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共贵州省政协前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案在天津开庭审理。其被指控受贿超4.5亿元(人民币,下同)。王富玉深耕贵州省逾13年,曾是栗战书主政贵州时的副手。自反腐运动以来,已有逾百名贪污超过1亿元的干部落马。
王富玉被指控在1995年至2021年任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海南省委常委、三亚书记,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等职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34亿余元。
此外,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735万余元。
该案将择期宣判。从时间上看,王富玉贪腐时间长达26年。
已退休三年的王富玉于今年2月21日落马;8月16日,王富玉被“双开”。
当时,中共官方通报称,王富玉“阳奉阴违,搞两面派”;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生活奢靡腐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等。
除王富玉外,据陆媒不完全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被控贪腐超过4亿元的官员包括华融前董事长赖小民贪腐(17.88亿元);山西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11.7亿元);陕西省委前书记赵正永(7.17亿元);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建平(超6亿元);内蒙古银行前董事长杨成林(6亿多元);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前村委会主任石凤刚(5.8亿多元);天津市公安局前局长武长顺(5.3亿多元);青海省委前常委、西宁市委前书记毛小兵(5亿多元);内蒙古前鄂尔多斯市党委书记云公民(4.68亿);中共中央巡视组前副组长董宏(4.6亿余元);内蒙古政法委前书记邢云(4.49亿元);安徽省前副省长周春雨(4亿多元)、中共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前局长薛纪宁(4亿多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