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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冲突 还有多少秋菊会变成杨佳?

www.creaders.net | 2008-09-24 12:23:08  多维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政府本身就是利益冲突的一方,无法扮演法律维护者、仲裁者的角色,又不能审时度势地担当变革主角,一旦发生冲突,哪里有公信力来调解矛盾?而作为矛盾另一方的民众,又怎么可能信任政府?

 

 在全球民主国家领袖的民意支持率不断坠落之际,有消息说中国政府得到约八成民众的认可度。这个很吊诡的民调,却没有统计出,当今大国之中,有几个国家如中国,官民冲突如此频繁?贵州瓮安“6·28”万人烧砸公安局、“7·1”杨佳持刀杀死六警,并非孤立个案,7月1日之后,我们几乎天天听到类似的事件:

  7月2日,上海一名年轻瓜贩因不满西瓜被收缴,持刀冲入城管中队,将城管队长和一名警察斩伤;

  7月3日,湖南邵阳石龙村为水库问题与高速公路施工方对抗一年零9个月之后,邵阳440名武警、民警凌晨5点进村抓人,村民以鸟铳、石头对抗,六名武警、民警受伤;

  7月5日,陕西贺立旗逃避警方检查跳河淹死,尸体运往殡仪馆途中,群众两次阻断交通、对抗执法机关,出现暴力场面,许多人被抓捕;

  7月11日至13日,浙江台州市玉环县连续三天爆发外地民工与民警的冲突,民警逮捕抗议打人的民工,导致成千民工围攻派出所;

   7月17日,广东惠州博罗县园州镇一名出租摩托车车主被打死在治安队内而爆发群体冲突,几千群众围住治安队,砸坏数辆警车,打伤警察;

  7月19日,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正在抓捕胶农的民警遭遇抵抗,41名民警被打伤,两名胶农被民警开枪击中死亡……

    通观这些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民众将怒火集中发泄到警察、治安人员身上。这越出了社会冲突的常态,显示出今日社会民众情绪躁动的明显特征。

  警民冲突只是表层现象,背后其实是官民矛盾。瓮安民变,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说出了根由: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

  既然维护公共安全的警察,被推向了侵犯老百姓基本生存权利和阻挡百姓维权申诉的第一线,沦为官府的马前卒,他们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群众向官府抗争的替罪羊。在这些冲突中,他们不被看成活生生的父亲、丈夫、街坊,他们个人的品质和性格被置之不论,在群众眼中,他们都不过是穿上警服、制服,前来执行维护官府利益任务的符号而已。这就注定了警察一定会成为承受民众怒火焦点的宿命;社会群体暴力,街头抗争,一定会将矛头直接对准警察。这是受害警察的悲剧,也是出手伤害警察的民众的悲剧,更是中国的悲剧。

  中国老百姓的忍辱负重甚至逆来顺受是有名的,鲁迅有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饿殍千万,民众却没有造反,有中共高官感慨:中国老百姓太好了。如果不是被欺负到了走投无路的绝路,都坚持信奉“忍字头上一把刀”。如今这么多抗争事件,该没有人归咎于电视剧插曲鼓动“该出手时就出手”,归咎于作家写出《狼图腾》鼓吹中华民族要有“狼性”吧。这些抗争事件,固然有不少恶劣之徒,但更多是民众的自我意识苏醒,是民众受压无奈、呼冤无门。据官方媒体报道,全中国每天平均有9名警察遭遇暴力袭击受伤,然而,官方却没有公布全国每天平均有多少无辜百姓被警察袭击受伤甚至致死,这个数字会低于警察受伤的数字吗?

  我们这样说,决不意味着我们赞成暴力反抗。正如我们上篇社论《星星之火,不可燎原》所指出的,暴力抗争虽泄愤于一时,却遗祸于长远。不但不可鼓励,而且应该谴责、阻止。

  应该怎么办?当局和民间的有识之士都在苦思冥想,上下求索缓解社会矛盾的良策、以给中国的转型扩展更大的回旋空间。在我们看来,釜底抽薪之计,还是在于政府转变角色,尽可能不再成为矛盾双方中的一方。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社会利益关系日益走向多元,但唯独政治权力没有“与时俱进”,仍然如半个世纪前一样,被当局垄断。这种垄断,有其优势,在抗震救灾、北京奥运这种需要动员举国之力、调动全国资源的重大事件中,在局部显示了独特的效率。但是其弊病更为深重也是不言而喻的。近六十年来,中国包办一切的全能政府,不仅导致总体上的效率低下、社会停滞,中华民族陷入僵化状态,在全球性的开放竞争中瞠乎其后;而且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在社会利益高度分化、各种群体不断发生矛盾冲突之际,政府却无法扮演法律维护者、仲裁者的角色,因为政府本身就是利益冲突的一方。今日中国,正处于现代化变革的世界性盘整脚步兵临城下之时,然而社会不公,贪污腐败,两极分化,官民对抗,执政当局又不能审时度势地担当变革主角,一旦发生冲突,哪里有公信力来调解矛盾?而作为矛盾另一方的民众,又怎么可能信任政府?

  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政府不断退出经济领域,不断让出社会公共空间的过程。但这一过程在最近数年中,不仅有回潮趋势,而且有官府与权贵家族结合起来垄断权力的趋势:政府表面上让出了若干空间,但并不是让给社会和民众,而是让给了权贵家族,以此换得权贵家族的回报,或者形成利益共同体。这在能源、电力、金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行业,特别明显,也特别危险。这也是为什么袭警案往往与上述领域的冲突有关的重要原因。要真正缓解警民冲突,治本之道之一,就是官府要继续退出经济领域,让出社会公共空间的历史进程,才能使警察回归到维护公共安全的角色定位,不再成为利益冲突的牺牲品。

  政府在不再扮演与民争利角色的同时,还应该大力支持建立司法的独立、专业权威。因为,即使当局不断退出经济领域,让出社会公共空间,但还是有可能与民众处于矛盾的对立面。古往今来,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有可能与老百姓利益冲突,这没有什么奇怪,也没有什么可怕。中国制订了行政诉讼法,公开宣示公民有告官的权利,也就是从法律上承认民与官有可能成为原告与被告这样的关系。在这种场合,行政部门应该无条件地尊重、服从司法裁决,作出表率,才能让百姓也尊重、服从司法裁决。如果没有独立司法的权威,法官断案还是只能听命于政法委,政法委书记又往往兼任同级党委常委、甚至兼任同级公安局长,试问,老百姓怎么可能对这样的法官裁决心服口服,怎么可能不怀疑“官官相护”从而不再信任所有的官府和法院?而当“秋菊打官司”一而再再而三地遇到这样的挫折,法官的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都一概破灭,上访告状之路也被堵截,秋菊除了变成潜在的杨佳,还有什么道路可走呢?

  不管技巧多么精致,不管堡垒多么坚实,尽一党之私治天下,终究会处处捉襟见肘,疲于奔命于乱世之中。胡锦涛温家宝之所以提出“和谐社会”、“以民为本”,就是试图救党于贪欲之中。但如不配以新政,而是学邓小平、江泽民者将“最难办的留给后一代”,那么,我们有理由担心:中国社会的官民冲突还会更频繁、更恶劣,共识体制将更难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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