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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颁布:带电子用品进入美国要当心了

www.creaders.net | 2008-08-02 15:39:59  华盛顿邮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美安检人员有权 扣留入境者电子用品   

根据最近颁布的条例,美国联邦人员在执行入境检查时,有权查收笔记本电脑等电子用品,并且将它们扣留起来。

  报道说,两名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透露,在该部门7月16日施行的新政策下,就算旅客举止并无可疑之处,联邦干员也可能将他们的电子用品查扣,扣留期限也不设定。

  此外,执法干员可以基于解密等其他理由,将所得到的资料,提供给其他官方和私人机构。

  国土安全部官员说,为了反恐必须采取这样的措施,新规定也适用于美国公民。只要干员认为有必要,任何入境者的电子用品都可能被查扣。

  其实,国土安全部早已这么做,只不过到了今年7月,在公民团体和商业旅行团的压力下才公开此事。许多国际旅客曾投诉他们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数码配备被拿去检查。

  联邦干员可没收的电子用品包括硬碟驱动器、闪存驱动器、手机、iPods、传呼机、呼叫器、录像和录音带,以及书籍、传单等其他印刷品。

  新条例规定,联邦干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护商业资料、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通信保密资料。收录的资料在查阅之后,如果没有收存资料的合理根据,就必须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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