动香港《国安法》的借口。

谁会受到影响呢?

示威人士、媒体、法律界、民主派政治团体、非政府组织、与外国政客有联系的政客等等,全部都有可能受到《国安法》的影响。

港区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明言,香港过去数年曾发生不少挑战和冲击国家安全的事件,包括污辱国旗国徽、破坏和攻击中央驻港机构,并举起外国旗帜,结合外国势力,破坏国家安全,他指出以上行为都是《基本法》23条所不容许,人大会议研究如何保护“一国两制”和维护国家安全,再研究日后如何跟进。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5月22日表示,《国安法》“不仅不会影响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且会使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

他表示:“‘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法律制度不会变,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利益将继续依法得到保护。在国家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的情况下,香港必将发展得越来越好。”

香港学运领袖、民主派团体“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表示,“港版国安法”是“为国际战线手足度身订造”。

在香港示威中,“国际战线”指一群主力向外国政府进行游说工作的人,当中包括黄之锋,他们在示威期间到美国游说,呼吁美方通过《香港人权民主法案》。

黄之锋强调自己没有后悔推动美国政府通过实施《香港人权民主法案》,会继续延续“国际战线”,但不排除自己的组织会被取缔。

他说无谓强作乐观,“香港会变成怎么样?又有多少人会被控告?会取缔多少组织?会不会被‘送中’(送回中国)?被捕或入狱,自己都尚算有过几次经验;但后者会疯狂到什么程度,甚至几个月后自己会在哪里,其实未必向身边的人交待得到。”

过往有多起例子,中国的维权人士、律师和记者,会因为对政府的批评而被指犯下国家安全的罪名,香港担心新《国安法》也会影响香港的活动人士。

以纪念“六四”和推动中国民主发展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担心《国安法》会以言入罪,担心“支联会”日后支持中国维权活动或人士,会变相“颠覆国家政权”。香港“社民连”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则以自己所穿的“结束一党专政”衣服为例,称只要群众同时穿着这件衣服,在大陆已经干犯颠覆国家安全罪。他又以《零八宪章》起草人刘晓波为例,称他就是在《国安法》下被判监多年。

港大法律学者张达明认为,这对香港法治有很大影响,他担心《国安法》会变相让大陆可以跨境执法,而就算香港法院认为《国安法》与人权等有抵触,现实上北京也可能透过“释法”等方式,推翻香港法院裁决,可以完全超越香港法院。

会否有示威活动?

香港民主党多名成员5月22日中午时从西区警署出发前往中联办,他们高举写有“香港人反抗”、“国安恶法摧毁香港”等字眼的横幅,沿路高呼口号,批评《国安法》是毁灭“一国两制”,变相令23条先斩后奏。他们一度被警方警告违反疫情期间所订立的“限聚令”。

由于肺炎疫情关系,港府实施禁令禁止8人或以上人员聚集,直至6月4日,不排除会因为疫情发展而进一步延长限制聚集的命令。预料短期内,香港警方也不会批准任何集会活动,包括每年均在香港举行的“六四晚会”。

过去数周,在香港市内各处曾出现零星约几十人至几百人的抗议活动,但要再次发起从维多利亚公园出发,聚集几十万人的示威活动,则并不容易。

当年因为反对23条立法而成立的“民间人权阵线”(民阵)表示,“一定奋战到底”,但承认现在发起任何行动都非常困难。“民阵”原本计划7月1日再度发起游行,但暂时未获批准。

会影响香港经济吗?

香港股市周五因为《国安法》消息受压,恒生指数急跌,显示市场有恐慌情绪。香港股市5月22日下跌1349点,即5.5%,是2008年以來点数跌幅最多的记录。

香港一些股评员认为,《国安法》可能会吓退外资,长远会造成人才流失。谷歌搜寻器香港地区在《国安法》消息传出后,搜寻“移民”的人数急增4倍。

香港“民阵”召集人岑子杰表示,审议《国安法》的消息出台后,香港股市“低开、不停跌”,称中共才是推动“揽炒(玉石俱焚)香港”的一方,批评此举不但摧毁自由民主,亦是破坏香港经济繁荣基础的“最大核弹”。

中国政协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表示,香港大部分人都愿意为国家安全有所承担,相信立法不会影响外资,又指国家已全面、充分地考虑立法后引起的后果。他批评勾结外部势力、动乱才是真正冲击外资对香港信心的负面因素。

美国克莱姆森大学(Clemson University)经济系副教授徐家健对BBC中文表示,这次股市跌幅不算大,亦是预期之内,而坊间讨论的撤资、人才流失,是在“反送中”运动背景下已经正在发生,而许多外资如果想在香港投资,亦早有心理准备,在香港做生意是要跟大陆的规则。

他认为这次《国安法》反而为香港减少了不明朗因素,“决定走的人会离开,不走的人会在一个很清楚的框架下生存”。

他更关注是中美交恶的情况下,美国会如何反应,“如果美国觉得香港只是中国一部分,不再利用香港做缓冲角色,这对香港的打击会更大”。

美国早前通过的《香港人权民主法案》提到,每年会审视香港独立关税区的地位,早有分析指出,此举可能会进一步打击香港经济。

美国总统川普明言,如果香港实施《国安法》,将有强烈回应。

针对这一表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5月22日用三个“坚定不移”予以回应:“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

赵立坚在记者会上表示,“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放眼世界,没有任何国家允许在其本国领土从事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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