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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北大,霸道的新闻出版总署

www.creaders.net | 2007-12-22 12:09:11  观察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北大之所以可怜,是因为堂堂北大却无法获得一个《北大商业评论》的出版刊号。北大尽管有副部级的党委书记,有比北京国家图书馆还有名望的图书馆,有出版社,甚至也可以有印刷厂,但最关键的一个舆论平台——《北大商业评论》却不能合法出生。自2003年以来,这个名为《北大商业评论》的连续出版物是以图书的方式出版的,直到2007年5月29日,北大一位叫何志毅的教授才通过河南省的"关系"渠道,为《北大商业评论》领得一个正式的出身证。作为正式刊物,该刊物欲打造成为中国企业家与高层管理人员中较有影响力的商业期刊,还要出版英文版杂志,但包括为数不少的赠阅在内,其目前发行量约为1.5万册。如此可怜的发行数字,比《哈佛商业评论》又有多少差距呢?

《北大商业评论》虽然出生,成为合法的,却是寄生的,因为该刊号的所有权属于河南出版集团下属的《销售与管理》杂志。《北大商业评论》的前身是一本河南的陈旧杂志《中州古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应北大要求允许《中州古今》改名为《北大商业评论》,变相给它上了户口。

从此,《北大商业评论》这个未婚先育的"私生子",却成了"先天不足"的"人家的孩子",它的父亲是河南《销售与管理》,母亲是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销售与市场杂志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又共同出具声明:"甲方和乙方各持有北大商业评论杂志社有限公司的50%的股权;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和分红权。"双方并约定:"一旦发生法定或约定终止事由,刊号归甲方拥有,交还甲方处置;但甲方新办刊物中不得冠有'北大'字样;在合作终止情况下,乙方收回《北大商业评论》的刊名使用权。"

堂堂一个北大,却无法给自己的孩子报一个合法的户口,只能让自己的孩子过继给河南的父亲,让这个孩子只能享受"私生子"待遇。

一旦河南方面与北大方面不再联姻——"离婚",这个孩子或许就是"要么失去父亲,要么失去母亲"的结局,你说《北大商业评论》不可怜吗?不但可怜,连北大一起可怜。

北大不能办自己的刊物,主要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垄断,或在故意难为北大——"北大算个鸟,我不给办你就办不成"。是的,2003年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就同意办《北大商业评论》,但由于光华管理学院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没有刊号,因此,该杂志一直在北大出版社扶持下,以非法方式扭曲操作,以书代刊,维持生存。办刊4年,时刻还提防新闻出版总署随时查处,整天担心受怕的。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严格垄断的图书、刊物出版业始终处于一种"围城"状态。用北京作家苏文洋的话说,就是"城外的人想进去,不得其门而入,只好花钱去买。城里的人想出去,又舍不得丢掉手上的号资源……有一些城里的人根本不想出去,占着茅坑不拉屎,或者是占着茅坑憋死自己。"他认为,一旦国家打破出版总署的垄断,对学术期刊、学术图书实行出版登记备案制,大家都可以出版,占着茅坑的这些人也就解放了,从事适合自己干的工作去了。比如《北大商业评论》就没有必要从远方的河南省寻找寄生的刊物资源了。

刊号资源属于国家垄断,但是真是能够严格垄断吗?非也,比如我看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自己就办了很多刊号,比如与江西合作的《资治文摘》,就是该署下属单位的小金库。我还了解到,某省新闻出版集团为了给一些富裕人事谋福利,谋职业,说"给你们一个刊号,从此你们就不愁没饭吃了"。是的,再看安徽黄山日报的《度假旅游》杂志,居然转让给浙江省出版集团期刊中心经营,后来又转手卖给一个商人办成花卉刊物《兰艺》,由卖给辽宁办什么旅游杂志。一个杂志可以由月刊随意改为半月刊出版,甚至随便出增刊,到了"给钱就卖"的地步,浙江一名叫童伟宏的先生因为接手《度假旅游》编辑权,给某期刊中心支付预交款三四十万,最后却血本无归。浙江省诸暨一陈老板从浙江省期刊中心承包杂志,杂志还未办,就先付刊号费,最后他看期刊中心用意有问题遂终止合作,但预交的钱要不回来,官司打到法庭,最后还不知道谁输谁赢。

刊号垄断,并不总是垄断惹的祸。垄断只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是国家文化专制,国家想给谁刊号就给谁刊号,这就是恩赐。像争取了四年的《北大商业评论》,却连区区一个正式刊号都申请不下来,不得已才与别人合作,借用别人的刊号生存,这正是文化专制的结果。可再看湖北的《知音》杂志集团,他们从来就没有缺过刊号,什么《知音文摘》、《知音纪实》、《知音海外版》、知音文摘报《新周报》等等,甚至《好日子》这样记录日常琐闻的刊物都可以获得出生证,可副部级北大的待遇,却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眼里,还不如一个《知音》更有影响力——说一钱不值也不夸张。

按照《南方周末》评论员笑蜀的话说,北大举办《北大商业评论》的学术力量和经济力量显然是不成问题的,中国市场对于这份刊物的需求也是不成问题的。但受制于刊号因素,一份本来可能前途无量的刊物,至今连能不能成活都成了问题。以北大之尊,举办一份纯财经类刊物尚且门槛如此之高,遑论其余?刊号这个无形资源,本来可以无限再生。正因为可以无限再生,所以按照国际惯例,刊号都是无限供给,按需分配,无须耗费什么成本。可我们的政府却把这种本来属于社会的权利转化成了行政权力。对刊号实行严格的行政管制,即严格的准生证制度,实际上是变可无限再生资源为不可再生资源,变无限供给为有限供给,变平衡供给为紧缺供给,使得刊号奇货可居,从而最大限度地抬升了刊号的成本。所谓刊号,本来不过是一组数字而已,备案即可;但一经行政审批的魔手,身价马上扶摇直上,以至在出版界,以刊号折抵数额不菲的实有资金,在合作出版中占取相应比例的股份。所以,有能力办刊物的领不出刊物许可证,没能力办刊物的却是刊号大量转卖——以前计划经济时代他们占着茅坑不拉屎,现在他们仍然占着茅坑,却要收费了,谁给钱多,就让谁占一会茅坑,拉一会屎。

如此的思想文化专制,只能让可怜的北大更加可怜了。假如中国一旦实行刊号出版登记制,我想北大何止一本《商业评论》,有能力的人可以办更出色的《商业评论》、《人文评论》、《思想评论》、《法治评论》、《艺术评论》等等。据我所知,北大创办100周年之前一段时期,时为北大学生的余杰、许知远、徐晋如、高巍等朋友,他们早就办过自己的刊物和文集,许知远就办有出色的《微光》读物,余杰出版有自己的文集《远方》、《行者》、《思人》等出版物。这些优秀的人才,只要给他们平台,给他们资源,他们完全可以在北大发挥其卓越才能,大有作为,甚至更为优秀的出版家也是很有可能。但是,在新闻出版垄断的今天,思想文化也统统垄断,所以,才出现了如此可怜的北大,以及如此可怜的《北大商业评论》。这都是党文化的结果,党文化不终结,不但新闻出版自由没有可能,思想文化自由更没可能。所以,今天的北大,已经不仅仅是可怜了,而是十足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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