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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鲁迅为了在北京安个家,掏空家底,卖了老家的祖产,还四处借钱,终于在1923年买下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的一个小四合院。3500大洋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普通人家得攒好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凑够。
这院子不大,普普通通,但对鲁迅来说,意义非凡。他刚跟弟弟周作人闹掰,原来的大宅没法住了。兄弟俩吵得不可开交,鲁迅收拾几本书和衣服,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不想争,宁可放弃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份房产。这3500大洋买的不只是房子,更是他的尊严和自由。
那几年,鲁迅在北京忙得脚不沾地。他在教育部上班,还在北大教书,工资加上稿费,一年能挣几百大洋,算是不错的收入。可他花钱也快,买书、请人抄稿子、资助穷学生,年底一算账,常常入不敷出。即便如此,他还是写出了《坟》《热风》《彷徨》这些脍炙人口的作品。那座小四合院,成了他创作的港湾。
有钱了,鲁迅住得却还是很朴素。他在上海租的房子,无论是大陆新村还是多伦路,都跟普通人家差不多。他没想过在法租界买洋房,也没打算回北京再买个大院。他的钱,大多用来支持年轻人,出版进步书籍,或者投到文化运动里。
鲁迅对房子的态度,简单得让人佩服。他说,房子够住就行,写字不被打扰,能睡个好觉,不漏风就成。他不在乎地段好不好,面积大不大,更看重这地方能不能让他安心思考。这观念,放在今天,显得特别清醒。
现在的人买房,图的是啥?有的是为了投资,盼着房价涨;有的是为了显摆,住豪宅才有面子。可鲁迅不一样,他买房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能做自己的地方。他的小四合院,承载的不是财富,而是他独立的思想和人格。
从北京的大宅到上海的普通楼房,鲁迅的每一次搬家,都跟他人生的选择挂钩。他不是那种追着钱跑的人,也不是清高到不食人间烟火。他只是个在乱世里,拼尽全力守住尊严的普通人。
那座3500大洋买下的四合院,现在成了北京鲁迅博物馆。游客来来往往,木窗旧了,砖墙安静地立在那儿,房子值多少钱没人说得清。可它真正的价值,是承载了鲁迅的坚持和精神。
这事还没完。鲁迅的故事,给了我们啥启发?房子是家,是生活的容器,可它不该是绑住我们的绳子。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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