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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一生气 后果很严重 联邦检察官被炒受争议

www.creaders.net | 2007-03-24 14:13:45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美国司法部于2006年12月7日在没有预警、没有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大刀阔斧地解雇了7名联邦检察官。事后,美国媒体和国会群起而攻之,质疑说这是布什政府在背后一手操纵的一场政治清算运动。这场“解职风波”似乎在美国政治舞台上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007年3月6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就这起解雇案召开听证会,遭辞的8名--包括更早前被解雇的1名--检察官中,有3名在任职时正在对共和党议员进行涉嫌贪污的调查,其余则表示自己曾遭到外界压力,必须展开或加速对民主党议员的犯罪调查。

另一方面,在国会的要求下,司法部提供的内部电子邮件和文件显示布什办公室的人员,包括布什的头号谋士--白宫高级政治顾问卡尔·罗夫(Karl Rove)以及曾在2005年至2007年1月担任白宫法律顾问的哈里特·迈尔斯(Harriet Miers),均曾同司法部长阿尔贝托·冈萨雷斯(Alberto Gonzales)的办公室主任凯尔·桑普森(Kyle Sampson)通过电子邮件,讨论开除不“效忠布什者”(Loyal Bushies)的联邦检察官。被曝光的文件强烈暗示白宫的确介入了这起开除“不忠”联邦检察官的决定,而且这些检察官“被炒”并非如司法部原先所说的“表现不佳”(poor performance),而是其政治倾向与执政党政府不符。

《华盛顿观察》周刊走访的几位美国专家学者一致表示,被曝光的信息虽然看起来有值得怀疑之处,暗示这些检察官遭解雇的背后很可能是政党政治在作祟,但是到目前为止,出炉的信息尚不足以将布什或冈萨雷斯定罪。

“毫无疑问的是,总统有权决定对一个联邦检察官的任命和解雇,这是美国宪法明文规定的。” 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客座学者拉瑟尔·威勒(Russell Wheeler)博士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解释道,“这次风波的关键在于,这些检察官被解雇是不是出于合理的原因,以及布什政府在事件被曝光后,有没有诚实以对。白宫的确是像被人打了一拳一样,留下一个黑眼圈,但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证明这件事背后的确有不正当因素在搞鬼。”

塔德·彼特森(Todd Peterson)曾在克林顿政府时期出任助理司法部长帮办,专职为白宫和司法部提供宪法相关问题的建言。彼特森认为,司法部长必须向总统报告,但这并不表示白宫应该介入特定刑事案件。

“在司法部有这么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白宫应该避免同一线的(联邦)检察官接触,或是介入检察官起诉的决定。”彼特森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说道,“如果这个传统在这次解雇事件中被忽略,我想司法部大多数的专家都会觉得这是个十分值得忧心的原因。”

总统不高兴,联邦检察官须“走人”?

由于民主党掌控的国会不断质疑司法部长冈萨雷斯没有对外界说实话,频频要冈萨雷斯以他的乌纱帽做回报,辞职了事,冈萨雷斯不得已在3月13日举行记者会,先是宣布他批准了办公室主任桑普森的辞呈,因为桑普森没有将他同白宫的通讯往来向冈萨雷斯交代清楚。紧接着,冈萨雷斯首度承认在解雇这些联邦检察官的过程中“曾经犯了错”,但也坚持他的决定是对的,并称“所有的联邦检察官都是在为总统服务”(serve at the pleasure of the President),言下之意是,只要总统不高兴,他完全可以决定开除任何联邦检察官。

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法律系教授强纳森·西格(Jonathan R. Siegel)认为,冈萨雷斯的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如果白宫明白地说,这些检察官被解雇是因为他们没有按照白宫希望的优先顺序来执行法律、起诉罪犯,也就是说没有和总统站到一边儿,这是合理的解释(legitimate),白宫并不算是处理不当。”西格对《华盛顿观察》周刊直言道,“这件事会闹这么大,就在于白宫和司法部的说法反覆。如果他们一开始就坦坦荡荡地承认,这些检察官被解雇就是因为政治考虑,其实并没有违法,也不算做错。”

