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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这么大的鸿沟是怎么跨越的?

www.creaders.net | 2021-12-09 20:47:35  于华看社会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郭于华教授评论文章: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三胎新政策提上日程,这是中国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决策。

面对新政策出台,将前些年的一些梳理和思考放在这里,以期引起更多的讨论:

曾几何时,计划生育工作是各项社会治理中最困难的任务,尤其是农村地区。我是长期以来做农民、农村研究的。从进入乡村田野开始,就深知农民当时最怕的两项治理就是要钱,要命,前者是指征收税费,计有“三提五统”;后者就是“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代。最早的计划是由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卫生部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先后下发《机关部队妇女干部打胎限制办法》和《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暂行办法》,那是在鼓励生育的背景下对节育和人工流产做出限制的文件。

有人概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史,可大致分为如下阶段:

1、1950年代至1960年代:提倡节育

1955年,中共中央在对卫生部党组关于节制生育问题的报告批示中指出:“我们党是赞成适当地节制生育的”。1956年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提出“适当地提倡节制生育”。毛泽东也曾说过:“我看人类对自己最不会管理,对于工厂的生产,生产布匹,生产桌椅板凳,生产钢铁,他都有计划,对于生产人类自己就是没有计划,就是无政府主义。……提议设一个委员会,节育委员会”(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在1957年10月9日中共扩大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再次提出:“计划生育,也来个十年计划。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

2、1970年代:晚、稀、少(最多两个)

到了1970年代,卫生部提出“晚、稀、少”的人口政策设想;1973年7月国务院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强制结扎、强制堕胎甚至杀婴等成为常用手段。

3、1980年代:一胎化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除部分少数民族外,在全国城乡全面实施了严厉的一胎政策。1982年2月9日中央发布的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把政策表述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困难要求生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确定“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2年12月通过的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整个的1990年代至21世纪,各地推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并达到极低生育率

5、2010年代:缓慢放松的阶段

2011年开始实行“双独两孩”政策;2013年各地陆续实施“单独两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决议,全面实行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1]

在严苛的计划生育制度下,各地都有不少令人瞠目结舌的标语口号,堪称绝对的中国特色。有人专门就此做了收集整理,试举几例:

云南楚雄某农村的标语:“一人超生,全村结扎!”

四川某乡路边的农舍上用白漆刷着:“该扎不扎,见了就抓。”

四川还有地方公然写着:“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 

在山东菏泽地区,计划生育的标语竟然是:“宁可家破,不可国亡。”

江苏农村多处可见:“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湖北阳新地区计划生育中的一条标语:“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

福建某地计生标语:“严密监视两囡户,深挖猛揭大肚皮!”[2]

看似荒唐又粗鄙的口号并非仅仅停留在话语层面,在农村,“扒房牵牛”,抢夺财物,强制结扎、引产,甚至引发血案的并不鲜见。即便在城市一些做法也令人啼笑皆非。以亲身经历为例:1990年我进入工作单位,很快就有办公室人员前来询问“你用什么方式避孕?”这样隐私性的问题在大庭广众下如何回答?见不答遂发放安全套等避孕工具。时过未久,又有负责计划生育的领导来对我说,“你马上向居住地家委会申请一个生育指标”,我说:“我没打算要孩子,为啥要申请生育指标?”领导说:“那也必须申请,否则如果你万一怀孕就是计划外的,会影响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我惊呆。

过了不久,单位开展“二婚主动放弃二胎指标奖励”工作,即再婚夫妻一方已经有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如主动放弃单位可奖励1千元。传达此政策时我与著名性社会学专家李银河老师商量,我们一胎指标都放弃了,应该奖励至少2千元才对。于是我们跑到院里找相关部门提出上述要求,对方楞了一会儿,说:“以前从未遇到这类问题,需要领导研究后答复”。他们研究了几个月后回答我们:“你们这样高智商高学历的不生,农村却多生超生,这很不利于国家的人口素质,绝不能鼓励和奖励!”

时过境迁。到了2018年的8月,忽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认为:“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还扯上了文化:“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因为逐步形成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文化,生育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一个载体,首先从文化上,我们要进行鼓励”。还连上了历史:“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如果一个家族中的男性没有孩子,是进不了祠堂的”。

曾几何时,我们还在“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这世道变化太快。相比于前面的计生标语,教授的表达贯通古今,真有文化。相比于“扒房牵牛”,暴力计生,征税的做法和平、“文明”,但不知从制度和社会层面看,这么巨大的鸿沟是怎么一步跨越的?生?还是不生?由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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