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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成刑事被告:民粹网红时代言论自由代价

www.creaders.net | 2020-06-25 16:08:29  上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开庭现场

2020年五月十四日下午两点半,台北法院第十三庭门口的电子显示板上,殷红闪烁的大字不断打出“刑事被告:王泰俐”的字样。庭外走廊明晃晃的人声杂沓,但是一切却又彷彿无声的黑白电影场景那般地不真实。

真的是难以置信,自己竟然因为一篇网络评论文章,成为刑事被告!

现场倒带

这一切,要倒带回2018年台湾九合一大选前夕。当时境外势力首度大规模介入选举并发动假信息战,眼看已有影响选举以及台湾民主发展之势。我因此立刻投入假信息选举传播的研究,从网络平台到主流媒体的假信息内容研究,再加上全国性的民意调查,一直持续到2020年台湾总统选举。

2020选战的假信息战比2018年更加猛烈,尤其Youtube影音频道竟演变成最新战场。我一面做着研究看着民调数据震荡起伏,一面忧心选民是否已经对假信息有较强的抵御能力,于是应网络评论媒体总编辑之邀,2019年11月29日熬夜写了〈政治微(伪?)网红与假信息的距离〉一文。

此文主要评论YouTube成为2020选举最新的假信息媒介,基于在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10月29日两个月期间的研究,我发现有十个左右的影音频道,谈论主题大量集中于指控蔡总统的博士论文及学位造假。而此主题已被民间事实查核机构Cofacts认定“含不实信息”,英国伦敦政经学院也发出正式声明表示蔡总统确实获颁该校法学博士,图书馆搜寻系统也可查询到她的博士论文。

此文发表后,迅速被其他网络媒体转载。2019年12月13那晚,当我还在熬夜跟民调总监讨论当周出炉的最新假信息与选举民调的诸多数据时,友人突然传讯给我:“泰俐,你赶快上《XXX》频道看看,你被告了!”(文章中十个影音频道之一)

沦为被告

我打开该频道一看,完全无法置信跃入眼帘的内容。我的照片竟然被制成一张张扑克牌的纸卡模样,斗大的标题写着“纸牌屋发牌,假新闻王泰俐出来打球”,主持人声声指控我是蔡总统论文辩护的打手,诬指我的评论文章“含血喷人”“凭空捏造”、“制造假新闻”。控诉我“身为新闻学者,学质非常差,据实查核的能力都没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不够资格当教授”“过去当主播时也都是随便说说”,威胁我必须立刻辞去台大新闻所教职、不要再“误人子弟”。

主持人并在频道中公开律师函内容,宣称自己是“不败律师”,然后威胁:“王泰俐,你为什么要去惹一个律师!”。她宣告自己将用自诉的方式,以刑法的“诽谤罪”直接起诉我。同时会“利用”所有这篇文章的转载次数来计算向我求偿。在我有回应前,会每天在频道上公开谴责我。她原先公开求偿一百万,后来认为不够,宣称随时会提高金额。她的粉丝甚至建议她求偿一亿。

此后长达十天的时间,此主持人在她的频道上,完全无视于“涉己新闻”的处理原则,以原告的身分,连续不断用整集节目大量不实的影音资讯攻击她诉讼的被告。甚至将整集节目剪成一段一段约十五分钟左右的所谓“精选版”,利用Google的影音优化演算法,使得这些攻击言论占据在Google搜寻结果的前几名。那段时间当中只要在Google上输入我的名字,第一页出现的全部都是这些憷目惊心的影片内容。

过去从事新闻实务工作时,我经常听到一句话:“没有被告过的记者,不算真正当过记者”。确实新闻实务工作者经常面临被告的风险。然而,进入学术圈之后,我几乎没有听过大学教授因为一篇评论文章而成为刑事被告。而我竟然就成了这绝少案例当中的一个。

对方虽然以刑事的诽谤罪对我提告,却捨弃由检察官着手调查的公诉过程,而是采用“自诉”,直接向法院起诉我。自诉案件跳过检察官调查的过程,除了可以避免被检察官以不起诉处分结案的结果之外,原本理应担任起检察官的角色,必须提出强而有力的犯罪事实和调查证据。然而在我的案件中,自诉人不但没有提供任何调查证据,反而在准备庭中对法院提出,要求我必须亲自到庭提出证据,包括交出所有我研究的调查数据与证据,以证明自己无罪。这不仅完全违反自诉的精神与原则,更严重侵害学术自由。