曾经任职于美国司法部的西格进一步表示,许多人认为联邦检察官应该有“自治权”(autonomy),可以自行决定侦办方向,但是事实上,由于司法机关的资源有限,不可能有时间去起诉每一位罪犯,所以他们起诉的对象的确是有“选择性的”。

西格的同僚、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戴维·方坦纳(David Fontana)也表示,联邦检察官这个职位本来就是“政治和法律的结合体”,因为他们必须经过总统提名、国会确认才能就职,而不像有些国家的检察官是经过官僚体制一步步往上爬的。正因为如此,每届政府都会在上任后撤换全国93名联邦检察官,克林顿在1993年、布什在2001年都曾这么做。

“这是美国联邦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之一。”方坦纳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说,“过去美国国会也曾试图要让检察官的任命不那么政治化,但是顾虑到检察官的权力可能因此大到没有人能控制,也不能将他们罢免,所以作罢。”

既然司法部长和联邦检察官一样,也是由总统提名、经国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司法部长自然会负责执行总统下达的政策。但是这样的设计也使得司法部属下的联邦检察官不能享有充分的独立性,也因此,司法部下又有所谓独立检察官(special counsel)的设立,专门调查在任的行政官员的违法疏失。

布什伸手进司法部的做法在国会听证会上得到了印证。根据司法部副部长保罗·麦纳提(Paul McNulty)的证词,在2006年12月以来遭到解职的8名检察官中,只有一人不是因为表现不佳遭到开除的。H·E·康民斯三世(H.E. Cummins III)原本是阿肯色州小石城的联邦检察官,他之所以丢了工作是因为这个位置要让给白宫高级顾问卡尔·罗夫的前任助理特莫西·格里芬(J. Timothy Griffin)。康民斯遭革职的理由竟然是为了给高官做人情,消息曝光后,颇让各界哗然,直指这是布什政府一贯“任人唯亲”的又一体现。

西格却认为,司法部为了让罗夫赏识的人(protégé)当上联邦检察官而向康民斯开刀,听起来的确很糟糕,但是并没有违法之嫌。西格说:“毕竟,任何人能够被提名、任命为联邦检察官,多少都是靠些政治关系(political connection)和背景的,今天只能说格里芬的关系比康民斯还要好,所以才能跻身而上。当然,如果事实证明格里芬能力不足(not competent),那就另当别论了。”

联邦检察官投诉无门

因为“政治背景没有别人强”而遭到撤换命运的康民斯可说是欲哭无泪。他在多方奔走、试图唤起各界对此案的关注时,还被司法部猛扯后腿。康民斯在作证时指出,他曾经接到司法部副部长麦纳提的办公室主任来电,威胁他别再继续对外放风声,否则将遭到“报复”(retaliation)。

有学者就对白宫的做法持比较保留的态度。彼特森就认为,白宫同司法部的做法的确大有问题。

“总统说他有罢免(联邦)检察官的法定权力(legal authority),这是没错的。但是这并不足以回答一个政策问题:如果一名联邦检察官没能起诉一件白宫想要起诉的案件,白宫是不是可以开除他/她?” 彼特森对《华盛顿观察》周刊如此质疑道。

司法部和白宫坚称除了康民斯外,其余7名联邦检察官遭开除,都是因为表现不佳。然而,细看这些检察官的经历和背景,不难发现,内情绝不是司法部所说的那样单纯。在2006年12月被辞退的新墨西哥州联邦检察官戴维·伊格莱希亚斯(David Iglesias)在作证时指称,他曾遭到共和党参议员彼特·多米尼奇(Pete Domenici)和共和党众议员海泽·威尔逊(Heather Wilson)的致电施压,叫他在去年11月中期选举前以贪污罪名起诉当地的民主党议员。类似的遭遇也发生在华盛顿州联邦检察官约翰·麦克凯伊(John McKay)的身上。麦克凯伊曾经负责侦办2004年华盛顿州州长选举的舞弊情形,调查终结后他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这位州长的不法行为或需要进行重新投票。民主党候选人当年以仅仅129票之差胜出。麦克凯伊在国会听证会上表示,他也曾经接到过华盛顿州共和党籍众议员达克·海斯廷(Doc Hastings)办公室的来电,询问他调查州长选举的进度,当时他就觉得这样的举措十分不妥。

