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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广西防城港“亮证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亮证姐”事件有了一个结果,也算是一个交代。但细心的网友发现,当地警方最初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给处罚对象“亮证女”匿名,而受害方“平头哥”李先生的姓名和车牌号却被公示出来,这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令人产生疑惑,客观上成为又一个需要向公众做出交代的问题。
按说,“亮证姐”事件社会关注度有多高,当地有关部门不可能不清楚,对事情的处理,包括给“亮证姐”一个正式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应该是经过反复斟酌的。怎么会在行政处罚书上出现这么明显的区别对待?无论是无心的,还是故意的,都是极不应该的,需要有人负这个责任。
“亮证姐”事件本身不大,但闹得这么大,原因是值得深思的。现在本来是画上句号,结果句号没画好,却画出一个新问号来。这再度暴露出了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距离群众期望还有差距,基层的工作作风问题需要媒体和公众长期的良性监督,恐怕不仅是防城港一个地方需要引以为戒。
事件经过
8月5日,由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对外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此前“亮证逼迫让路”事件中的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被行拘5日。
接近涉事另一方李先生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他本人有点懵,因为官方公布的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侯某某的名字、证件号、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做了打码处理,李先生的姓名和车牌号却被公示出来,侯某某的车牌号也被直接露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8月6日中午,更改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将两人的隐私信息隐去。

更改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此前报道,涉事网友“平头哥”(编者注:系网名)李先生于7月22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一乡村小道与一辆奔驰车会车时,奔驰女司机出示带有“行政执法”字样证件逼迫其让路,同车男子则当面说出他的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
事后,他向多个部门反映未果后遂将相关视频发至网络,播放量超千万。7月31日,派出所民警连夜上门,称视频泄露了对方的车牌,侵犯个人隐私,要求他删除视频并道歉。迫于压力他删除原视频后又打码重发,再度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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