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持续延烧,民众党前主席、时任台北市长柯文哲因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被羁押禁见一年,8日才以7000万元交保步出台北看守所(北所),台北地检署(北检)随即列出包含“不当接触证人”等5大理由正式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高院)11日收案后,今(12)日下午裁定撤销台北地方法院(北院)合议庭裁定, 将全案柯文哲与3000万元交保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发回北院重新裁定。
柯文哲8日办理交保后在首场公开谈话中,高喊“京华城案”根本是冤狱,此外更重话抨击总统赖清德把国家搞得四分五裂,但他同时也表示这一年的关押也让他接触到社会底层,得到反省改进的机会; 谈话后,柯文哲随后即搭车,与夫人陈佩琪回到新竹老家探望母亲。 柯文哲这番谈话,不只鼓舞了支持者,同时也触动检方神经,北检随即在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其发言企图干扰审判,误导舆论、混淆视听,应予严正驳斥,而后更罗列多项理由,正式对柯文哲交保提出抗告。
柯文哲三进三出台北看守所(北所)后,今已是北检第四次抗告成功,柯文哲是否再回笼备受关注。 今台湾高等法院由审判长迟中慧、陪席法官陈昭筠、受命法官黎惠萍组合议庭审理后,裁定原裁定撤销,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高院合议庭认定,案件尚有证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诘问,关于柯文哲灭证、串证可能性是否降低、有无继续羁押之必要性之判断,除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部分外,也应涵盖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
合议题认为,原审(台北地院),7月21日以有部分证人尚待传唤到庭,无法排除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为由,裁定柯文哲与应晓薇续押,1个月后,却在有诸多证人尚未交互诘问之情形下,认为2被告灭证、串证之可行性与可能性已经大幅降低,实难谓无前后矛盾及理由欠备之不当。 针对“接触证人”部分,合议庭认为,原裁定内容仅泛指“同案被告”、“证人”,容有范围未明之疑虑,应再详加界定以利柯、应明确知悉。 合议庭认为,检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当,非无理由,原裁定既有上述未尽之处,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另为适法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