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外务省的消息,今天早上5点多,一艘中国渔船同一艘希腊籍货船在钓鱼岛西北方向37海里公海上相撞。日本海上保安厅获悉后,立即派出巡逻船和飞机赶往事发海域搜救,并救下漂浮在海面上的6名中国渔民,目前,日方还在继续进行搜救活动。同时也通过外交途径向中国进行了通报,中方表示感谢。
看到这条新闻,想必有人不禁要发问,近期在钓鱼岛海域有大量中国的公务船在现场执行定期巡航以及护渔任务,为什么在这次搜救中却被日本的海保厅占据了主动地位。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仔细阅读日方发出的消息,最先是在钓鱼岛周边海域的海上保安厅巡逻船收到来自希腊籍货船的营救信号,然后海保厅马上派出两艘巡逻船还有一架飞机赶往现场海域进行搜救,也许中方当时并不知情。根据最新消息,目前6艘中国公务船已经抵达出事海域。由于不知道渔船上的具体人数,海保厅的搜救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但是有一点中国不得不承认,目前中国海警的航空执法以及搜救力量和日本相比,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早在2013年,国家确定将整合海监、渔政、海事执法、海关缉私警察和公安边防海警成立统一的中国海警局,涂刷统一的标志装束,但目前依旧没有完成相关的整合工作,各大海上执法机关仍然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海警的整合完善工作任重道远。近年随着一批先进大吨位的海警执法舰艇入列,这一局面得到了大的改善,中国海警也有了自己的大舰,其中不乏数艘5000吨及以上的大型公务船,
不过,目前在钓鱼岛相关海域巡航的海警船,是抽调的东海海区各地千吨舰, 5000甚至是万吨舰并未参加,所以无法配备可用于搜救的直升机。同时,由于目前拥有直升机的实际部门是中国海监,但海监部门目前所拥有的飞机数量也并不多,只有航程较短的直-9以及少量的固定翼飞机运-12,且飞机以及飞行员由通航部门托管,所以目前海警的航空力量,无论是从搜救维权的专业性还是驾驶乘坐的舒适性,都有着较大的欠缺。
中国海警局应加强海警航空执法能力和海上搜救建设
从本次的救援失事渔船的任务中,折射出在以后的海警局发展中,要着重加强海警航空执法力量建设,成立直属的航空执法队,配备相应舰载直升机、固定翼飞机、水陆两用飞机等,飞行人员和空中任务员部分不仅要自主培养,也可以从转业的解放军航空兵中吸纳,航空飞行基地可多点设立,偏向海上维权压力较大的区域,平时与驻地的海军航空兵部队可开展联合训练,着重进行海上巡逻、救援和机降登临的训练。
正在发展中的中国海警局需要做到正视问题,改进提高。不断海域的大范围监视能力,扩充其航空执法力量,加强训练。相信在不久以后,海警局能够更加从容的应对此类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