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发森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发森利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依干其乡党委书记,阿克苏市委常委、副市长,阿克苏市委副书记,拜城县委书记,库车县委书记,和田地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0月,杨发森主动投案、接受调查,成为去年官方公开通报审查调查的第47个中管干部。
今年3月3日,中共官宣杨发森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公开资料显示,杨发森生于1971年2月,甘肃古浪人,曾任新疆阿克苏地委委员、库车县委书记及和田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田地委书记等职,2021年3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21年10月,杨发森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2023年5月,调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直至2024年10月在任上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