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记者与“指动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林献元,去年11、12月总统与立委选举期间,与自称是民调专家、静宜大学企管系副教授退休的苏云华,被控接受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等人指示,收人民币13万余元(台币58万余元),捏造不实民调9次,台中地检署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与反渗透法起诉2人, 台中地院今天依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等罪名,判处林徒刑8月,褫夺公权2年,判处苏徒刑4月,褫夺公权1年,皆可易科金与上诉。
林献元并未出庭聆听判决,苏云华则由家属陪同出庭,家属阻挡记者采访与拍摄,宣称有肖像权,苏则快步离去,只有说一句话“我一块钱都没拿”。
中检今年2月起诉指出,林献元与苏云华是中华民国国民,林献元于2023年4月间,受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邀请,到中国厦门旅游,林邀请苏云华一起去,返台之后,林献元成立“指动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与“元丰传媒”网络媒体,他与苏约定,以每次10万元,制造共15波的总统大选假民调(共150万元),苏云华透过自创的“民调延伸法”, 于去年10月12日、20日与29日,以及11月3日、11日与17日,制造6波不实民调交给林献元发布(第6次因蓝白合作破局而未发布)。
检方还指控,林献元想向中共请款,却发现苏云华假造的数据中,国民党侯友宜的支持度不好看(偏低),于是自行把侯友宜的支持度上调1.5个百分点(21%变成22.5%),把赖清德支持度降低1.5个百分点(28.22%变成26.72%),将此数据发布于蓝雀新传媒等网络媒体。
自称民调专家的苏云华(图中),聆听判决后被家属带离,他强调自己一块钱都没收。 (记者张瑞桢摄)
起诉书指出,苏云华宣称要到火车站随机访问选民,但他没有做,而是在去年11月底至12月初,自己捏造国民党侯友宜与赵少康支持度33.22%,已经领先民进党赖清德与萧美琴32%的假民调,再由林献元发布于“元丰传媒”、“蓝雀新传媒”等网络媒体,并由部分主流媒体转载,苏还喜孜孜告诉林,“我们的民调终于上了主流媒体”。
林献元于去年12月9日,把假民调用微信传给国台办新闻局长暨发言人陈斌华,他又向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的干部报告,预计12月13日之后,要制作第9与10波假民调,其中,第9波假民调中,还接受中共干部指示,把捏造数据中的国民党侯赵配乱加2个百分点,从31.05%增至33.05%,领先民进党赖萧配。
中检认定两人触犯反渗透法,以及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90条第1、 3项,意图营利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资助而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画传播不实事项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