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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刚刚召开,中共政协委员、社科院学术委员喻权域就大出风头,声称将提出议案,要求人大制定《惩治汉奸言论法》。
喻权域是著名左王之一,也是极端民族主义者。他历任新华总社《半月谈》杂志主编、新华社《经济参考报》总编辑、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所长、中央外宣办秘书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喻权域用毛泽东的政治遗产来反对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特别擅于利用两会的机会制造新闻点,发表极端言论和提案。比如,2006年两会期间,他提出两项提案,宗旨都是竭力捍卫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2004年两会,他针对修宪中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提出:在社会主义中国,私有财产入宪是极为荒谬的。他认为,主张“私有财产神圣”的人,要么是知识浅溥又喜欢出风头的人,要么是用心险恶的人;2005年两会前,他应邀去北京大学参加改革开放纵横谈的沙龙活动并发表演讲。他的演讲慷慨激昂,列举了今日中国诸多众所周知的弊端(如“两极分化”、“国有资产流失”等)后,不是抨击造成这些弊端的制度性根源及跛足改革政策,而是以原教旨社会主义的政治正确为武器把改革定性为“造反,是造社会主义的反!”
也许,他反对私有化的提案,与中共现政权的口径不合,并未引起多大反响。所以,喻权域在今年两会上转变了方向,暂时放下“捍卫社会主义”的旗帜,而拿起“爱国主义”的大棒,准备向人大提出《惩治汉奸言论法》的议案。他对香港《文汇报》记者宣称:内地报章现在汉奸言论充斥,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专项立法,对那些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列强侵华翻案,特别是为日本侵华战争翻案的论者、乃至媒体负责人要以法律手段惩办。他将建议对汉奸罪进行如下惩处:凡为1840年(首次鸦片战争)以来列强对华侵略行为辩护者,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凡为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外国对华侵略行为辩护者,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刊载汉奸言论的报章负责人要负连带责任,亦要处3年以下监禁。不过,若一周内刊登批判文章或道歉启事者,可免予刑事处分。对于该法是否影响言论和新闻自由,他表示,宪法虽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但这种自由必须不能损害公众利益。
喻权域的提案,无论打着多么高尚的旗号,都是公然为文字狱张目,堪称左派们迄今为止发表的最野蛮、最荒谬、最疯狂的言论。
首先,俞曾任官办的中国人权协会副会长,不会不知道言论自由乃载入各类权威性国际文献的普世人权之一,也不会不知道中共宪法也明列了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条款,更不会不知道2004年修宪时已经把“国家保障和尊重人权”写进了宪法。然而,知道归知道,仇恨归仇恨。仇恨孕育野蛮,野蛮宣泄仇恨,特别是政治仇恨更为可怕,一旦发作,就会泯灭最基本的是非善恶而走向肆意而为的野蛮。正是这位老左对自由派的刻骨仇恨,才会让他在中共高官也要大作言论自由秀的今天,提出如此野蛮的议案。因为,鉴于中国的近、现代历史遭到独裁史学的长期隐瞒、篡改和歪曲,改革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知识界出现了自发的“新史学运动”,旨在将被独裁史学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在这场持续二十多年的“新史学运动”中,取得重要学术成果且影响日隆的学者,大都是自由主义知识人。如,袁伟时先生、高华先生、沈志华先生、杨奎松先生、雷颐先生等人。
