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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星岛日报报道,联邦移民及难民部最近公布的审裁结果显示,这个现年17岁的少女,7岁时随家人移民,半年后返回原居地,17岁时才回来读书,政府拒绝给予她身分,理由是未能符合居住年限要求。
上诉程序不认真被驳斥
由于当年事主年幼,离开可能并非她本人意愿,回流动机如何已无从考究,也不是构成批准上诉取回身分的主要考虑;反而,审裁官认为,她对这项上诉的程序未够认真,态度不够诚恳,才是拒绝她上诉申请的考虑。
审裁官更认为,事主随父母回流焉知非福。女童当年没可能安顿下来建立社区网络,现在人在加国,更加无亲无故,即使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也不致引起困难。审裁官认为没有人道理由酌情让她取回身分。事主如果要留下来,需要申请学生签证,以国际学生身分留下。
这个个案反映出,回流人士的子女如果未能符合居住年限,他日重临加国,同样会面对失去移民身分的结果,不能享受医疗和教育福利。
与加国维持联络可保身分
目前回流的青年,多是学成的学生,回到原居地找寻机会发展事业,或者是随父母再回原居地,他们大多已入籍。但也有一部分未住满期和未取得公民身分人士的子女,跟随父母返回原居地,他们没有住满期,日后重回加拿大,不能自动视为永久居民,他日申请居留或入籍也会遇到问题。
移民律师库兰德(Richard Kurland)指出,近年不少中国移民因在加国发展不如意,未等入籍就带着小孩子举家返回原住地长期居住。他预计一些回流移民可能会待孩子长大些,安排他们重返加国读书或就业定居,类似的小移民争取保留永久居民身分的案件,将愈来愈多。
库兰德建议,那些有意让孩子未来重返加国的回流移民,应及早做好安排,以免孩子丧失加国身分。回流移民应该安排孩子与本地同学好友保持联络,参与加国在海外的一些社团协会,积极参加驻海外领事馆或领事馆举办的活动,例如国庆庆祝等。这些与加国保持联系的证据,将有助小移民日后重返加国。(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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