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民众接种新冠疫苗抗疫,国内多地政府将疫苗接种与人员出行、就学等挂鈎,类似的“谷针”规定引发争议。内地传媒周五(16日)统计,全国至少10地发出相关通告,但部分地方政府疑因舆论压力,相继删除或调整政策。
统计指出,地方政府推出的谷针政策,原则上禁止未接种疫苗的人士,进出超市、医院、学校、车站、戏院等各类公共场所。报道发现,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福建省晋江市、四川省万源市等都发布相关通告。
广西省桂平市规定,学生入学前,其家人需要完成接种疫苗。惟当地教育部门周四(15日)回应,已经接获市防控办通知,未来将有新通知发布,“之前的通知相当于是废的”。原本把接种疫苗与政府工作人员薪酬挂鈎的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当地政府称领导仍在商讨,至于会否及如何执行,目前未有定论。
国家衞健委回应指,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未打针者不影响出行等个人事务;对于局部地区的限制通知,当局已经关注并及时监督和规范。另外,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门论证,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准在3岁至17岁人士紧急使用。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沈岿周四在杂志撰文,指中国法律对市民接种疫苗的义务、疫苗种类的确定主体和程序均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强制接种,必须由中央充分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经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相应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