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7日,劳工部发布了一条关于雇主在PERM劳工证申请过程中所起作用的“最后规则”。“最后规则”的出台是为了对PREM劳工证的申请和使用建立更明确的限制和规定,以减少在PERM申请过程中的欺诈和滥用行为。
“最后规则”的公布给PERM申请的操作带来了许多变化,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从2007年7月7日起,雇主必须为外籍员工支付准备和提交PERM申请需要的所有费用。并且,最后规则还禁止雇主接受外籍雇员的资金补偿。
过去,劳工部并不要求雇主支付PERM申请过程中的任何费用,雇主所需做的仅仅是对PERM申请的步骤例如提交申请前招聘的程序等多加留意。外籍雇员一般承担至少一部分的申请花费。这对雇主是非常有吸引力的。这一是因为明显的经济原因,二是因为该安排显得更公平,毕竟PERM申请对雇主和外籍雇员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此外,外籍雇员自己付费也使得雇主信心增加,因为这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外籍雇员的长期意愿,能尽早成功地完成申请也符合外籍雇员的利益需求。
现在,近$5000的PERM申请所需的律师费和广告费使得雇主雇佣外籍员工支持PERM申请的负担明显增加了。特别是当需要在短时间内雇佣多名外籍员工时, 雇主需要支付的成本变得更为昂贵。
不过,由雇主作为律师的主要客户申请并承担PERM申请的所有费用也是有很多积极意义的。雇主能够保证申请将一直体现他们的最佳利益,并且能够对提交申请前以及申请过程中的各项问题与律师进行直接交流,以提高PERM申请获得批准的几率。
以上资讯由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