“白宫要求联邦检察官追查特定的案件是一回事,要求他们基于政党属性而追查特定的对象,就是很值得非议了。”威勒对《华盛顿观察》周刊直言道,“麦克凯伊本身是选举舞弊行为的专家,说他追查不力,不太能说服人。”

值得一提的还包括加州圣地亚哥的华裔联邦检察官林剑华(Carol Lam)的经历。她因2005年成功地以受贿罪名起诉共和党籍的加州众议员阮迪·坎宁汉(Randy Cunningham)而名噪一时。坎宁汉在2006年因贪污罪名被判处8年4个月徒刑。当新闻报道披露林剑华准备起诉另一位涉嫌贪污的共和党籍众议员,一天后,冈萨雷斯的办公室主任桑普森在一封电子邮件中写道:“我们现在真正的问题在于林剑华”,并称“该是寻找接替林剑华人选的时候了。”

最终,在被开除的8名联邦检察官中,有6位表示曾经遭到共和党籍的议员施压,不是要他们去调查投票舞弊行为,就是要他们放弃对共和党议员的贪污侦察。

冈萨雷斯乌纱难保

被解职的检察官们的证词历历在目,坚称他们遭到不公平的对待。“受害者”之一的麦克凯伊就公开表示希望有独立检察官深入调查司法部和白宫涉嫌“犯罪”的行为。《纽约时报》更是在3月19日的社论中批评说,司法部和白宫的做法不仅是“差劲的,更是违法的”。一开始将这件事件向公众披露并紧追不放的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查尔斯·舒默(Charles Schumer)就在3月18日表示,冈萨雷斯留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highly unlikely)。

“白宫若真的要求联邦检察官‘为民主党制造些麻烦’,这明显是不恰当的,但我当下想不出这是否违反任何法律。 如果有稳固的证据证明司法部在配合白宫这么做,或许冈萨雷斯辞职下台也不是太不寻常(outrageous),”西格对《华盛顿观察》周刊表示道。

就算冈萨雷斯官位不保,至少他还不至于为了这次解雇风波锒铛入狱。《华盛顿观察》周刊走访的宪法和刑事司法专家都表示,就现有的证据来看,只能说白宫解雇他们的理由是出于“阴险的(sinister)政治计算”,但是并没有违法之嫌。

“目前的证据显示,司法部解雇这些检察官的原因的确很值得怀疑,但还没有到违反刑法的地步。”威勒说,“我并不是在为布什政府辩护,但是现在就谈刑事调查,时候尚早。”

彼特森也进一步强调,没有证据显示解雇这些检察官的做法涉及任何刑事犯罪。“这个问题完全是政策问题(policy issue),争论焦点在于(检察官)起诉的决定是不是受到过多的政治影响。”

同样的,司法部长冈萨雷斯曾在国会的听证会上表示,开除这些检察官并非出于政治因素,副部长麦纳提称白宫并没有介入解雇这些人的决定,事后证据显示,他们的证词恐有误导国会之嫌,可能触犯“妨碍司法公正”(obstruction of justice)的联邦重罪。对此,华盛顿的司法学界也认为起诉的可能性不高。

“冈萨雷斯或麦纳提总可以说他们在作证之前并没有掌握足够的信息,或是没有做好内部调查,所以作证时没有提供正确的说明,”西格表示道。

西格直言,他虽然对布什政府不太有好感,但是目前仅有证据显示这次的解职事件是丑闻一件,该进行的调查就是现在国会正在进行的,而非探究这个举动是否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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