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中国市场免费提供塑料袋的享用塑料购物袋的最后一天。京城主要超市、商场、市场已纷纷亮出塑料购物袋收费的公示牌,售价最低为0.1元,最高则达到1.5元。在商家自主定价的前提下,如此悬殊的价格让市民“左右为难”。
颁布“限塑令”的初衷是为了环保,这一点本来是无可厚非,但将价格的制定权下发到了商家手上,“环保”的初衷迟早会变味。过去的塑料袋由商家免费提供,虽然商家支出了一定的成本,但商家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即便是投入了一定的资金成本,也还是会通过其他的渠道填补进来,免费使用塑料袋的消费者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如今角色的变换,消费者成了最后的买单者,“塑料袋”也随之而成为一种附属的“商品”,供商家来赚取利润。很显然,这个角色转变的过程,既没有达到环保的目的,又没有保护到消费者的利益。
我们首先来看看“定价”的问题。中国没有对塑料袋价格制定一个价格标准,只是规定了一个下限: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这个规定对于商家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因为他们不仅不需要继续承担塑料袋的成本价格,而且还将其变成一种商品来赚取利润,同时可以不受市场供求的影响自主定价。而这样一来,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者自然就会从中获得利润,这也是为什么各商场的有偿使用购物塑料袋价差会高达十五倍之多的原因。如果没有一项制度来对商家的自主定价行为进行规范,商家的随意定价很可能会破坏塑料袋供应的正常秩序。
再来看看“环保”问题。有偿使用塑料袋,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但百姓长期的生活习惯决定,塑料袋不会,也不可能完全从日常生活中消失。当百姓觉得需要继续使用塑料袋的时候,即便是有偿使用,也还是会选择继续使用。大多数百姓应该都不会在柴米油盐的日常琐事中还时时谨记“环保”;也不会因为 “不花钱使用塑料袋就环保了”而改变自己多年来的生活方式。“环保”不应该也不可能靠经济手段的限制来实现,而应该靠教育的潜移默化,培养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减少对破坏环境物品使用的意识,逐渐达到全民共同支持环保的目的。
正如许多网民所言,如果真要想通过禁用塑料袋到达环保的目的,倒不如干脆禁止使用塑料袋。网民们想得很简单,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既然会对环境造成危害,那不用就是了。厂家不生产,不销售,直接从生产的第一个环节下手,岂不是更为有效?为何非要从销售这一中间环节下手呢?如果消费者仍然可以通过支付货币的方式享用商品,只是增加了一个销售商定价的环节,最终还是会落到“消费”环节上来,那所谓的“环保”自然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所以,小小的一个“限塑令”,其实背后也隐藏着许多的“大隐患”。如果不能及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管理和规范,那也许不仅不能达到“环保”的目的,还会引发其他更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