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金融反腐又有新动作。当天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最新落马的刘春生,是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又一名受到查处的高级管理人员,距离他2013年3月退休已经过去了8年多的时间。自2019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查之后,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已有多人落马。
今年1月7日,胡怀邦案一审宣判。经过庭审,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怀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胡怀邦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胡怀邦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怀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获取银行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52万余元。
胡怀邦被查,只是国开行系统反腐大戏的开始。在他落马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等人相继被查。就在胡怀邦一案尘埃落定之前3天,杨德高于今年1月4日被开除党籍。经查,杨德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工招录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为亲属在承揽保险业务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获取贷款、承接工程、购买房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配偶等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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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1年后,国开行系统又有多人相继被查。据澎湃新闻记者梳理,国家开发银行原评审二局资深专家张林武今年1月被查,国家开发银行原运行总监章茂龙今年4月被查,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徐伟华今年7月被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放今年7月被查,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今年9月被查,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云南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正华今年11月被查,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倪贤孟今年11月被查。
值得指出的是,7月落马的徐伟华,曾在2012-2014年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当时,徐伟华接的正是此次落马的刘春生的班。
据官网介绍: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中国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注册资本4212.48亿元,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从成立背景与业务职能上看,其在国家金融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从这个角度上看,“反腐利剑”指向国开行系统,深挖潜伏其中的“金融蛀虫”,其意义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