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署《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后,官媒《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曾称,中国考虑禁止涉港法案起草人入境。惟这次制裁未触及美方官员,分析指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急于达成中美贸易首阶段协议,目前阶段留一手。
目前中美首阶段协议能否签署仍有变数,有分析,这次北京政府没有惩处跨国公司,或触及在国会中推动香港法的主要搞手,是留有一手。多方消息显示,习近平在贸易谈判、对美关系处理失当,在党内受到不少批评,因此习急于订立第一阶段条款,希望对中国疲弱的经济有点帮助,"这与他树立党内的声誉有关系"。另一方面,国会议员对中美协议有推动性的作用,因此北京惩处NGO组织,但不敢惩处与中国针锋相对的"实力派"国会议员,足见其欺善怕恶。
对于中方提出制裁部份NGO组织,时评人士林和立指出,自2017年北京通过了《境外NGO管理法》后,牵涉政治、宗教的NGO组织在内地已很难公开运作。同时,因目前23条仍未完成立法,北京欠缺法制理据制裁在港的NGO组织;只有当香港通过23条立法后,港府才有法理依据制裁。因此林认为,这次反制措施"没乜新嘢",象征性大于实质意义。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指出,中方的反制措施,只会令中方打压人权问题续成美国政界议题,并相信中方只能禁止机构人员入境。曾经访美游说的香港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张崑阳亦表示,NGO组织不少人员已被列入中国入境黑名单,但即使禁止入境,相信各组织也能于亚洲其他地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