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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时代能否启动中国?

www.creaders.net | 2012-10-09 22:26:27  香港《前哨》杂志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中国专制政治的惰性

  现在中国最大的大事是“皇位更迭”。习近平当上总书记和国家主席后,胡锦涛即使「赖」在军委主席位置上,他的气势也只会是「每下愈况」,不会有什么作为了。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勛是一位“正道直行、敢作敢当”的人,但现在的习近平看不到有那一点像他父亲.中国的专制政治使得“正道直行、敢作敢当”的人,如习仲勛、胡耀邦、赵紫阳都倒霉。胡锦涛吸取了教训,当政十年下来,除了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和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依靠 “暴力维稳”的“警察国家”外,他的“不作为”政策,,已使中国贪污腐败、两极分化、践踏人权、环境破坏愈来愈严重,给他的“皇位继承人”留下了一个“烂摊子”。习近平是不是也会像胡锦涛那样实行“不作为” 政策呢?

  历史“自上而下变革”的统计规律是,大事件,大变革;小事件,小变革;没有事件,不会变革。在世界历史上,只有少数有非凡魄力的大政治家,才能在没有大事件的情况下,推动一场“自上而下的大变革”。中国是一个有二千年专制政治传统的国家,没有“大事件”,中国更不会发生“大变革”,这是专制政治的“惰性”。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是“大事件”,引发了晚清洋务运动“大变革”。“甲午海战”是“大事件”,引发了“戊戌维新” 的“大变革”。“文化大革命”把中国经济拖到了崩溃的边缘,也是“大事件”,引发了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大变革”。

  在未来的一、二十年中,中国可能发生的“大事件”有四种,一是全局性突发大动乱,二是军事政变或最高层权力突变,三是中国和平统一,四是“新甲午战争”——东海海战。像薄熙来事件,还只能算作“中事件”。未来也可能发生新疆事件、南海冲突、中印边界冲突,这些事件,如果发生,只会是“中事件”,不会形成“大事件”。上述四种“大事件”,只要发生任何一件,都将引发中国的“大变革”。东海海战也许只会持续一、两周,中国的战败必将引发中国政治的“大变革”。在上述四种“大事件”中,唯有“两岸和平统一”,可以使中国有步骤地实现和平的“大变革”、“大转型”。

  习近平继承了胡锦涛时期积累起来的无数问题和矛盾,如果也像胡锦涛那样不作为,这些积累起来的问题和矛盾,就会引起突发性大动乱。胡锦涛十年的政策,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唿应了马英九建设和发展台海两岸共同市场的政策。“两岸共同市场”概念,不是胡锦涛提出来的,而是萧万长首创的。现在,台海两岸的经济、文化联系愈来愈密切,这种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就像“欧洲共同市场”为“欧盟”开辟道路一样,“两岸共同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把两岸和平统一提上议事日程。所以,两岸经济融合的大趋势和两岸大多数民众的愿望,使得启动中国和平统一,将成为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

  现在两岸关系不是“一国两区”

  今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在北京会见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时说:“我们现在在推行的两岸关系的依据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是以”一国两区“的概念作为法理的基础,我们处理两岸事务的部门是大陆委员会,不是外交部,这就足以说明,两岸并非国与国的关系,而是特殊的关系。”当日,民进党表示不同意吴伯雄的说法,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认为吴伯雄的言论是自我矮化。

  事实是,一九九0年,《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明定两岸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得以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之,中共不被我方视为叛乱团体。”一九九二年,中华民国宪法第二次增修条文用了“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一词。 为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的经济、贸易、文化等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中华民国政府制定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其中,条例名称的“大陆地区”是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大陆地区人民”则明定为“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吴伯雄的说法并没有得到马英九的肯定,马英九在今年五月总统就职典礼和“国际比较法学会”大会上都谈到“两岸关系” 的定位时,没有用“一国两区”的说法,他说,“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将成为台湾未来四年的对中国方针。他主张两岸应该“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陆委会主委赖幸媛表示,外界不应将“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简化为“一国两区”,“一中”就是主权独立的中华民国,没有第二种解释。

