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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他们不敢贪 王岐山铁心海外追逃

www.creaders.net | 2014-10-30 11:01:32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虽然刚刚公布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反腐败着墨不多,且连同随后进行的中纪委四次全会也并没有谈及周案,但是在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的部分,也就是海外反腐方面透露出了足够的风声。结合此前公安部着手进行的“海外猎狐”计划,以及王岐山牵头的中纪委联合八部门合兵一处展开的系列大动作,中国在海外开辟的“第二战场”之打虎、猎狐行动风声正紧,且依形势判断将大有可为。

  贪官外逃形势触目惊心

  众所周知,中共在国内的反腐大动作早已成为习近平时代的最大亮点之一,中纪委也因为站在反腐第一线获得了“年度优秀员工”的美誉。据媒体统计,自十八大起,截至2014年7月已有5万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截至四中之前已有18万党员干部受处分,54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更是拿下了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高层人物。相比于“第一战场”的硕果累累,“第二战场”究竟战绩如何,且将会如何,目前尚难推测。但其数量之多、分布之广、级别之高则同样触目惊心。

  首先是数量之多。贪官外逃长期以来一直是敏感话题,究竟有多少外逃贪官,官方语焉不详,而民间和学术界则多有议论,版本众多。2004年,中国商务部研究院的研究报告《离岸金融中心成为中国资本外逃“中转站”》中给出的数据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1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此后,媒体大多引用此数据。然而,该数据六年后突然被否定,直到2011年却又再度被大量引用。2008年6月,央行在题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课题报告中,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万至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3年10月披露,2008年至2013年五年间,共抓获外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这是官方首次给出的外逃贪官被抓获的数据。中纪委此前通报,仅2013年中秋和“十一”两个假期,出境的公职人员中有1,100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2014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做出预警性判断,认为2014年腐败公职人员外逃现象可能还将加剧,特别是前期已经有关系人和资金在境外的公职人员,外逃机会增大。

  其次是分布之广。对于外逃贪官的去向,舆论普遍认为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排名最靠前的几个藏匿地,这些国家甚至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和“腐败子女村”。公开资料显示,在中国59个公开备案的“裸官”外逃案件中,有7名身在澳大利亚。150多名“经济逃犯”在美国逍遥法外,其中多为贪官或涉嫌贪腐人员。另据加拿大出入境管理局的文件显示,从2011年4月到2012年6月,多伦多和温哥华机场查获来自中国人的1,300万美元未申报现金。有分析称,这三国是传统移民国家,生活质量以及教育水平等均有很大吸引力;另一方面,中国与这些国家在司法合作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给外逃贪官留下了钻空子的余地。但也有观察人士认为,不少贪官其实是“能去哪就去哪”,有时迫于无奈或为了隐蔽,会选择一些“冷门国家”或地区。“猎狐2014”涉及的国家就包括柬埔寨、乌干达、尼日利亚、斐济等,此前还有在加蓬、肯尼亚、塔希提等国家和地区发现中国外逃贪官的消息。

  最后是级别高。据统计,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间,公开报道的外逃人员共有51人。其中21人为政府部门各级官员,占总人数的约一半,且多为地方或部门的“一二把手”。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贵州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卢万里、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原主席温玲等。还有19人为国企负责人,11人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任职,其余多为企业负责人。比较著名的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钱宏、河南服装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董明玉、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等。溯及过往,中国官方公开资料最早有记载的“外逃官员”,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进出口公司武汉分公司保成路商场原经理陈新国。官方正式使用“策划携款潜逃”词汇,最早是在最高检察院1991年的工作报告中。1996年6月,号称“距中南海最近的企业家”、武汉长江动力集团公司董事长于志安外逃,曾轰动一时。

  联合出击开辟“第二战场”

  按照查良镛《书剑恩仇录》的记载,清干隆年间,有俩不世出的高手,河朔镖客王维扬和武当剑客张召重,江湖谓之“宁遇阎王,莫遇老王;宁挨一枪,莫遇老张”。而今天的“老王”,已被认定为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对于海外贪官而言,这句盛传于中国内地官员圈内且认可度颇多的话,也同样不失为内心真实的写照。

  所谓攘外必先安内。中国国内反腐已经取得了极端性的成果,“安内”工作基本告一段落,时下最为紧迫的,即是“攘外”。早在2013年间,反腐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之时,中国相关部门已着手在国际领域的反腐联合部署。进入2014年,海外反腐更是力度空前。在中纪委的总调度下,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合兵一处,同时发力,将反腐矛头指向海外,吹响中国境外反腐追逃的冲锋号,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中纪委还紧急整合成立了中纪委国际合作局,及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人事配置汇聚中纪委、公检法、外交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8个单位。而作为主要执法部门的公安部启动的“猎狐2014”行动,更是成果斐然。另外,公检法与外交部四部门联合发文,承诺外逃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可减轻处罚。这一系列大动作,标志着在新阶段中央反腐重心的转移,其前提是这场自上而下的国内反腐运动已经从以中央为主导转为了以地方为主导,各地厅局县处级官员群体性落马成为常态。

  “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2014年10月20日对外宣示中国当前的反腐态度。王岐山也曾直接隔空喊话,“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威慑。” 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同步网站人民网援引相关媒体分析称,高层试图震慑那些“贪饱就跑,一跑就了”的贪官,这意味着海外将不再是避风港和“避罪天堂”。而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对海外反腐走向制度化进行了顶层设计。公之于众的《决定》即在末尾直接写道,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

  公众有理由相信,以依法治国为大前提,同时辅之以王岐山的“狠辣”,中国力度空前的“第二战场”或将斩获规格可比肩于周永康、徐才厚之类的大老虎。时下,中共海外“猎狐计划”已经锁定的7名被通缉官员,其中曾为李鹏旧部的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就是北京追逃贪官的头号通缉要犯。这也不失为中国“第二战场”大有可为的积极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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