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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从不鸣枪示警 必须直接射击

www.creaders.net | 2014-03-21 21:16:02  华商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美国对警察用枪的“双击”、“网格化巡逻”、“武力使用最低限度”、“开枪后评估体系”等都有成熟的操作规范和法律保障。

  3月18日,本报专访了曾经担任10年美国警察的公共安全问题专家石子坚。他以自己在中美两国从警的经历现身说法,解析美国巡警制度及警察用枪规范。

  石子坚毕业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刑侦系,曾就职于美国监狱局、警察局、特警队,曾获美国东部特警联赛冠军,夺得美国东部自由搏击公开赛冠军,因参与破获举世瞩目的“2002年10月美国华盛顿连环狙击手枪杀案”而受到嘉奖,并多次参与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政要警卫任务,是首位成为美国警官及特警的中国大陆留学生。

  2005年起,石子坚作为特警领域高级人才被引进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担任特警专业学科带头人、特聘高级警务教官、客座教授、教学督导,其率领的特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其论著《美国警察管理体制与执法规范》把美国的操作规范介绍到中国,被公安部列为重点科研课题。

  昆明事件后,石子坚所教授的美国巡警实战对抗模式受到广泛关注。他说:“美国警察之所以能独立高效地制止暴力,前提是美国与警察权利相关的法律的完善、专业的实战技能培训以及来自警界内外的独立的评估体系。”

  巡警经历

  巡警是警察的嵴梁:承担几乎所有日常警务

  华商报:您在美国做了10年警察,在国内担任特警培训也近10年。我好奇的是,美国巡警到底是怎样工作的?

  石子坚:美国警察系统共有两万多个执法单位,其中包括负责某项专业的100多个联邦警察单位,如大家所熟悉的联邦调查局(FBI),联邦缉毒局(DEA),酒精、烟草与武器管制局(ATF)等;专门担负白宫警卫和打击假钞的白宫特勤队;专门担负国会警卫的国会警察局等。联邦警察之外的执法单位属于地方警察,他们担负着绝大多数的警察勤务,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街上”巡逻执勤,也被称为巡警。

  在美国,巡警被称为警察的嵴梁。其中,州警察主要负责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有的州警察又称为高速巡警。地方警察以县、市两级为骨干,是承担日常警务最多的执法部门。这两级警察部门绝大多数警务是由每日24小时,每周7天,全年365天不间断的巡警负责承担的。电影里的孤胆英雄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也不失为警察生活的真实写照。

  一人一车 8小时必须在巡逻区域

  华商报:一警多能,也就是说美国巡警管得很宽、权力很大?

  石子坚:可以说很大,只要发生在巡区之内的案件,从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到杀人放火、劫持人质、交通肇事都由巡警负责处置。但美国巡警谈不上“出警”,因为法律规定他工作的8小时必须在巡逻区域。在马里兰州蒙郡,按照“网格化”的管理办法,我们是一人一车,我负责2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巡逻,相当于上海两个静安区的面积。每天从早上6点开始三班倒,而且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保证交接班期间至少有15分钟的警力是重合的。上班期间,警察领的是时薪,没有吃饭时间。但警局内部规定,在不影响案件受理情况下有半小时吃饭时间。

  我处理案件最快的一次,是十多年前一个交通肇事案。在美国,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属于过失杀人。我当时正在市区街上巡逻,接到911(美国报警电话)报告说有车撞死了人,我到现场后根据现场的碎片细节,首先分清事故来龙去脉、初步厘清责任、当场对肇事者实施逮捕,定好他的出庭日期,同时与殡仪馆联系包裹并运走尸体,随后恢复交通。整个过程由我一个人完成,总共花费了20分钟。

  网格式巡逻 不规定出警时间

  华商报:美国警方有没有规定报案后多长时间必须抵达现场?

