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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踏入第4天审讯,案件同时正式开审,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以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读出开案陈词,控罪点名多名美国、英国、日本政要涉及案件,包括美国前副总统彭斯、前副国防部长等人。黎智英在听毕法庭书记读出控罪后,高声回应称:“Not guilty”(不认罪)。
案件由高院《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控方代表为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及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而黎智英就由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及在港具执业资格的新西兰御用大律师Marc Corlett代表。
被告依次为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各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以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涉及已认罪的6名《苹果》高层及其他人。黎另被控两项勾结及串谋勾结罪,涉及陈梓华、Mark Simon、李宇轩、刘祖廸及其他人。
早上甫开庭,法庭即需先处理控辩双方早前曾争议,涉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的检控时限,虽然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控方检控没有逾时,惟辩方就提出,拟基于法官的裁决再争议控罪范围,法官当时下令控辩双方就此呈交书面陈词,而法官杜丽冰早上表示,已阅读控辩双方的书面陈词,但因在开庭前才收到辩方的回复陈词,故把案件押后半小时以阅读辩方陈词内容。
案件之后正式进行答辩,而在答辩之前,控方先申请把黎智英单独面对的勾结外国势力罪存档法庭。黎智英之后在听毕法庭书记读出其面对的3项控罪,包括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均高声回应称:“Not guilty”(不认罪);至于3间跟《苹果》关联的公司,所任命的代表亦同样否认控罪,包括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控方开案陈词指黎为“激进政治人物”
控方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之后开始读出开案陈词,指黎智英是著名传媒商人及《苹果日报》创办人,同时形容他为一名“激进政治人物”(radical political figure),与他人串谋带起憎恨、煽动反对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以及与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又指黎趁2019年与《逃犯条例》修订相关的严重社会动乱期间,利用传媒业务作为平台进行政治宣传,推动其政治议程,并与《苹果》高层一同策划串谋,以及一个倡议所谓民主及自由的组织“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 (SWHK)(“重光团队”)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同时显示黎是控罪中的“主谋”(mastermind)人物。
涉案161篇煽动文章 31项在《国安法》后发布
而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方指当中共涉及161篇煽动文章,根据庭上显示文章的附表,当中包括黎智英专栏“成败乐一笑”、“Live Q&A with Jimmy Lai”影片,《苹果》网上版自2021年6月起推出英文版亦涉及其中。而在2019年4月1日与2021年6月24日间,为促进串谋协议,共发布了161项煽动刊物,相关意见可“荼毒易受影响人士的心智”,并试图煽动针对中央及香港政府的仇恨及藐视。涉及的煽动刊物中,31项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发布,当中7项为黎的现场直播访问,内容提及请求国际社会包括美国政府,对中央或香港政府实施制裁、封锁或其他敌对行为。
控方之后续指,将依赖多名“从犯证人”(accomplice witness)的证供,以及黎与各人的WhatsApp信息,以证明黎属本案“主脑”。又提及黎假借争取自由民主之名,多次要求美国制裁中国及香港,于 2019年6月后多次与外国官员会面,包括在美国会见时任副总统彭斯(Mike Pence)及时任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等人,包括问及美国可为香港做甚么,并指港府所做的“坏事”会引致后果。控方另指,除以《苹果日报》作平台外,黎亦与李宇轩、“揽炒巴”刘祖廸、Mark Simon及陈梓华等人,串谋请求多国对港府及中国实施制裁,指黎拥有广阔的国际人际网络,透过该网络与人合作、下达指令及获取资讯,向其他涉案人士作出指示以推动制裁。
