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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选骏:陈独秀的《造国论》是军阀理论

www.creaders.net | 2007-02-28 16:19:33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谢选骏来稿: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孙文指出:“余之从事革命,建主义为标的,定方略为历程。所谓主义,即三民主义;所谓方略,便是军政、训政和宪政三大历程。军政时期即‘以党建国’时期,训政时期即‘以党治国’时期,宪政时期即‘还政于民’时期。不论军政、训政,其最终目的,都是要 ‘还政于民’。”1924年4月,孙文所发布的《建国大纲》,更对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及其各自的做法,详加规定。

孙文被奉为中国民国的国父,影响其实极为深远。他于1924年起草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经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后,于1924年4 月12日公布。其中二十五条中的第五第六两条再度强调:“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以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

值得注意,孙文在1924年6月16日于广州黄埔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中,以三民主义为纲对该校师生发表的训词,后来成为《中华民国国歌》。这显然具有“军事建国”乃至“军阀建国”的意味。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三民主义成为台湾威权体制下的“党国意识型态”,高级中学及大学中列有三民主义课程,透过此一课程极力推展反共教育,建构中华民国政府的政治正统乃至民族道统的地位,大学及台湾中央研究院在当时都设有三民主义研究所,并列为大学联考与国家考试的必考科目。在台湾的地名、路名乃至各级学校校歌或多或少都能见到三民、民权、民生、民族等用语。除了中华民国宪法外,在当时各类教育规章、课程目标都有贯彻三民主义一类的文字。解除戒严及动员勘乱时期之后,相关科目的授课内容逐渐改变,大学内相关课程则逐渐改为中华民国宪法课程,国家考试及大学入学考试则渐次缩减,甚至停考该科目。各三民主义研究所则改名或改组。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还依据军阀建国的思想,对追随者作出如下许诺说:“凡助国民党奋斗以驱除民贼、建设自卫的革命政府之革命军,国民对之,当有特殊待遇。每革命军人于革命完全成功之后,愿意归农,革命政府行将给以广田,俾能自给而赡家族。”而在这之前将近二十年发表的《军政府宣言》,已有“恤典”一节,规定:凡交战受伤,以至残废不能任职者,其退伍后,照本人现饷现俸,赏给终身;凡在军身故者,无论将校兵士,均查明本人之父母妻子女,每月给赡养费,父母妻养至终身,子女养至二十岁。事后证明,这种种许诺无一兑现,全部规定都是欺人之谈。纵观现代中国,无论哪个党派的军阀,其属下的“革命军人”除了家破人亡之外,可说一无所获。这样的“优待”最终只是一种安慰剂,是为了帮助士兵们克服那种恐惧:“以剑为生的人必须准备死于剑下。”

“联俄容共”是孙文晚年推动的政策,主要是引入苏俄的外援,改造中国国民党为党政军一体的极权结构,同时建立党军,执行军阀建国的制度。
建立党军而非国军的理由是:由于国民党军事力量不足,两次护法运动均以失败告终,孙文认为必须建造自己的军队。在西方国家拒绝给予孙文援助的情况下,孙文与苏俄的关系日益密切。孙文在1923年与共产国际合作,苏俄方面给予孙文大量武器和财政援助,并派出军事顾问帮助孙文建立党军,推动北伐,第二年,军阀建国思想的执行工具“黄埔军校”成立。作为交换条件,孙文同意共产国际的中国分部(中国共产党)的成员,可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史称“联俄容共”,中国共产党则在后来将其称为“国共合作”。共产党方面称孙文的政策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叫做“新三民主义”,而这与国民党人对容共政策的理解并不一样。

孙文逝世后,共产党在国民党内部发展迅速,并控制了国民党的诸多重要职务,引起国民党内激烈的政治斗争。这并不是偶然的,说明两党确有同质之处。蒋介石率领北伐军占领上海后,国民党在财政上不再需要苏俄的援助,随即发动“清党”;但是武汉的亲共派首领汪精卫依然站在苏俄一边,直到他偶然获得了共产国际关于“在中国行动的策略”等密谋文件后,才恍然大悟,加入了清党。这表明国民党的联俄容共政策,毕竟和中共的“一边倒”向苏维埃祖国的政策有所不同;因为国民党是被苏共改造的,中共却是从苏共派生的。

但即使如此,主张消灭国家的中共也像国民党一样积极从事违背其共产主义理论的“建国”活动。不过它把话说得更露骨、更难听,把建国叫做了“造国”。

范德伟《陈独秀主张“国民革命”的缘起和缘由》一文提出,《向导》周报第二期(1922年9月20日),陈独秀发表了《造国论》,首次提出进行 “国民革命”的主张。他说:“英雄时代、贤人政治时代都快过去了”,而“无产阶级的革命时机尚未成熟”,只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阶级联合的国民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的时机是已经成熟了”。

1921年中共创立时,对自己在现阶段的革命使命并不清楚,体现在中共“一大”文献上的,是泛泛的“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这样的纲领,怎么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阶级联合的国民革命”互相一致呢?