  石子坚:没有限制,因为美国实施网格化巡逻。我个人只要负责这一片固定区域,主动巡逻、机动出警,这就确保了反应非常快。如果警察从A地点到B地点较远或者对抗警力不够,911会呼叫距离更近的警察优先支援。此外,就是技术支持,警察的车辆都是经过改装的美国货,达到8缸4驱5.0排量,轮胎加宽,性能上不低于豪车的配置,通讯、电脑等设备都是最先进的。在警方的车载电脑上,除了有全美国50个州的车辆信息外,还与邻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被盗车辆资料库联网,随时看到可疑车辆,5秒钟内就可以在电脑上查出结果。

  华商报:您曾经承担过克林顿出行的特警护卫。但您平时又做的是巡警的工作。这两个警种有什么区别?

  石子坚:美国90%的特警不是专职的,平常与普通警员一样执行勤务,需要特警出动时临时召集。这种设计避免了警力浪费、相互推诿扯皮和重叠执法,也更有效率。

  枪支使用

  枪支独立保管 鸣枪示警属违法要处分

  华商报:美国对警察的枪支配置、打几枪、向哪儿射击等等,有没有规定?

  石子坚:与国内规定相比,美国警察用枪最大的特点在于,很多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枪支使用的细节做出了限制。比如,枪支由警察个人保管、何时开枪、何时停止射击、鼓励一线警员独立处理问题等。对于国内武装巡逻而言,为警察用枪立法是当务之急。

  首先,美国法律规定警察不能鸣枪警告,而应直接射击。鸣枪警告属于违法,要受到严厉处分。当警察用枪对准疑犯时,就形成直接威慑,来得及的情况下可以口头警告,来不及可直接射击。国内对于鸣枪警告过去规定是必经程序,现在也有所转变。

  其二,尽管美国50个州都有各自的法律,操作手册也不尽相同。但对一旦开枪后第一枪朝哪儿打,法律有明确规范。按照美国警察的标准配置,至少一支9毫米自动手枪加3个弹夹,总共46发子弹(随枪1发,一个弹夹15发)。一旦开枪,必须向致命部位射击。打几枪?过去没有强制规定,现在改为必须“双击”。原因是多年前发生了一名暴徒在被警员近距离射中心脏后,仍然扑上去将警员用刀捅死,全美国警校修改了训练大纲,由“一击”改为“双击”。

  其三,美国基层警察权力大,能否开枪由现场办案的警员掌握,而非办公室里的领导。此外,美国警察的枪支是个人保管。而中国目前是刀枪入库、枪弹分离。

  法律细节清楚有利于一线警察掌握

  华商报:一线警察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什么时候停止射击?

  石子坚:什么时候可以开枪、又如何开枪?美国的做法是只有一句话的法律标准,非常清楚,可操作性也非常强,有利于一线警察掌握,即“当警察或他人正在面临可能危及生命或严重伤害的不法攻击行为时,警察可以开枪”。

  具体说,是否开枪,首先强调“正在面临”,至于侵害的目的或使用的武器都不重要。实际上,警察在一瞬间根本无法判断是暴力事件还是恐怖袭击。美国法律不要求警察在一瞬间去判断这个性质,只要估算这个状态和结果,原则即开枪“以停止暴力犯罪为目的”。

  其次,“可能危及生命或严重伤害”,即攻击行为可能达到这个程度才能开枪,否则,就应使用其他非致命强制力制服歹徒。在不应开枪的情况下开枪击中非致命部位属于使用了致命武力,属于使用强制力过当。

  第三,“可以开枪”,即不是必须开枪,开枪只是万不得已的最后手段。警察开枪还要做到合理、必要,并将武力降至最低限度。

  另外,警察开枪应以制止暴力侵害为限,一旦暴力降级就必须停止射击,对已经终止犯罪者不能继续射击。

  用枪培训

  专业实战培训 避免训练与实战脱节

  华商报:昆明暴恐事件中,当时有警察鸣枪警告,但全部子弹打完也没有震慑住歹徒,警察反被砍伤。在国外公共安全预警机制上有哪些经验教训?

