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今日(16日)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署名文章"香港国安法精准制『台独』势力",他认为"港版国安法"为反制"港独"而立法,对"台独"也可构成法律威慑力和实际规制力,并有效切断长期以来"台独"与"港独"勾结,以及对国家安全的危害。
田飞龙的文章提到,香港涉及国家安全的制度漏洞在2019年反修例风波中完全暴露,台湾民进党政府"台独"势力利用香港达成3项政治目标:打击政治对手,夺取2020连任政治成果;污名及封杀"一国两制",拒统谋"独";紧密配合美国以"香港牌"遏制中国的冷战战略。
他认为,中央驻港国安公署"整合了香港本地国安执法机制与司法程序",对本土"港独"与境外"台独"势力"佈下严密法网";根据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状描述,"港独"与"台独"的任何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均将受到打击和惩治,民进党当局伸入香港的干预网络必将被法律摧毁;"台独"势力在香港、台湾或国际空间,与"港独"势力勾结或者单独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与活动,不仅可能直接构成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共同犯罪,而且可能构成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
文章又指出,中央保留少数案件的直接管辖权,授权香港本地机构管辖大部份国安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大案要案","台独"势力在香港本地或外部从事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很可能归入这类直接管辖的范畴,相关案件将由驻港国安公署依法办理"。田飞龙强调,港台之间正常的贸易、社会与文化来往完全不在法律打击范畴,"相反还会得到这部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