后来,在列宁和共产国际“二大”有关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理论的指挥下,1922年7月,中共“二大”正式制定了新纲领,通过决议指出:“无产阶级倘还不能够单独革命,扶助民主派对于封建革命也是必要的”,“因为在事实上必须暂时联合民主派才能够打倒公共的敌人——本国的封建军阀及国际帝国主义—— 之压迫”。

这其实就是要通过寄生在国民党军阀内部,来从事“军阀造国”的活动。因为“我们共产党不是空谈主义者,不是候补的革命者……”,必须立即行动。因此“与国民党的合作”也就成了当务之急。与国民党的合作方式,中共“二大”原先设想是党外合作,即邀请国民党及其他革命团体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合战线。可是中共的这一决定,却被再度来华的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指斥为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左”倾幼稚的表现。8月底,马林召集中共领导人在西湖秘密会议,“提议加入国民党组织”。中共与会的五名中央委员“一致反对此提议”,认为它“混合了阶级组织和牵制了我们的独立政策”。马林则宣布,加入国民党是共产国际的决议,“于是中共中央为尊重国际纪律遂不得不接受国际提议,承认加入国民党。”(陈独秀:《告全党同志书》)

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与《造国论》同时发表了《国民党是什么》一文,陈独秀巧舌如簧地编造了这样的“观点”:“中国国民党是一个代表国民运动的革命党,不是代表那一个阶级的政党”,“因为他的党纲所要求乃是国民的一般利益,不是那一个阶级的特殊利益。党员的分子中,代表资产阶级的知识者和无产阶级的工人几乎势均力敌。”而在我们看来,这个“国民的一般利益”就是军阀建国的利益。
陈独秀《造国论》的许多主张,都可在孙中山那里找到。如

(1)陈独秀提出的“我们以为中国还在‘造国’时代”,与孙中山在1919年10月8日讲《改造中国的第一步》所提出的“革命成功已经八年,何以到今日还有‘改造中国’的名词”,意思相似。

(2)陈独秀要求“创造真正的中华民国”,与孙中山的“我们既要改造中国,须造成一灿烂庄严的中华民国”,“我们的责任,以后就在造成一个真正中华民国”,也相类似。

(3)陈独秀提出的“国民军”、“国民革命”,是孙中山《军政府宣言》提过的。

(4)陈独秀提出国民军“应该由全国被压迫的各阶级爱国者而不为私利私图的有力分子集合起来,号召全国各阶级觉悟的大群众组织而成。在这创造国家的大事业中,自然少不得许多有力的领袖,但英雄时代、贤人政治时代都快过去了,这种新势力若不建立在大群众的需要与同情的力量上面,不是难以持久,便是造成新的军阀”,这与孙中山反对英雄革命,主张不为私利的、国民皆负责任的革命,意思也相通。

(5)陈独秀提出的四步造国程序,即:“第一步组织国民军;第二步以国民革命解除国内国外的一切压迫;第三步建设民主的全国统一政府;第四步采用国家社会主义开发实业”,显然比孙中山在《军政府宣言》中提出的三期“次序”,即“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更加接近1949年以后发生的全面军管、没收财产、阶级专政、三面红旗。

《造国论》发表后不过两年,中共影响下的《国民党“一大”宣言》,已经成功地把国民党引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陷阱,从而间接引爆了“九一八事变”的亡国危机,“九一八事变”以后仅仅两个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瑞金县宣告成立,比日本控制的“满洲国”更早诞生。
 
这是一条直指“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军阀建国的道路。革命之所以无罪、造反之所以有理,就因为这是一个“军阀造国”的时代。云从龙,风从虎,革命青年从新军。而我们知道,正是新军而不是旧军,才是北洋军阀和各种军阀党阀的总源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周易·乾》)这个圣人就是四大伟大的军阀顶峰,他爬上天安门好让已经变成物质的万民都来观看他。……那就是文革的“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摘自《军阀建国──现代南北朝的发现》自序)
1975年开始动笔,2006年初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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