控方更特别点出其中7名人物之详细背景及案中角色,包括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美军前副参谋长Jack Keane、美国前副国防部长Paul Wolfowitz、美国国务院前资深顾问Christian Whiton、前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郭明瀚(James Blair Cunningham)、“香港监察”创办人、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顾问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及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创办人兼执行董事裴伦德(Luke De Pulford),指在控罪期间,多个境外势力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包括拟定多项制裁官员、限制贸易及进出口、扩大对港人居留权或其他留在海外等法例及政策,其中美国对42名中国及香港官员实施制裁。而控方将倚赖美国法律及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以解释制裁行动的法律效力。
控方透露审讯倚赖3前《苹果》高层作从犯证人
控方午休后继续读出开案陈词,指就控罪一、即串谋刊印及发布煽动刊物罪,以及控罪二、即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相关指控指黎智英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跟《苹果》3间公司与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及杨清奇,以及Mark Simon、张志伟(苹果动新闻平台总监)、李兆富(苹果社群资讯网行政总裁)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又指即使《港区国安法》之后在香港正式实施,但上述串谋仍然继续,各人并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港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以对香港特区或中国实施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控方又透露,将在审讯中会倚赖3名从犯证人,包括《苹果日报》的高层及或出版人张剑虹、陈沛敏及杨清奇,以及壹传媒前高层周达权,以证明上述控罪一及控罪二的串谋协议及所协议的行为存在,而各串谋者均是根据黎的指示而从事协议的行为。
控方引大量背景资料指黎藉Twitter增加《苹果》影响力
控方又把大量黎智英相关的出版物及采访资料等呈堂,有关内容为不受争议的证据,以证明黎的煽动和串谋意图,当中包括黎智英在《苹果日报》专栏“成败乐一笑”所撰写的22篇文章、1段黎智英推广《苹果日报》英文版的访问、24段涉及黎的直播访问片段、5篇由黎于海外媒体撰写的文章及黎的Twitter帖文一共811则,当中不少是引述《苹果日报》;控方指,相关帖文是用以增加《苹果日报》的传播及影响力。
控方开案陈词中续引用大量背景资料,包括形容《苹果日报》为传统中文报章,截至2021年6月10日卖出逾6900万份,为一份广泛流通的报纸,不论是印刷版或网上版都有很大影响力;又指黎透过接受外国传媒访问及刊登文章,以及其Twitter帐户,令《苹果》影响力进一步增强。而《苹果日报》另设网上版,又开设Facebook、Instagram、Twitter及YouTube等社交平台帐户,并在2020年5月25日开始引入英文版,指黎是基于预期《国安法》将实施,故指示制作英文版内容,用意是请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对香港特区或中国实施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前《苹果》高层作供 料黎于“饭盒会”给予指示
控方之后进一步披露3名从犯证人张剑虹、陈沛敏及杨清奇,以及壹传媒高层周达权的证供,指各人将就自己在《苹果日报》的角色及所负责的运作事务作供,提及张剑虹为《苹果日报》社长,负责《苹果》整体运作,确保《苹果日报》每日的发行及出版;陈沛敏则是副社长,负责《苹果日报》报纸纸本运作,亦会在报纸撰写专栏评论文章;罗伟光为总编辑,负责《苹果日报》电子版及中文发布内容;林文宗为执行总编辑,协助陈沛敏就《苹果日报》报纸纸本工作;冯伟光则以笔名“卢峯”撰写评论文章,并自2020年6月10日在黎邀请下成为《苹果日报》英文版编辑,管理英文电子版内容;而杨清奇则是《苹果日报》主笔,负责以笔名“李平”撰写社评,以及发掘其他评论文章。
此外,控方又提及时任苹果动新闻平台总监张志伟,指他负责动新闻的营运及制作,亦负责管理《苹果日报》的各个社交平台帐户。李兆富则负责营运黎智英于2020年5月22日开设的Twitter帐户,跟从黎的指示发布内容、转载《苹果日报》内容或与外国人士或组织透过Hashtag功能作互动,而《国安法》实施后,李兆富虽宣称已停止管理黎智英的帐户,但控方直指只属幌子,实际上李离港后续营运黎智英的Twitter帐户,至该帐户被移除为止。至于曾任壹传媒集团财务总裁的周达权,则主要负责壹传媒的财务及相关事宜。
控方指,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及周达权4人会就《苹果日报》的日常运作及编采决定作供,并特别提及黎智英会主持与《苹果日报》高层就出版方针讨论和给予指示的“饭盒会”,届时证人作供时,将提及相关会议的内容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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