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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可见,对人权的这一要求被列为新团队法治建设的四大目标之一。就此来说,如果将这四点视为中共法治建设的“四大目标”,则对人权的切实尊重和保障就是其中之一。
四中决定大张旗鼓讲“人权”
四中全会以法治为主题,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海内外争议颇有争议的“人权”话题,且在这方面有一些新的设想。习近平在说明文件时提出具体时间表,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可见,对人权的这一要求被列为新团队法治建设的四大目标之一,这也将成为衡量其法治规划和实践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显然,同“两个一百年”一样,人权实现程度的这一目标设定将成为鞭策其落实法治的压力和动力。
事实上,新团队对“人权”的重视在过去两年中已有诸多形迹。在习近平就任之初的七常委见面会上,习近平说,“这个重大的责任,就是对人民的责任。我们的人民是伟大的人民。”之后,新华社推出七常委特稿,回顾习近平的知青岁月,说明他们其与中国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习近平那一份特稿名称为“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源泉”。在文艺座谈会上,习近平说,“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当然更为外界所熟知的,是轰轰烈烈的全党整风运动就是以“群众路线”为主题。
自“民主”成为近代以来的显学之后,就成为衡量国家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标准之一,引来各国民众为之矢志不渝的奋斗和牺牲。从半个多世纪的革命武装斗争中胜出的中共同样高举民主的旗帜,呼吁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奉行“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构名称前加上“人民”二字。毛泽东表示“一切从群众中来”,邓小平的改革开放以人民富裕为准绳,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和胡锦涛提出的“以人为本”,其实都体现了中共对“人权”的态度。
现在,以习近平为“新核心”的中共新高层,又一次高调表明其植根于人民群众的态度倾向。在观察者看来,这是对其前任政治理念的继承,也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突破点。在以往,中共很少在正式党内文件中提及“人权”,而是以“群众路线”代之,现在则是大张旗鼓地讲;其次,以往都是说一些比较宽泛的概念和目标,现在则明确制定出一些保障人权的体制设计,甚至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
“群众路线”与西方民主之争
“群众路线”,可谓“习近平时代”的主题或关键词之一。中共定义中的“群众路线”,是指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中共是一个起身于民间尤其是农民阶层的政党,虽然有出于统战的考虑,但客观上也要求其依靠民众的支持,与群众打成一片。这种依赖民众的自发属性,与受到西方现代文明中的民主理念相契合,又与当时集权专政的国民党形成强烈反差,引来受到这种文化熏陶的一代先进青年的支持和效命。当时在中国广泛传播的一个事件是,中共曾在其“解放区”以投豆子的形式进行村民民主选举,被视为民主政党的代表,赢得民主党派和舆论的支持。
从中共的历史中,可以得出对“群众路线”正反两方面的认识。一方面,奉行“群众路线”的中共,获得分田农民的积极拥护,拥有了战胜执政的国民党的强大力量,现今反腐整风及对群众路线的宣示,又使执政党中共获得了底层民众的广泛支持。另一方面,毛泽东在晚年运用“群众路线”,引导红卫兵打砸抢“文攻武卫”,冲毁国家机构与中共自身,导致“文革十年”。
从这里来看,中共的“群众路线”具有与西方宣传的“民主”相似的属性,都给予人民群众以极高的定位,尊重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群众路线”也将“民主”的正反两方面所展示出来。群众路线与民主都可是奠定政权合法性的一种政治理念和国家设计,能够得到广泛的支持,产生巨大的力量。但如果将其滥用或方式不对,又会导致“文革”般的乱局,或是现在许多国家都难以遏制的民粹和民族主义。
“群众路线”与“民主”也有显著区别。民主者,人民主权,人民当家作主,其主体是人民。而“群众路线”则是指一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方式而非一种可被视为制度建构根基的政治理念,其主体是执政者。
在中共看来,实行群众路线,就说明自己是中国人民的代表者,得到民众的支持,具有执政合法性。因此即使在“文革”中见识到“群众路线”的破坏性一面时,也未肯将其抛下。收拾残局并奠定中国新时代发展方向的邓小平将“群众路线”确定为毛泽东思想三个“活的灵魂”之一。而习近平再次高调宣扬“群众路线”,都是对中共历史传统和执政合法性的继承。
中共民主探索新路线
尽管在邓小平以降30年里,群众路线仍然是不得动摇的政治原则,但现实却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共与人民群众的分离趋势。这种趋势在“六四事件”之后表现得更为明显。在这些年里,官场“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日趋恶化,官民两群体严重对立,维稳取代法治,群体性事件频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网络中官员成过街老鼠。
一些政治理论学者认为,江泽民时期提出的“三个代表”具有很典型的代表性。“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无疑是遵从了“群众路线”,但却基本上是一种形式化的宣传口号。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则落到实处,社会精英阶层大量涌入党政系统,而代表落后生产力的底层民众则似乎被置之于外。
胡锦涛对于这一发展趋势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拨转。胡锦涛在庆祝中共成立90周年的讲话中提出中共面临“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其中之一就是脱离群众的危险。胡锦涛任内还祭出“以人为本”,这成为了“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核心内涵。也正是在胡锦涛任期内,中共推出一系列落到实处,被底层群众所称赞的民生措施,如取消农业税,建成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就这一方面来说,习近平的“群众路线”也是对胡锦涛政策的某种延续。
在过去近两年时间中,习近平一代的治国路线已基本明晰。虽然在“群众路线”这一层面上,目前大体上仍未脱离一套旧框架,但也有所突破。比如,在中纪委反腐整风中积极引入群众举报,向外界公开,加强人大和政协的功能,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网络宣传改道“卖萌路线”。虽然都是一些小细节,但是这种明显的态度转变却是以往少有的。
中共将国家制度定位为民主集中制,将民主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味着对自身遵从民主制度的认定,那么就必须实行群众路线。从根本上讲,“群众路线”只是民主的其中一个必然要求和表现形式。中共对群众路线的新动态,也反映了其对民主理念的新观点和新探索。民主的方向是明确的,方法的渐进的,但是具体实现形式仍然如雾里看花。
首先需要认识到,正如中共传统政治理论所说,“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才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主导性力量。中共改革开放的市场化、社会化探索之路,就基于对此的清醒认识。同时,又得确保民众参政行为的理性和有序。所以有观点认为,即便中国看起来仍然是“假民主,真专政”,但是从纵向来看,民主却是一个在缓缓推进的历史进程。一个具有说服力的观点是,在过去30年里,中国具有了民主转型所必备的雄厚物质基础,提高了数亿人的能力素质,民主也就成为了一个水到渠成的事情。
不过在此之前,有一些宏大的关键性问题需要弄清。比如,中共与人民是怎样的关系?民众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参与政治?如何以渐进平稳的方式完成民主转型?如何在实现民众权利发挥民主巨大效能的同时避免另一个晚年毛泽东的出现? (麦垛 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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