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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伟华来稿:如何走出维权的困境(之二)

www.creaders.net | 2006-11-02 16:32:56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如何走出维权的困境——关于民权运动的思考(之二)

 

【文章提要】:中国人民的民主事业、人民摆脱奴役获得自由、正义、权利与幸福的希望不仅仅在政府打压操控下的体制内个案维权,还在于全面而隐秘的组织化非政府团体的广泛建立;在于密切合作与精细分工指导思想的贯彻与策划;在于共同利益追求与驱动下的民众广泛参与;在于农民土地运动、劳工运动、政治异议新闻自由运动、废止中共法律的宪章运动、公民结社组党运动、新文化自由思想运动、教育革命与风暴的同时运作、配合与相机启动。未来的主权在民民主运动没有公开的领袖、也没有厚此薄彼的热点、没有利益的分配与争夺、更没有操作与包装的需要,只有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的民众广泛参与理性配合;只体制内外良知人士、法学家的隐秘参与;只有国外民主人权组织、新 闻媒体的密切配合与支持。

【正文】

五、 两种民主思潮的冲突


自从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自由主义思潮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思想得以复苏、萌芽、发展,同时倡导追求现代民主政治的两大思潮在与中共专制思想的斗争中也逐步得到发展 与完善。

其中一种民主思潮是以自由主义的为中心,全面接受西方基督教文明,崇尚法治科学理性精神,构成了哈耶尔传统的自由主义学派。在制度构建方面,把自由、人权与法治宪政放在超越于一切的首要地位,有精英治国思维倾向。在思想上对中华传统及马克思主义思想持革命性的激进否认态度;在行动上却持相对温和的、改良的、递进的态度,它强调 用基督教教义与精神来感化国人,希望通过温和的个案维权来逐步推进法治建设,于是就有了以公民个案维权为中心的体制内司法维权。

而另一种民主思潮则是兼容自由主义与民族传统文化的、多元思想的、罗尔斯传统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制度构建理念方面在保障自由、人权与法治宪政的同时,兼顾公民参政议政的民主精神、人民主权的捍卫;机会均等的平等价值。它更看重人民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有直接民主的群策群力思想。它强调用自由主义的正义观构筑重叠共识上多元兼容的公共理性;用自由主义的宪政法治政治思想构筑政治制度;用民族文化、历史传承、多元宗教思想完善社会道德、伦理与秩序,实现继承传统下的多元民族、多元文化的共生共存,实现基层传统上的多元民主政治。在思想上,它对传统文化持继承与广泛包容的批判态度;对马克思主义思想持相对温和的批判否认态度,而在行为行动上,却持相对激进的、革命性的态度。它彻底否认专制政权,而支持公民广泛参与的组织性、政治性、街头性的集体抗暴民主运动。这一民主思潮,对传统的继承,反映于对民众天赋革命权利的肯定;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继承,则表现于更积极的阶层联合抗拒压迫与剥削思想的有选择吸收;对自由主义的发扬光大,则表现在宽容多元文明、对生命权利的珍惜与 捍卫、对法治与宪政的追求。

1、这两这种思潮,表现为旨在追求共同理想的两种行为选择:


精英化的自由主义学派以现行国家法律为依托,以法律为武器,通过个案维权捍卫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抗拒国家公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害。构成了现在日益普及的公民维权运动的核心与主流,被称之为体制内非政治性的公民权利捍卫,它不触犯现行的法律,只是要求政府及其官员归还或者保障现行法律已经公开承认的公民权利。这是非政治性个案维 权的范畴。是体制内维权、通过个案推进民主的改良思路。

而民主的新自由主义学派的行为选择是:已不信任国家法律,超越于现行法律,以现行宪法甚至国际人权公约、公民权利条款为根据,针对现行法律缺陷所导致的严重侵犯人权及公民正当权益的普遍现象;针对被侵权个案而开展的包括司法援助在内的一切非暴力手段与途径。它倡导的恶法废止、新民权法案的推出、新闻自由的争取、政治异议、宪政 改革及自发的民间示威、游行、聚会结社、静坐等体制外抗争同时并举。过去我们称之为激进的政治性维权。现在我称之为主权在民运动。

在一个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家;在一个崇尚政治运动的社会里,只要公平竞争、机会均等的市场经济伦理无法确立;只要公民的自由精神、权利意识还没有觉醒,面对体制性的强权,人们依法维权的获得成功的机率就微乎其微。大众更倾向于上访而祈求青天再世;或选择广泛参与的公民不合作群体抗争运动---即群发性的民主运动。到目前为止,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客观存在现实就是,法庭之外的体制外抗争依然是人们抗拒国家公权力侵害的主要形式与选择。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事件最终诉诸于法律解决,并不是寄希望于现行法律的公正,而是通过个案揭露现行法律存在的严重缺陷与问题;揭露现行制度的弊端,为推进中国的政治改革与法治建设提供支持与动力。

2、这两种民主思潮,还表现为民主派内部历来存在的温和派与激进派之间的观念冲突:
温和派认为激进的政治性维权导致了政府的镇压、导致了维权空间的压缩、窒息了他们的呼吸与生存空间。应该还维权以本来面目。在追求宪政法治民主事业的道路上,它在捍卫正义的同时,更侧重于事物的可操作性;更侧重于体制内外的互动与合作。它不追求公开化的挑战强权而张显其民主派的本色与英雄人格,却用逐步蚕食的非政治化手段实现 其宏大的政治目的。就像一支无形之手,在民众自由精神、权利意识觉醒的过程中,稳步的推进着中国的民主法治事业。

