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条来自《重庆日报》11月6日的新闻,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在这篇题为《重庆2019年普通高考11月7日开始报名》的文章中(如下图),记者引用重庆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称,“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录取。”
文章指出,“政审就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及现实表现进行审核。这项工作主要由考生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以及学习、工作等表现作出全面鉴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恶劣;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文件还要求不得对高考报名者的政审弄虚作假,“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单位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采取隐瞒、弄虚作假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受到舆论广泛质疑后,今天(11月8日)《中国新闻周刊》第一时间联系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主任罗胜奇。罗胜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关于政审是媒体记者写错了。我们叫思想政治的考核和现实表现的审核。记者把这个理解错了,就出了一个‘政审’。重庆市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精神,文件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做变化。只是记者的片面误读。往年一直都是按照教育部的文件来的。一个字都没变。”
天呐,真是“记者写错了”了么?记者的文章中清清楚楚地写着:“政审就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及现实表现进行审核”,而且这大约也是除了重庆教育考试院领导之外,几乎所有中国人的理解,何错之有?!
重庆考试院称“重庆市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精神,文件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做变化。”我相信重庆考试院的领导在这样的事情上,是不敢信口雌黄的,相信教育部一定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如果教育部确实有这样的规定,教育部领导应该给全国人民一个合理的解释,在中国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正在大力宣扬中国将继续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时候,为何要出台这样的规定,恢复被邓小平同志当年取消了的政审制度。
假如教育部没有这样的规定,或者只是原则性地提了一句,重庆考试院就该反思,为何全国其他各省市没有推出像重庆这样严格的政审制度,不但要求书面资料,还要求建立电子档案,并明确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被考取。是否应当按照重庆市委的要求,吸取前些年重庆某人领导下倒行逆施的教训,继续肃清其政治流毒?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觉得这事绝不能让重庆日报记者背黑锅!同时,不管这个文件规定来自教育部,还是重庆教育考试院借题发挥、擅作主张,除了军队、政法单位等特殊部门的考试招生,应立即取消对普通考生的政审,恢复邓小平同志当年倡导的“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高考招生制度。
人们不希望重庆和全国的街头,再现重庆当年下面这样火红的场景;人们也有权要求十年浩劫的惨痛历史永不再重来。
就重庆高考政审这件事,真诚地希望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部门,尽快给全国人民和重庆考生一个负责任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