  看一看世界历史上国家的兴亡和疆界的变动,看一看中国历史上“三国时期”、“南北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南宋金国西夏并存时期”的地图,就可以知道,国家与政府不能等同,在古老的中国土地上,从一九四九年以来,一直存在着两个没有结束敌对状态的政府。

   在国际法中,政府承认与国家承认是不同的两回事。台海两岸关系的现状是,并存着两个互不从属的政权,每一方都自称代表全中国。这两个政权的政府,分别得到部分国家的承认。当然,在今天,承认“在北京的政府”的国家要比承认“在台北的政府”的国家多得多,而且,在联合国中,北京方面保持着自己的席位。台海两岸有两个宪法、两套不同法律系统,是“任何一方的法律以及政府的行政权力无法施行到对方的区域。”两岸之间愈来愈密切的经济联系,建立了良好的“两岸共同市场”,有助于两岸经济发展,但这种发展,并不能改变“台海两岸有两个宪法、两套不同法律系统、任何一方的法律以及政府的行政权力无法施行到对方的区域”这种状况。

  “一国两区”可以成为一种“统一模式”台海两岸各自按照自己的宪法,对“一个中国”作自己的解释,台海一岸宣布自己是“一个中华民国,两个地区”,即“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台海另一岸认为“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四个地区”,即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四个地区”。

  自从一九四九年台湾海峡两岸同时存在两个政权以来,中国人慢慢习惯于一种似是而非的观念,把政权、政府和国家混同起来。本来,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利来选择自己的政府、政府形式,都有权利来选择自己国家的名称。一九八九年十月,匈牙利修改宪法,改变了自己的国名。国名与政府一样,都是人民选择的结果。合法的国名、合法的政府建立在人民自愿选择和投票的基础上。

  台湾中研院院士于宗先、林毓生、胡佛、张玉法、劳思光、黄彰健、杨国枢在二00五年曾发表《两岸和平论述共同声明》,设想通过台海两岸对等谈判,以达成中国统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这个“最终解决方案”是“两岸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国号称谓,共同建立统一的第三共和国——中华共和国,英文名称为Republic of China.统一后的中国实行'一国两区'制,即统一国家内并存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按照于宗先等人的说法,“一国两区”是在“两岸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国号称谓”后的一种“状态”。我也认为,“一国两区” 可成为统一后中国的一种可能“模式”。

  历史不是田园诗,晚期罗马共和国、中世纪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和法兰西第一共和、第二共和弊端丛生,“共和”只是“君主制”和“帝制”的否定,不能解决其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为“共和”,实际上实行的是专制政治。上世纪的“中华民国”同样“共和”不足,但我们不妨按它们的“自称”仍称它们为“共和”。一九九0年五月十二日,台湾《中国时报》刊登了我写的《中国前途在于建立“第三共和”》。这篇文章说,“长期以来,第一共和国和第二共和国的最高权力都集中在一个终身任职的个人手中,民主共和的原则并不存在。”“面对中国分裂为两个政权的现实,中国的前途既不是' 复兴第一共和国',也不是通过一国两制的手段用'第二共和国'来取代'第一共和国',中国的前途在于通过和平的途径,在民主、自由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第三共和国'.在'第三共和国',人民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决定宪法,决定国家的结构形式,决定海峡两岸的关系,决定政府形式,决定未来'第三共和国'的国名。”

  我赞同于宗先等人建立“中华共和国”的提法,但我并不赞成于宗先等人主张统一后的台湾都要用“五星红旗”。我设想, “五星红旗”和“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都可以保留,“五星红旗”可以作为大陆内地的“区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作为台湾地区的“区旗”,香港、澳门可以沿袭今天的“区旗”。在统一后的中国,“雪山狮子旗”也可以成为西藏的“区旗”。