  石子坚:除了实体的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的约束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警察用枪的专业培训。美国警察培训非常注重实战对抗,对警察的预警培训与危机处理同步,培养危机环境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瞄准活人,不强调一枪命中眉心,而注重快速拔枪、首发命中、一发制敌,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和危机处理能力。

  而反观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新疆7·5事件等,都是典型的需要警察快速反应的公共安全事件,目前国内对于警察培训的科目、方法与实战脱节,所学非所用的训练模式是需要反思的。现有的用枪培训注重比环数的体育竞技射击,但突发暴力冲突中,对抗性非常强,没有压力和危机感的训练遇到实战环境就很难适应。

  华商报:在面对暴力冲突等紧急状况时,一个警察的压力可能是最大的。警察开枪最大的顾虑来自于哪里?

  石子坚:造成警察在处理紧急状况时的犹豫和压力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法律不明确、不到位,灰色地带、盲区太多等,都可能使警察无所适从。一个警察在处理紧急暴力冲突时,可能一瞬间制约他开枪的是不知道“此时开枪后果是什么”。有了法律对用枪规范强有力的支持,警察开枪后即使走到任何一个法院、面对任何一个陪审团,都可以说有理有据,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标准,这就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中国警界针对警察开枪标准罗列了十余种现象,比如杀人放火、爆炸等等,但对开枪的标准和目的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一是法律规范模棱两可,另一个是紧急情况下不好操作,鸣枪示警、打非致命部位等做法,给暴徒中枪后继续袭击留下漏洞。因此中国目前对警用枪支立法是当务之急。

  警权制约

  过度使用武力 警局和警校都可能被追诉

  华商报:开完枪以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也可能只是震慑。在开枪后有哪些程序来制约执法者?有没有因为警察开枪或者语言不通而误判的案例?

  石子坚:在美国,执法者因公务行为而被起诉、站上被告席受审已经司空见惯。如果不属于警员个人过错,那么警察局、甚至是培训警员的警校都可能承担必要的法律和赔偿责任。一旦遇到这类案件,警察局胜诉的机会并不大,不仅当事人会穷追不舍,而且还有律师不断地推波助澜。

  对警察来说,有相应的警察工会负责帮助警察威权。此外,针对警察的奖惩体系不是以开枪为原点,而是向前后延伸,对过程明确细化,使法律没有间隙,鼓励警察敢作敢为。而对警察的起诉也不仅限于其所办案件本身,甚至会涉及警局的招募或培训程序,而这些程序可能在被起诉的警员被招募之前就已经执行了。

  例如,某警员被诉执行逮捕时使用武力过当。法庭可能会应律师的请求审查警察学校的培训课程,如果法庭裁决使用武力过当,而该警员是不折不扣地按照培训内容执行的,那么就由警察局负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警员没有严格按照培训要求执行,那就属于个人行为,由该警员自己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内部事务组为开枪提供事后评估

  华商报:警察开枪后,需不需要向警局内部证明开枪的合理性?有没有专业的评估程序?

  石子坚:需要证明。警察一旦开枪,回到警局后需要向“内部事务组”提交报告。这个内部事务组相当于国内的纪检部门,专门受理用枪的评估和各类投诉。该部门全部由实战经验丰富的警察精英组成,他们负责给出独立专业的评估,证明警员开枪是否必要,其结论只向警察局局长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案例就是一个指挥棒。一个错案可能造成警察下一次的不作为和民众的抱怨。因此良性的监督机制非常关键。如果媒体、法律和警局的尺度不统一,警察就会无所适从。

  美国警察与枪

  美国警察的标准配置,至少一支9毫米自动手枪加3个弹夹,总共46发子弹。

  枪支由警员独立保管。法律对枪支使用的细节做了明确的规定与限制。

  能否开枪由现场办案的警员决定,而非办公室里的领导。

  警察一旦开枪射击,回到警局后需要向“内部事务组”提交报告,接受用枪的评估和投诉。

  如属过度使用武力且非警员个人过错,则警察局、甚至培训警员的警校将可能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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