因此,我与律师团除了多次向法院递状力主对方主张之不合法外,也自己出庭以捍卫言论与学术自由。

2020年六月十八日,这个案子的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我胜诉,获判“无罪”。判决理由主要为:我的文章具有事实基础,且发表之言论出于善意并具公益性,属社会可公评之事,评论也未超过合理评论的范围,理应受宪法言论自由之保障。

这个一审“无罪”的结果,是多少个忧心官司结果的无眠夜晚,多少次与我的律师洪伟胜博士以及其团队反覆讨论以准备大量的书面诉状,多少次被迫出庭的无奈和愤慨,以及多少次反覆观看调查证据的二次心理伤害所换来的。

从言词辩论庭终结后,对造方仍不满于辩论庭中多番欲构陷我于罪的诘问,继续向法院提出补充诉状的状况来判断,这起官司尚未有最终结局,对造方势必提起上诉。

民粹网红年代言论自由的代价

这是个民粹的年代,也是个自媒体网红的年代。我从这起官司中更加深切体会到言论自由的代价。然而自诉制度目前在台湾所遭受的滥用,以及任何民众在此年代参与公共领域发声而可能遭诉的求助之道,在在令我深思。

民粹网红的年代,只要能在线上影音频道运用民粹言论而吸引一批同温层的粉丝,就可以成为网红。(汤森路透)

我从担任记者、主播、一直到成为传播学者,我的信仰就是言论自由。对于社会重大且可受公评的议题,不同意见者当然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然而一个Youtube影音频道主持人,每天的工作都在批评他人,但是却对一篇评论中仅仅提到其频道名称一次(而且完全未提及自诉人姓名),就大举兴讼,耗费全民纳税之司法资源进行自诉。甚至还利用自己的频道在诉讼期间攻击被告,而攻击的内容却毫无查证。如果今天拿自诉人检验我的标准,来检验任何一点自诉人攻击我的内容,没有任何一点有事实根据。

民粹网红的年代,只要能在线上影音频道运用民粹言论而吸引一批同温层的粉丝,就可以成为网红。但如果任何一个网红人物只许自己有言论自由批评别人,却不能容忍别人一点点的评论;否则就利用其影音频道大肆攻击报复,或是在其影音频道中炒作诽谤诉讼案以赚取点阅率或者贩卖频道相关商品,甚至明示或暗示其粉丝大举出征,这样地滥用媒体资源实令人感到极度的不平与失望。而今,数位通传法如今还躺在立法院待审中,网络上任何足以伤害评论人名誉的不实言论,甚至是利用其影音频道进行的媒体霸凌,都只能仰赖受害当事人自力救济。

台湾今时今日受到假信息攻击的状况还在持续当中,新冠肺炎疫情下更是如此。我虽然因为一篇评论,莫名其妙成为刑事被告,但是我并不后悔。不论是进行假新闻相关研究,或者撰写评论文章让更多民众了解假新闻,我的初衷就是希望台湾民众的媒体识读能力能够提升,能够对假信息攻击战具有防御能力,以维护台湾的民主。我尤其不希望看到台湾变成一个因为一篇评论文章,作者就要受到法律恫吓和告诉,成为一个没有公共思辨空间的社会。

这个初衷,我不会改变,也不会受到恫吓就退缩。

然而,一般参与公共领域发声而可能遭诉的民众,在这个民粹、网红当道的年代,究竟该如何自保以及求助?

在承受这起官司的巨大压力当下,我讶异地发现,台湾竟然还没有任何一本书籍或相关法律心理谘询资源,可以倾听当事人的委屈、锻鍊当事人的心理素质、或增加法律战中当事人的心理抗压能力。更何况诉讼官司一审的律师费用平均十万起跳,而此类官司通常旷日废时,整个诉讼程序下来实在超过一般民众能够负担承受的范围。

我当然会继续为自己的言论自由信仰,正面迎战。但内心同时也多么希冀法律和心理专家能够早日跨界合作,为公共参与而被迫进行法律诉讼战的普罗大众们,撰写有关法律心理谘询的相关书籍或提供相关心理谘询服务。让更多民众在遭受无端甚至是恶意诉讼而心灵无助的时刻,燃亮点点微光,而能涌生出源源不断的勇气,在民粹网红的年代,继续公共参与发声而不轻易退缩。

※作者为台湾大学新闻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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