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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考虑参照澳洲的反渗透法,以反制中国持续干预欧盟成员国政府的问题;澳洲参议员派特森9日向欧洲议会发表演说,呼吁民主国家合作反制来自中国的政治干预。
欧洲议会的报告草稿指出,“中国统战部”等专制国家机构对外实行政治干预的问题,已引起欧洲议会关注;欧洲议会宜参照“澳洲和新西兰对付(中国)统战部的经验”。
关于专制国家针对民主国家实行政治干预的问题,澳洲参议员、国会安全暨情报委员会(Parliamentary Join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主席派特森(James Paterson),9日透过视讯向欧洲议会发表演说,呼吁欧盟与澳洲等价值观念相近的国家合作。
派特森指出,民主国家必须能够辨识来自专制国家的政治干预手段和威胁,而且必须尽一切办法予以反制。随著科技日益进步,专制国家对外实行政治干预的手段也变得更为精密,所造成的伤害也更大。澳洲订立“外国影响力透明法”的目的,是要让外国势力试图影响澳洲政府的活动性质、涉及的层级,以及活动范围等事项,全部保持透明公开。澳洲的“外国影响力透明法”规定须申报的外国代理人活动,包括游说、媒体工作,以及一般财务支出。
据报道,澳洲政府于2018年,禁止华为和其他与中国政府有关係的“高风险”电信企业参与澳洲的5G网络业务,有关禁令“保障我们(澳洲)的数位主权”;另外,随著澳洲传出一连串涉及来自中国人士的政治捐献丑闻后,澳洲于2018年禁止政党接受外国的政治捐献。
派特森还提到,澳洲于2020年通过“澳洲对外关係(州和领地协议)议案2020”(Australia's Foreign Relations〔State and Territory Arrangements〕Bill 2020),授权联邦政府可阻挡地方政府和各大学与外国签订违背国家利益的协议。他解释,通过该法的目的,是要反制专制国家试图分化澳洲联邦和地方政府的手段,尤其是中国的“一带一路”计划。
澳洲国会于2018年通过两项反渗透法,“外国影响力透明法”就是其中之一;而另一项则是“间谍与外国干预法”(Espionage and Foreign Interference Act 2018)。
澳洲“外国影响力透明法”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如果替外国政府在澳洲从事任何代理人活动,但又未主动向澳洲政府登记申报的话,即触犯刑法,最高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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