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1月15日),美国总统川普与中共副总理刘鹤在白宫签署了第一阶段贸易协议。该协议的有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禁止强迫技术转让的部分将对美国科技业产生重要影响。
美中周三签署协议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协议英文版本,总计八章,96页。八个章节依序为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农业、金融服务、货币、扩大贸易、争端解决,以及最终条款。
美国公司多年来一直抱怨,中共强迫其向中国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换取中国市场的准入。而第一阶段协议旨在解决这些美国科技企业的担忧。
协议规定,美中两国任何一方公民在另一方管辖范围内都将能够“公开自由地开展业务”,而不会受到另一方施压或强迫进行技术转让。美中两国人民之间的任何技术转让或授权都必须是自愿的。
根据该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指示或支持国内企业,在那些容易制造市场扭曲的领域或行业收购外国技术。
美国财政部在周一(1月13日)公布了一系列新规定,旨在对外国投资美国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已经开展了打击这类中资投资的行动。去年,CFIUS迫使健康技术初创公司“PatientsLikeMe”的中国股东撤股。
中方还同意在交易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制定一项行动计划,旨在“加强促进其高质增长的知识产权保护”。两国还同意根据各自体制和实践来决定执行本协议条款的恰当办法。如有必要,每一方应根据其国内立法程序,向立法机构提供修改法律的建议。依据该协议的《双边评估及争端解决》一章,每一方都应确保彻底执行该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中方将颁布一项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中方为履行本章规定义务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每项措施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