其次,喻权域提案的主要理由极为荒唐:“一些学者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歪曲历史,为八国联军侵华特别是日本侵华翻案”。如果这也可以作为立法惩治言论的理由,那么这项立法最该针对的对象,绝非自由派知识人而是中共政权及其御用学者。众所周知,中共掌权以来,极尽歪曲历史之能事,中国每个阶段的历史都被按照中共政权及党魁的意志改写过,特别是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的历史,更被中共的御用史学家篡改得面目全非。要说对歪曲历史的学者和媒体进行立法治罪,那么,最该受到惩罚的是官方的御用史学家及其媒体。如果为日本侵略者辩护的汉奸言论可以治罪20年,那么在中日战争问题上,首先应该被治罪20年的不是别人,恰恰是喻权域们最为崇拜的毛泽东。1949年后,毛泽东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日本人发表最汉奸言论,仅载入《毛泽东外交文选》汉奸言论就有三次:1960年6月21日,毛泽东会见日本左派文学家野间宏等人时就说过感谢日本皇军的话:“假如日本不占领大半个中国,中国人民不会觉醒起来。在这一点上,我们要感谢日本皇军。”1964年7月10日,毛泽东在会见日本社会党领袖佐佐木时又说:“没有你们皇军侵略大半个中国,中国共产党就夺取不了政权。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利益,没你们的皇军,我们不可能夺取政权。”1972年毛泽东会见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时,再一次道出了心里话:要感谢日本人救了中共。没有抗日战争,中共很难那么快就夺去全国政权。(见《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
最后,喻权域的提案只能冠以“疯狂”二字。他公然宣扬“因言治罪”,而且针对的还是学者和媒体,如此公然与言论自由为敌的立法提案,即便在一向与言论自由为敌的中共掌权史也从未有过。如果喻权域的提案被人大采纳并进入立法程序,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最为恶劣的立法,而且是中共建政以来最疯狂的立法。尽管,中共掌权以来,从未停止过制造文字狱,特别是在无法无天的毛泽东时代,简直就是遍地文字狱;改革开放以来,文字狱有所减少,但从未停止,以至于,今日中国仍然是文字狱最多的国家。与此同时,在中国曾经颁布过的文字狱法律中,阶级斗争时代刑法中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在1997年被修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是,中共政权还没有疯狂到直接用“惩治XXX言论法”来为自己制造“文字狱”的恶行进行命名的程度;即便六四以来的中共政权为了修补自身的道义合法性和转移国内矛盾而不遗余力地煽动狭隘的爱国主义,甚至还愚蠢地针对台湾制定了授权战争的《反分裂法》,但它也不可能在“爱国主义”的名义下制定惩治卖国言论或汉奸言论的法律。
在中外历史上,凡是和平时期鼓吹爱国主义的人,大都要走向癫狂。当年,希特勒制造的民族主义狂热,让德国人失去了起码的理性甚至人性,从而使种族灭绝和镇压异己合法化。这种公众狂热,不仅能够制造出希特勒救世神话,也能够制造出杀人民族的合法化神话;不仅能够让大众迷狂,也能让大哲人大法官丧失判断力。著名哲学家海德格尔竭力追随希特勒,在大学里宣扬纳粹主义,变成了“坐在讲堂上德希特勒”; 上万名德国法官在最高法院门前高举手行纳粹礼、高喊“嗨,希特勒!”正是这些效忠于纳粹主义的法官,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缜密的法律思维,经过富于逻辑性的法理论证,制定出一系列恶法。于是,践踏人权和种族迫害的行为,就在爱国主义的庇护下得以合法化了。
没想到,在言论自由越来越变成全球共识的今日世界,也在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后的今日中国,老左喻权域居然还要学习希特勒时代的德国人,将封杀汉奸言论的爱国意志变成法律,也就等于在爱国主义旗号的庇护下把扼死言论自由的言行合法化。
左派的偏执和爱国的狭隘,导致了喻权域对言论自由和自由主义知识人的仇恨,仇恨使之疯狂,使之丧失了起码理智,走向丧心病狂!
所以,《惩治汉奸言论法》的新闻一出,就遭到绝大多数网友的抨击,有网友甚至跟贴说:“我举报,喻权域本人正是潜伏在中国的最可怕的汉奸!世界上已经没有几个因言获罪的国家,而且,众所周知的是,我国几乎就是这样的国家,现在,喻权域却在这种场合公然提出要恢复因言获罪的提案,显然是要借此机会故意把我国在世界上的良好形象抹黑,其用心何其毒也!显然,喻权域先生极有可能是帝国主义专门派到中国来,专门以丑化我爱国人士形象、丑化我社科院形象、丑化我政协形象、丑化我政府形象的卧底,这种人,是最可怕的大汉奸。现在,喻权域已在公开场合暴露出了其丑恶嘴脸和邪恶用心,正因乘此机会把丫抓起来,以汉奸罪论处!”(http://comment.news.163.com/biz2_bbs/38QCBBTP000127FF.html)
网民的激愤之言,我能理解。但如果喻权域的疯狂主张仅仅停留在言论上,他说出这些主张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就当那是患上“病态爱国综合症”的胡言乱语好了。
2007年3月5日于北京家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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