  “和平统一”推动“民主转型”

  “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并不是台湾民进党,而是中国大陆的专制政治和共产党的顽固派。共产党的顽固派会认为,和平统一和从台海吹向大陆的“民主风”会危及一党专政。所以,在未来十年中,中国能否开始启动“和平统一”进程,首先取决于中国大陆会不会启动“民主转型”。马英九曾说,“六四不翻案,中国不统一。”实际是,六四不翻案,中国就不能开始“民主转型”的进程。“民主转型”与“和平统一”都是一个过程,两者是互动的,但,首先必须有大陆的“民主转型”,台海两岸的“经济融合”才能成为“和平统一”的基础,而“和平统一”反过来也会推动“民主转型”。对台湾来说,二 0一五年大选,国民党有可能失去政权。“法律讲是非,政治讲妥协。”陈水扁问题有“法律”和“政治”两方面的问题,能否妥善处理陈水扁问题,实际上关系到能否有效解决台湾的“族群矛盾”。如果民进党二0一五年上台执政,“和平统一” 的进程就会受到影响,但两岸经济融合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随着台湾的“民主风”不断吹向大陆,经济融合必将使和平统一迟早提上日程。民进党与国民党的区别在于,在缔造的“统一大厦”上,民进党的“模式”更象“邦联”,国民党更象“联邦”。

  中国和平统一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也可能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可以预计,这一过程将经历以下4四个阶段:第一, 两岸签订和平协定,正式结束两岸之间的敌对状态。两岸敌对状态并不发生在两岸人民之间,也不发生在两岸政党之间,而是在两岸两个政府之间。结束敌对状态的关键是两岸两个政府承认对方在“事实上的存在”。这种“承认”,完全不同于“国际承认”,而是在同一中国土地上,两个标着不同“国名”(ROC、PRC)的处于敌对状态“政权”的相互“承认”。“ROC”和“PRC”实际上是台海两岸两个政府的“定语”。

  第二, 两岸就统一进行对等谈判,签订《和平统一协定》。两岸不可能在“一国两制”条件下统一,也不可能建立“中华邦联”,因为“邦联”是“国家”的联合。排除了“一国两制”和“中华邦联”,两岸统一就只能在“联邦制”、带有不同程度“邦联特征”的“联邦制”下选择。

  第三, 既然统一,就一定要制订“统一宪法”,就一定要召开两岸共同的《制宪会议》。

  第四, 按照《统一宪法》,产生两岸共同的议会、国家元首、政府、最高法院。两岸同时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国号称谓,宣告新的、统一的“第三共和”的中国的诞生。也许“第三共和”的“中华共和国”,有两个“互不隶属”的“政府”——“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有两支“互不隶属”的军队。台湾的法律和司法体系保持统一前状况。中国国家结构的新变化,也许要到“第四共和”时代。

  马英九在今年就职典礼时说:“台湾实施民主的经验,证明中华民族的土壤,毫不排斥外来的民主制度。”不管中国共产党党内坚持“一党专政”的势力多么强大,和平统一的过程一定会使台湾“民主风”吹遍中国大陆,使宪政民主的理念深入人心。

  召开两岸共同的“制宪会议”,中国大陆的政治改革实际上就开始启动了。制定一部统一中国的新宪法,对大陆来说,就是政治改革的重大步骤。制宪会议代表的选举过程、《统一宪法》的起草过程,就是政治改革的过程,这是一种“从上而下”与“从下而上”相结合的政治改革与政治革命,这是一场和平革命。

  中国和平统一不会是一个平静而没有波折的过程。可以预见,未来中国和平统一的主要反对力量,将不是台湾的民进党,而是共产党内的顽固派。共产党的顽固派为了维护少数“权贵”的利益将反对“和平统一”,他们力主“武力统一”。“武力统一”不仅将毁坏“两岸共同市场”,而且将使“台海战争”蔓延开来,引发中国大陆内部新的政变。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民心将会有力阻止“武力统一”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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