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 > 万维评论 > 正文  

牟传珩来稿:曾庆红会出任国家主席吗

www.creaders.net | 2007-01-19 15:25:3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牟传珩来稿(原题:曾庆红会出任国家主席吗——中国元首制发展趋势):

香港英文报纸《南华早报》,最近转载了路透社本月11日发自北京的震惊消息,说“目前身兼中国国家主席和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受到了把其中一项职务让给其他人的压力。”该报道称,在计划于今年秋天举行的中共17大上,胡锦涛可能会把国家主席一职让给现国家副主席曾庆红。援引路透社报道的《南华早报》,还提出了所谓“分权论”的理由。即,可能会改变目前胡锦涛一人占据国家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这三项最高职务的结构,恢复20世纪50、60年代时的结构。当时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分别掌握党、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最高职务。此说一度在海外盛行,并引起不少反响。其实这是由于海外一些舆论并不了解中共党的总书记任国家主席的制度设计意图,即中共有意在逐步推行“强主席、弱总理”的最高权力格局。要充分说明这一问题,还要从“邓版政治体制改革”说起。  

邓小平的政治哲学,其实是一种“两手哲学”,我在《中共四代政治哲学探索》一文中称其为“合二为一”哲学,用他的话说:就是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管用,两手都要硬。于是他把“两个基本点”合在一起,应用在“邓版政治体制改革”上。其具体表现在“权力下放”和“党政分开”的两手改革措施上。我不赞成那种基于主观好恶,根本就不承认有“邓版政治体制改革”的观点,就好比你可以批判共产党的立场,但你不能否定共产党有自己的立场这个事实一样。邓小平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认为:权力下放是有利于调动基层积极性的一手;而党政分开又是加强并改善中共社会控制力的一手。他的目的是更好地实现共产党的领导。

中共传统的制度设计,是由一党来集国家全部权利,也就是党权政权一体模式。当时在邓小平们看来,如果在党政不分的前提下,单方面权力下放,便意味着党政权力一起放下去,那么中共中央的最高权力便会被双重削弱,无法保障其统治集团驾驭局面的能力。而党政分开,党从政府权力中退出,当政府权力下放时,党的权威则会不受根本影响。这就是邓版改革老谋深算的心机所在。

于是邓小平们设计,在党从政府退出之后,将党的主要精力专注于选择执政首脑,并通过控制首脑来控制政府,而且还要在议会通过控制大多数代表,来保障自己的意志能转变为法律与政策得以推行。党本身不再直接指挥政府,从而使党务行为与行政行为在形式上实现分离。在这样的改革设计方案中,党中央要通过行使政府首脑提名权和议会提案权与表决权,来实现党的宏观领导。中共建制后,中国一直实行的既不是议会制民主政体,也不是总统制民主政体,而是所谓形式上的“议行合一”,但本质上却是“党政合一”的集权政治体制。

客观的说,邓小平改革之初,是主张“党政分家,权力下放的”。但“6、4”之后,他发现仅仅是这种改革的迹象,就已经导致了中央权威的下降,并影响了他所需要的政治稳定。邓小平正是基于既要保障党政分开,又要保障共产党的执政权利,所以便提出党的各级最高领导人在政府里出任最高首长,在中央政府出任国家元首,从而在制度设计上从内阁制向总统制政府靠拢。按照中国1982年的宪法规定,政府体制类似于议会式的内阁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总理有组阁权并对全国人大负责;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但仅是礼仪上的荣誉职衔,根本没有实权,学术界曾把它称之为“虚位元首”。1992年10月中共召开“十四大”,这是由邓小平最后一次直接主导执政权力总体布局的党代表大会。邓在这次会议的所谓 “政治安排”,就是决定了党的总书记任国家主席职务。从此国家主席职务不再是荣誉职衔,更不再安排退下来的老人担任。这种制度的改变与政治安排,被中共视为是由邓小平主导的最重要的一次体制变革,已为中共领导集体所接受。对此中共御用理论家们认为:邓小平主导的权力下放和党政分开的“政治安排”,从逻辑上必然通向中央总统制和地方分权制。据悉法律界已有人探讨要在《宪法》中增加国家主席的“国务权力”,以进一步使中国现行宪法体制中的虚位国家元首制度,向实权国家元首制度转变。因此,依据上述分析,在这样的背景下要胡锦涛让出国家主席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而曾庆红也对邓小平的“政治安排”与统治集团内部所达成的共识心知肚明,他又怎么会如此明知不能为而为之呢?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现行宪法明文规定:主席作为国家元首只有名义上的权力,没有治国行政权力。然而,现行国家权力体系的相互关系并不明确,根本无法套用正常法治国家的政府体制模式。如今,中国国家主席地位日趋突出,越来越与宪法所规定的权力结构发生冲突。这种冲突直接表现在国家宪法与中共党章关于党魁地位规定之间的冲突。这种由总书记任国家主席及其现实表现,实质上已导致了国家主席成为现行国家权力的制高点。然而,国家主席所享有的这种实质上的威权,并无法理支撑,明显地违背了中国现行宪法虚位国家元首制度的规定。这在作者看来,其本质上就是党权违宪的问题。但目前这样的讨论尚未在媒体上展开。这也就是一些体制内专家学者主张要通过修宪来解决宪法与党章冲突的原因。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邓版政治体制改革在6、4后已经难产,权力下放大打折扣,党政分开很难突破。胡温时代政改虽有亮点,但举步维艰,已陷于焦灼状态。在此情况下,仅仅强化国家主席权力,只能使中国走向威权,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更何况以修宪方式简单地强化国家主席职能,并不等于中国就完成了国家元首总统制的改革。真正的总统制,一定是建立在“一人一票”基础上的宪政民主。试图通过修宪加强国家主席的权力,虽然可以解决党宪冲突,使国家元首的权力有了宪法依据,但并不能解决国家元首权力的法理来源。国家主席只能来自于选票箱,而不能来自于“红色记忆”。

因此,只有一个走向民选决定国家元首的时代,才能诠释总统制的真正意义。
 

   0


热门专题
1
美国大选
6
巴黎奥运
11
中国爆雷
2
中美冷战
7
三中全会
12
李尚福出事
3
乌克兰战争
8
中共两会
13
秦刚失踪
4
以哈战争
9
台湾大选
14
火箭军悬案
5
万维专栏
10
李克强
15
台海风云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