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网上官天乙综合报道:江南时报12月12日消息,在江苏省镇江市最高档的阳光世纪花园拥有别墅、开着豪华私家车、实际身价超过千万的大老板,也想方设法将自己还原进下岗工人的队伍,以领取一张“再就业优惠证”,目的只是为了避税。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办公室主任周光宁9日告诉记者,仅润州分局今年已经遇到了近百位这样的个体工商户。
据介绍,这些人早就从单位下岗,好多已是小有名气的老板。但出乎意料的是,近日这些老板频频手持镇江劳动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自称是某某企业的下岗工人,到工商局来要求注销原先的营业执照,重新开户或办理,并要求按照优惠证上的规定享受三年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等费用。
新京报11月25日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人士透露,今年将修订和补充反避税条款,内容主要包括:对关联关系的判定进行补充和调整;增列限制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条款(包括受控外国公司条款);增列限制资本弱化的条款。
国税总局反避税专家苏晓鲁表示,当前税务机关掌握的避税方式包括转让定价、利用避税地、资本弱化、利润结转、流转税征收环节以及利用法定税收优惠政策避税等。
新京报图片 “就业优惠”成税收流失的“漏洞” 另据新华每日电讯12月7日消息,杭州创意精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04年4月成立时,共有员工9名,其中下岗失业人员4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4.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种新成立的服务型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只需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于是就出现这么一种怪现象:仅2004年5月到12月,当地税务机关就按政策规定为这家企业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476.91万元;而同期这家企业支付给被安置的4名下岗失业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全部支出仅为5.47万元。免缴的国家税金是企业付给这4名下岗失业人员报酬的87倍!
杭州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处副处长王坚介绍,类似的例子在浙江省其他地区还有不少:杭州广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仅1人,企业年减免税额却达75.13万元;杭州万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每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人,年减免税款250余万元;浙江恒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人,企业年减免税款超过80万元;浙江吉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每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人,年减免税款达100多万元……
杭州市审计局今年抽查的62家企业,获得的减免税款为4193.37万元,但这62家企业安置的279名下岗失业人员,同期人均获得的报酬(包括工资、养老金)仅为1.21万元,被安置人员人均税收减免是所获报酬的12.41倍。
从杭州市审计中发现的情况表明,真正能够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是那些技术含量较大、营业额较大而用工量又较少的企业;用工量较大的制造、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则很难享受到政策的优惠。道理非常简单,对于一个用工5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要达到职工总人数的30%,极为艰难;而对用工量少的服务型企业,却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且能“一本万利”。
这一现象导致了另一个怪现象:个别区县企业享受的税收减免总金额在增加,被安置的下岗人员却在减少。如杭州市余杭区2004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所享受减免税额与2003年相比,增长了470%,而安置人员同比却减少了23%。
杭州市审计局局长潘再高认为,国家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这一政策在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高技术含量企业的特殊性。类似情况,不光浙江省有,其他兄弟省、区、市也有。他估计国家每年为此流失的税金,有数十亿元之巨。
潘再高认为,可考虑按企业实际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实行定额减免税负。企业实际安置的下岗人员越多,获得的定额减免也就越多,这样才能有效防范部分企业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之名,“合法”逃避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