他们反对维权的政治化倾向,并与体制外抗争划清界限,绵羊就是绵羊,绝不能代替山羊;绝不能转入政治漩涡。同时它认为这才是正确的可以与当局形成良性互动、促进法治建设与制度转型的民主之路。它认为维权起与官民冲突、止于法庭陈述与辩护,是一种依照现行法律对受害者进行司法救济的形式,与一切形式的政治斗争无关。

激进派认为温和的个案维权对制度转型推进乏力,往往受制于专制政府的人为掌控,担心民主与自由遥遥无期。它认为体制内个案维权从来就不是民主运动的全部,甚至不冠之 以民主运动的名词,其充其量不过为公民追回无良官员践踏的现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权利与资格。

激进派认为,在中国,主权在民的民主运动,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已经逐步从人们的思想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甚至政治领域开始成长、发展。从街头政治运动的发生到各种民间信仰团体的出现;从言论自由的政治异议到公民教育民主法治思想的普及;从基于亲缘的民间乡村族群天然社群的形成到各民间非政府非正式团体的出现;从日益多元化思想的渗透到多元化教育及行业格局的形成;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与世界日益接轨的市场经济格局的初步形成;从参政议政的基层民主政治构想到国家宪政法治政治框架的形成等等。许多已经取得的成就,与近年来兴起的非政治个案维权关系并不大。个案维权只是公民权利意识觉醒后、官民利益冲突尖锐突出这一个历史时期的民主运动表现形式之一,它既不是民主运动的起点,也不是它的终点。因此,激进派很难想象,民主运动会由于个案维权而突然导致中止专制政府,导致天鹅绒革命或颜色革命的突然降临与成功。而让人最担心的是,在全人类把中国民主化的希望寄托于个案推进的所谓非政治维权时,个案维权的进程却在当局的政治恐怖与利诱下原地空转。为当局从容应对、各个 击破。

六、我的浅见之一


这两种思潮的冲突与矛盾,从来就存在着,并在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各自指导着人民的行为。两种民主思潮导致了民主阵容改良激进派的分野,也为中共政府打击激进、拉拢控制改良,分化瓦解民主阵容提供了机会。在专制力量的渗透与煽动下,民运内部互相攻击、谩骂,导致了思想的混乱、资源的浪费、力量的丧失;导致了两种思想观念的严重 冲突。

当此境地,现在是整合两种民主思潮、总结反省以往成功与失败,制定相应对策的时候了。我的不成熟浅薄之见是:

首先,我们肯定在公民维权运动当中,国内外法律从业者、良心知识分子们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与个人牺牲。他们的努力正在稳步推进着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体制内维权力量的脆弱,如果不能借助突发事件所带动的社会力量;如果排斥其它一切可能的追求民主的可操作性形式,在专制政府的重点打压下,困难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改良思维与激进思想实现完美有机结合的切入点应该是吸收个案司法维权的理性精神与非暴力思想;吸收广泛参与性民主运动的社会动员力量,以隐秘的法律援助为手段;以个案维权为起点,以全社会集体联动突发抗争为后盾,用社会力量对国家公权力的威慑与抗衡来强制地方强权依法行事、强制法官依法公正办案,为正义法学家及律师的依 法维权提供根本性的社会力量;为通过个案维权揭露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废止恶法提供社会援助。

其次,在政府公开打压的今天,我们不必旗帜鲜明的走公开革命与对抗的道路,在专制政权精神力量崩溃、物质力量依然强大之时,民主阵容不应该、不能够有任何以卵击石的行动。血腥镇压下从民主事业从公开斗争走向地下运作才是理智的选择。在内心彻底否认专制暴政;冷静对待制度性的现实恶的存在,承认其存在的客观性;借助一切非暴力的 和平手段与之周旋,才是理智的选择。这里面当然包括体制内个案维权。

把主权在民的民主事业从维权的统一称谓中剥离出来,就是为体制内个案维权的留出运作空间;给温和的改良民主人士保存一点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当他们不再被当局认为其被 国内外民主势力所利用时;当大家都认为他们都不再是民主人士时,也就是他们获得更大的自由而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体制外抗争从公开走向地下;体制内维权与民主剥离。表面上表现出主权在民民主事业步入低潮,却是孕育新的民主之路与创造性希望的黎明前夜。从此,民主事业不再有声望与名誉的追求;不再有利益的博弈,大浪淘沙,真正留下来默默奉献的将成为人们可以信赖与依靠的中流砥柱。这是一个首鼠两端中共特务找不到目标的历史性时期;这是一个当局无法瓦解的顽强阵地。法轮功成员在国内能够做到的,我相信民主人士同样能够做到,而且会做得更好。当所有的人都成了当局不再防范的体制内良民而不再是革命的暴民 时,当中共失去了可以借用来凝聚其党内人心的共同敌人、甚至找不到海外敌对团体时。也就是其内部开始自我消耗乃至于自我毁灭的时候了。

因此,我认为出于策略的需要,只要保有良知,我们不要求任何人为民主事业而公开归队;不要求任何人为证明自己而表态、而签名;也不要求任何人公开行事。在良知的感召下、在无形之手的指引下,民主事业正在不可逆转的发展着,当这潺潺流动的小溪汇聚成河流、融汇于大海时,我们才能看到它不可抗拒与阻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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