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媒体近日报道,赖昌星宵禁解除后,一度出现在卡尔加里华埠,在当地引起一阵骚动。另据《环球华报》报道,赖昌星5月3日接受採访时声称,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还会“到全加拿大各地走一走”。(5月6日《羊城晚报》)
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安德森5月2日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证实,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已取消,从4月19日开始,赖全天24小时都可以离开寓所,不受任何限制——按照赖昌星律师的说法,赖昌星现在可以到他喜欢到的地方,包括“出境旅游”。
赖昌星自举家逃往国外后,自知罪孽深重,把回国受审视為畏途、害怕得要命。為此,中国政府曾多次承诺不对赖昌星判处死刑,並奉劝赖昌星不要再执迷不悟,儘快回来投案自首。而且,赖昌星一案中还有30多人“全部”被司法机关“兑现了政策”,给予了宽大处理,而这一切仅為接赖昌星“回家” ——然而,我们看到,对於这个“怀柔”政策,赖昌星似乎根本就不屑一顾。
赖昌星為何如此“冥顽不灵”?从其主观方面分析,当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侥倖心理在作祟。公安部2004年公佈的数据显示,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幣。但在外逃贪官这个数量庞大的群体中,“不幸”遭到遣返、起诉的“倒楣蛋”极其罕有。既然被“遣返”的“风险”是如此“忽略不计”,赖昌星也就不会打算主动“自缚於阵前”、缴械投降了。
在客观方面,由於中加双方尚未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外逃贪官被遣返回国必將经过一番程式繁冗的、效率乏善可陈的司法程式,这场已打了7年官司暂时仍看不到结束的跡象。法律界人士分析说,赖昌星此番“赖”掉了宵禁令,就意味著他將至少获得两三年的时间可以继续马拉松式的法律诉讼。这也无疑会促使赖昌星还有其他的外逃贪官更加“信心爆棚”。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不久前做客新华网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国家利益、追究赖昌星刑事责任的“合理代价”。但赖昌星“不识抬举”、甚至狂言“走遍加拿大”的事实却告诉我们,所谓的“合理代价说”並不能掩盖我们在处理赖昌星等外逃犯的问题上所面临的尷尬,即使对外逃巨贪实行“怀柔”政策,他们未必就会“买账”。只有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的建设,让贪官捞不著、跑不掉才是根本之策。(东方网作者: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