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部知名酒店金钱豹上班的"小倩"(化名)坚决不做S(性交易),却遭刚出狱的黄男带出场要求嘿咻,虽她一再说"我不做S",但仍遭性侵得逞,事后她向黄说"你上到我,你开心了吗?"而黄有意和解赔偿,被害人说 ,"我钱不收,也不打算说谎,法院见"。台中高分院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4年3月。
被害人"小倩"证称,"他是怎样?以为每个在酒店工作的都情愿被上吗?还是需要跟他说因为这件事我得忧郁症了?需要给他证明吗?""我钱不收也不打算说谎!法院见!""法庭我会说原谅他!但是我没有办法说谎!"
"小倩"又说,"他是觉得这件没什么是不是?他觉得我还像正常人是吗?那是当天他第二次想上我时他已经失去理智强押硬上我了!反抗说不要都没效了!我怕到了!怕到怕被杀!才装镇定到离开好吗!"
判决书指出,黄男(40岁)2015年5月17日凌晨,前往金钱豹酒店消费,找长相亮丽的"小倩"坐台,酒后带"小倩"出场,以休息为名,带她至汽车旅馆。
被害人"小倩"被带到汽车旅馆,告诉黄男说"我不做S"(无提供性交易),也无嘿咻的意愿,但黄男抱住"小倩",并亲吻她的耳朵,被害人表示"不要"及表明要回家。
但黄男不让她离去,且不顾她反抗挣扎及哭喊"我一个人离乡来台中工作,你不要这样对我"、"我没有做S"等语,进而徒手抓住"小倩"双手,并将被害人强压在床头,及脱去衣物,强行性侵害被害人。
后来,被害人趁黄男上厕所,拨LINE给谢姓女友人求救,穿上衣物后离去,返家后报警。黄嫌坦承带被害人出场至汽车旅馆,并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但否认性侵害。
黄嫌辩称,他到酒店消费时,"小倩"与他有亲吻及搂抱动作,两人互动良好;黄嫌又称,当日"小倩"是自愿与他至汽车旅馆,对方没有明确拒绝与他发生性交行为,虽有表示她"没有在做S"等语,但他认为对方是在开玩笑。
不过,法官查出黄嫌性侵被害人时,强行将她吊带裤脱下,致该吊带裤左侧釦环松脱裂损,被害人反抗时,左手被抓伤、左膝及右胫骨瘀伤等伤害,认定黄嫌性侵犯行,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