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事件”自2月9日新华社表示已进行调查后,官方的报道便“告一段落”,一直未再公布新消息出来。于是给了媒体广泛的想象空间。有港媒14日报道称,中央方面已初步定调,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目前正在接受调查的重庆副市长王立军有“极为严重的政治问题”。这在网上一时引起不小关注。其实细究起来,王立军从“严重贪腐”到现在的“严重政治问题”,媒体已经多次为王立军“定罪”,炒作成分颇高。
而这语意不详的“政治问题”让不少公众生疑。因为中共官员落马多是因为“经济问题”或“作风问题”、“严重违犯党纪问题”,包括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两人下马前皆为政治局委员,官方对二人都未用“政治问题”定性。因为这种“政治问题”的定调过于大而空,不知所云,说了等于没说。而且很有当年文革整人的遗风。记得以前邓小平就曾告诫,以后在党内或官员问题上,是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用动不动就扣“政治帽子”。所以中国官方会不会给王立军一个如此笼统的“严重政治问题”的空泛定性,很值得怀疑。
再者,“政治问题”不像经济问题有一个明确的含义。而且是官员的道德作风败坏,还是违犯组织原则搞宗派,或者就是“叛国”,“政治问题”都可以涵盖,又都不明白。“极为严重”的程度是涉及到叛国罪,可以定罪入狱?还是高层认为“王立军事件”尚且属于党内纪律问题。要求舆论就此沉寂,不准讨论,官方只是将王立军撤销职务了事?仍未可知。如果单从“政治问题”的定性看,就表明既不是经济贪腐,又不涉及刑事罪行,那又何来“严重”?
究竟何为政治问题?据查证,“政治问题”多指“破坏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在中共的意识形态中,要求党员遵守的政治纪律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简而言之,就是不允许党员“脱离中央、自行其是”。而中共总书记胡锦涛也曾在2008年第17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针对政治纪律要求“六个决不允许”,包括“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假如传言属实,在此次事件中,王立军之所以被定调为“极为严重的政治问题”应该就是 “自行其是”进入了美国大使馆,并发表了某些违反“六个不允许”内容的言论,或“编造、传播”涉及某某人的政治谣言。
港媒对于王立军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所谓“内部人士消息”,却显得犹如“主观臆断”。让人感到只是根据王立军擅入美国驻成都领事馆而作出的“合理想象”,炒作意味浓厚。在这次海内外媒体对于“王立军事件”的报道上,部分港媒由于主观判断失误,认为王立军当时卸任公安局长是“弃武从文”,是薄熙来为王有更好的政治仕途铺路。结果王立军“夜闯”美领事馆的行为狠狠地扇了这些媒体的脸。随后部分港媒在报道王立军事件时就完全乱了分寸为争炒作的一杯羹,甚至不惜滥用网络“大佬权斗”、“拔枪相向”等毫无根据的传言作为社评的论据,而失去了理性分析的准则。之后又以“严重政治问题”炒作王立军的“罪名”,看似是独家爆料,实则是人尽皆知的噱头。
从目前的情势看,中央决定要彻查王立军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王立军的确有擅入美领馆的“政治问题”,但这应该不会是中央最后给出的定性。此时对于中共高层来说,关键的不是给王立军定下何种罪名,而是以何种方式处置这个举国瞩目的“烫手山芋”。炒作者不妨在这方面下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