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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又输一场官司

www.creaders.net | 2010-12-17 21:53:10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记者傅芮岚文章:2010年10月10日,北欧国家挪威首都奥斯陆举办着一场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为争取言论自由而遭因言治罪、身陷中国监狱的获奖人刘晓波无缘领奖现场,被一张空椅子所代表;不能成行的获奖人刘晓波,却成全了部分中国海外民运人士诺奖嘉年华会,前六四学生运动的名人柴玲、封从德、吾尔开希等数十位海外人士与会并成为新闻热点。
 
2010年10月10日,代表长弓集团(电影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方)与柴玲的公司尖子班(Jenzabar)打官司的律师Paul Alan Levy,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尖子班通过商标侵权诉讼压制言论批评网站失败了》(Jenzabar Loses Attempt to Suppress Critical Web Site Through Abusive Trademark Claim)。这是自2007年柴玲透过所拥有的公司尖子班(Jenzabar),开始起诉电影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人卡玛所在的非盈利机构长弓集团以来的又一次失败。
 
律师Paul在文章开始指出:本周的一个判决显示,麻州法庭的法官支持(长弓集团)电影记录片的言论自由权利,认为柴玲所拥有的尖子班公司,就电影《天安门》制作方长弓集团的网站引用尖子班的商标名称的商标侵权起诉,不具备证据支持。
 
根据律师Paul的文章和关注此案的六四经历者《天安门对峙》作者Eddie博客对于此案的背景介绍:1996年播放的电影纪录片《天安门》对于西方了解中国六四影响极大,制片人卡玛(长弓集团)在片中引用了金培力的柴玲采访录像《最后的话》,其中包含了柴玲“期待流血”,但自己“作为个人,我愿意求生下去”的言论。沉默多年之后,柴玲于2007年通过她的公司“尖子班”在美国麻萨诸塞州一个法庭上控告《天安门》的制作公司“长弓”。她的诉状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天安门》网站上有包含对柴玲和尖子班负面内容的文章,损害了她和公司的名誉;其二是《天安门》网站上介绍柴玲现状的网页里采用了“尖子班”作为提示搜索引擎的关键词之一,使得该网页出现在搜索“尖子班”的结果中,侵犯了尖子班公司的商标权。
 
第一项关于诽谤的指控很快就被法庭于2008年8月直接驳回。但商标权的问题因为比较有技术性,法庭允许其进入诉讼过程。卡玛所在的长弓公司觉得柴玲控诉商标权的实际目的是凭借其背后的经济实力通过缠讼手段来达到让他们关闭网站甚至收回电影的目的。他们把这一诉讼看作是对言论自由的直接挑战。
 
卡玛和长弓公司于2009年4月六四20周年前在网上展开呼吁,呼吁书《纪念六四--- 兼论言论自由及其倡导者到了众多中外知识分子的支持和签名,中国著名作家王力雄签名并撰写了文章《神化天安门运动是我们的心魔 ——我为何在《天安门》制作人的呼吁书上签名》,更是引发了许多海内外独立知识分子的认同,纷纷加入签名行列中,毛泽东前秘书李锐女儿李南央、著名时政评论家芦笛、作家阿城、廖亦武、茉莉、草虾等。(

王力雄在文章中说“今日有了钱的柴玲,开始着手打击破坏了她神化形象的长弓,这才显示出真正问题“。并怀疑:”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能用金钱扼杀言论自由的人,一旦掌握了权力,会不会用权力去做同样的事?”。(

柴玲一方,则由柴玲前夫、前学生领袖封从德拟制了一封《致紀錄片《天安門》製片人卡瑪·韓丁和理察德·戈登的公開信》,并收集到了10多位民运或独立笔会的六四知名人员签名支持,发表在封主持的《六四档案》网站上,并以“为六四正名”的名义,向民众争求签名。在与《天安门》制作方的官司公开之后,柴玲也高调复出,参与纪念六四20周年并声称“将捐助中国民主运动100万美金”。

12月10日,受难的言论自由战士获奖之日,也是形形色色的人物北欧嘉年华会之时;对于压制言论自由的任何试图,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和马萨诸塞州的法庭都给予了反击;输了道义,又输官司,言论自由的损害者参加言论自由的捍卫者、受难者的Party,不知是何滋味?

(www.creaders.net 记者稿件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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