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彰化一名人夫发现妻子小美(化名)偷吃,还用他借给儿子的手机,和小王传裸照、大聊咸湿话题,包含“那时候你怎么会给我X摸呢”、“跟他结婚后没有舒服过”等语,愤而将小美告上法院。 彰化地院审理,判小美侵害配偶权,要赔40万元,可上诉。
人夫表示,他和小美结婚9年,育有3名子女,感情原本融洽幸福,不料某天下午他拿手机给长子使用,屏幕突然跳出脸书信息,点选后他发现小美忘记注销帐号,内容除了小美传送的裸照外,还有与小王互传“老婆加油”、“让我天天想骑你”、“那时候你怎么会给我X摸呢”、“跟他结婚后没有舒服过”等信息,让他看了痛苦万分。
人夫说,在他发现之后,两人继续于今年5月2日到6日之间,传送许多不堪入目的内容,包含“那知道你也超级兴奋”、“是啊! 好死不死我刚好受精”、“他不可能趴这做,他都正面做又不舒服”、“没我技术好”、“我X屁股你超爽耶”、“至少做完下面洗一下”、“才不会有我的味道”、“我还跟他朋友说我都帮你用口交! 我都没有帮他用”、“那老婆脱光自慰老公看一下”、“都麻你害我一直想要”,显示两人不仅相约性交,小美还因此为小王生下小孩,破坏他的家庭美满,提告对小美求偿50万元。
全案审理时,小美没有出庭,也没提出提出书状作何声明或陈述。 法官认为,小美拿人夫借给儿子的手机偷情,却不顾信息如果被儿子看到,会严重戕害子女的心灵,审酌人夫为低收入户,小美去年年收3906元,判她侵害配偶权,要赔丈夫40万。 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