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索里尼以《拉特兰条约》处理宗教问题,主权和领土不绝对挂钩,也是处理西藏问题的举示。
上周谈及一些非洲国中之‘国’对西藏的启示,其实国际关系尚有不少案例,足以让牵涉西藏问题的各方借鉴。假如北京能充份承认达赖的宗教身份、只要他抽离于现实政治,八十年前梵蒂冈问题的解决方案,依然值得我们重温。
严格来说,我们熟悉的‘梵蒂冈城国’(State of the Vatican City)是定义独特的国家,拥有圣彼德大教堂附近的零点四四平方公里土地,但它的主体‘天主教廷’(Holy See)其实同样拥有‘主权’,也是国际法承认的主权法人。一旦教宗丧失梵蒂冈仅有的、象征式的土地,天主教廷在国际社会,依然是独立主权实体。事实上,意大利统一后,原来属于教廷的‘教皇国’(Papal States)全部领土被兼并,教宗自己宣布成为囚徒,从一八七零年到一九二九年,天主教廷没有一寸独立土地,却依然是主权实体,依然和各国保持外交关系。梵蒂冈那块比一般公园更小的土地,不过是方便世人对‘国家’的惯性想像而赋予的工具。逻辑上,要求西藏独立的人、希望达赖有国家元首身份的人,可以要求土地,也可以要求主权,后者并不一定要西藏脱离中国。
创造梵蒂冈城国的人,是今天身败名裂的意大利法西斯独裁者墨索里尼。其实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墨索里尼成功令意大利成为疑似强国,得到邱吉尔、甘地、爱迪生等人的共同崇拜,却一度被当作国际和平使者,几乎是国际政治的头号明星。原因之一,就是他为意大利解决了棘手的教廷问题。在一九二九年与教宗庇奥十一世代表签订《拉特兰条约》(Lateran Treaty)--此前双方关系,并不比今天的北京和达赖好。条约精髓,就是让意大利主动割让领土,将梵蒂冈的国家身份视为教廷宗教身份的延伸,保证尊重教廷主权,更赋予教宗等同国家元首的世俗统治权,并让教廷参与意大利主权内的教育和家庭事务,以换取教廷承认意大利统一的既定事实。为免教宗成为太上皇,《拉特兰条约》规定意大利教会神职人员必须是意大利人、忠于意大利政府。但对民族主义者而言,主动割让土地,哪怕是如此象征式的土地,依然殊不容易,对墨索里尼而言,尤甚。因此当时舆论对条约一致赞扬,认为墨索里尼拥有超前的国际视野。
表面上,梵蒂冈城国的‘国民’只有一千人;实际上,教宗的真正服务对象是教廷统辖的全球天主教徒。既然教廷有了双重身份,理论上,梵蒂冈和教廷可以分别和各国建交。不过为了避免混乱,梵蒂冈不行使国家外交权,而是委托教廷处理一切外交事务。因此,梵蒂冈通过教廷体系和各国签订的条约,只是宗教契约、教廷契约(Concordat),而不是正式的外交条约,是为了规范和其他国家在教会层面的关系,而不是确立那零点四四平方公里土地和其他国家的关系。这其实是取巧的:由于教廷同时拥有领土,教廷契约经常被误会成外交关系,前者的涵盖内容比一般外交条约要广,因为教廷足以干涉主权国家内部的教会事务,正常国家却不能凌驾别国主权;但教廷有了国家身份,就被约定俗成当作‘唯一能合法凌驾主权的国家’。这对教廷而言,自属上算。对意大利而言,表面上这是‘丧权辱国’,但实际上,墨索里尼却永远解决了其统一问题;‘教廷保护者’的身份,更成了意大利的重要国际资产,也是它始终拥有一定国际地位的原因。《拉特兰条约》,是双赢。
西藏和梵蒂冈当然不能直接类比,起码西藏问题还有民族成份。但北京其实没有否认达赖是藏人精神领袖,也没有否认他可以担任(包括好莱坞影星理察•基尔在内的)全球藏传佛教信徒的精神领袖。假如北京承认‘达赖廷’--而不是西藏--为主权实体,让达赖本人成为持有主权的国家元首,让他自行和各国签订‘活佛条约’,规范各国藏传佛教徒的事宜,中国其实毋须割让土地,也足以满足藏人的宗教诉求。
就是世人不习惯接受‘没有国土的主权’这样抽象的概念,假如北京让布达拉宫成为梵蒂冈那样的象征性一千人城国,甚至将数座寺庙交予达赖管治,就像梵蒂冈拥有十多座意大利教堂的主权,西藏独立的理论基础就会削弱一半,藏人也得到朝圣的向心力。只要藏人相信北京政府更能协助解决经济问题,心灵问题有了有主权地位的‘达赖廷’照顾,‘拉特兰模式’对北京而言,不但没有实质损失,还可以像意大利那样,对境内宗教国施以影响。活佛体系甚至可协助中国累积软权力,就像教宗成了意大利弘扬软权力的武器一样。一旦解决了宗教,那里剩下的,就纯粹是地方主义与中央主义的矛盾。这样的矛盾全球多不胜数,对西藏的关注,也就失去不可取代的独特性了。
注:
沈旭晖,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助理教授、国际关系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为中国民族主义与外交、反恐、中美关系、香港涉外关系等。耶鲁大学学士及硕士、牛津大学博士,香港Roundtable社会科学网络名誉主席。学术著作有《Redefining Nationalism in Modern China》等,非学术著作有《国际政治梦工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