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就读的朱姓台湾留学生近日因架设儿童色情网站遭判12年7个月的重刑,驻休斯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文化组组长李光华表示,在驻迈阿密办事处的协助与就近照顾下,美方对该生已给予较轻的量刑。
据中央社报道,这名在佛罗里达技术学院就读的朱姓留学生,英文名字为Weiting Chu,由于架设儿童色情网站,在去年5月遭美国执法单位查获,9月份被移送法办,并在去年12月18日被法院判处12年7个月徒刑,刑期完成后还得接受两年的监管期。
在美国架设儿童色情网站是相当严重的犯罪,美国联邦法律对这类犯罪的刑期为五至二十年,但近年来多起类似个案都从重量刑,并判处十八年以上徒刑。李光华表示,法官参酌该生犯行相关资料,此类犯罪相关法律、刑度,以及考虑该生的悔意后,已从轻量刑。朱生在美国服完刑期后,将会被驱逐遣返回台湾。
现年28岁的朱姓学生于2005年到佛罗里达州深造,并于当年八月起从居住的佛州布利百德县棕榈滩租处,在网站上发出多逾六百张从网络搜寻而来的儿童色情淫亵照片,其中还包括12岁以下儿童被性虐待的淫秽图片。
隶属外交部的驻休斯敦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政治组组长葛宝萱指出,由于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为尊重及不介入驻在国的司法主权原则下,外交部在法律上没有着力点,只能执行“领事探视权”。驻迈阿密办事处从案发开始,便从旁协助朱生处理此法律案件。
李光华进一步指出,在不介入当地国司法主权的范围原则下,除非这名留学生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法律对待、证据不全等,经文处可以给予协助之外,所能给予这名学生的就只有一些软性服务,例如就近照顾,到狱中探视,协助家人探视等。
去年1月底到任的李光华表示,很不愿意见到此类触法事件发生在台湾留学生身上,文化组很乐意为海外留学生提供各项学术、学习上的软性服务,若有意外事件发生,也可协助学生家人到美国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