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日前宣布正准备新设专责执行“港版国安法”的警队后,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十四日进一步声称,港版国安法的执法必须符合基本法与普通法(英美法系)原则,香港可参考澳门作法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直接向特首报告,而执法警队成员必须通过品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对香港忠诚、遵守保密原则,以及维护国安的看法与理念符合当局要求。
保安局长建议仿澳门设国安委
李家超十四日在接受电视节目访问时表示,研拟设立国安法执法警队在于提前部署,并不表示会在国安法实施首日就大举抓人;至于国安法执法警队成员的条件?李家超说,除了要有强大分析洞察力与工作热忱,还必须通过品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对香港的忠诚度、遵守保密原则,以及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与理念必须与当局一致。
至于新设警队是否会招聘有经验的退休员警、成员是否必须具有中国籍,以及是否会要求成员宣誓或发表声明拥护基本法与特区政府?李家超说,所有方案都会研究,不排除任何可能性。
李家超日前受访时表示,正在成立一个落实执行国安法的专责单位,由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领导,负责蒐集情报、调查与训练人员。针对中央政府是否应该在香港设立国安机构?李家超表示,这点将尊重中央的看法,他绝对认同“在国家安全上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国家》的标准”,并认为在蒐集情报或网络上,北京政府都比香港强,中央与香港交流、提供意见与提醒,对香港大有助益。
香港内部对于国安法未来是否将按普通法执行,看法不一。港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十四日表示,要求属于全国性法律的国安法条文全部依照普通法行文,既不合理也不切实际;但港府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香港电台的节目中指出,国安法立法后被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成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按照基本法与“一国两制”原则,应以普通法制度执行。
香港在英国殖民时期实施有别于中国的“普通法”制度,一九九七年主权移交后根据“一国两制”原则仍沿用原有法律体系,享有司法独立,以巩固香港做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法治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