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香港演艺圈大哥大成龙一句,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鞠躬道歉后,风平浪静,成龙的演艺事业,并未因为小龙女事件而遥远欲坠,反而西进好莱坞,大红大紫。
陈冠希做了全天下男人都想做的事(因为他单身,女方也心甘情愿,并不能说是犯错),在2008年1月27日被揭发流传,即使拖出祖宗八代,千百万次道歉,至今仍无法知道「停损点」何在,可说搞得身败名裂。成龙与陈冠希「犯行」的时候,都是男方你情,女方我愿,不同的是,一个没有影音纪录(搞不好有,但我们不知),一个没有;一个已婚,一个未婚;一个留下种,一个没有。
两人都劈腿,陈冠希是自由之身,背负的罪孽理应不若成龙沉重,却为何迟迟无法停损?关键在於,世人的好奇心与偷窥欲,媒体的钻孔与竞逐,传播者的炫耀心与满足感,科技的神通与无远佛界……,其实让陈冠希受伤惨重的不是他自己与他的女人们,而是树状图之外、事不干己的第三者与传播工具。
蒋中正与蒋经国的日记,被视为国宝,文字是他们记录生活、情感与心灵的工具。陈冠希的淫欲日记,是他自己的宝贝,影音是他纪录情欲生活与狂想意境的工具。人相学大师萧湘居士说,陈冠希有一双「鸡睛」,行径才会像「淫虫」一样,也许他说的八九不离十,但是陈冠希有这个本事,让他的女人们服服贴贴,百分之百配合演出,也是奇葩一个!陈冠希没有召妓,没有买卖,没有强迫,没有威胁,并未违法,只是违反「约定俗成」、「人为的」社会制约与道德规?,但这些社会制约与道德规?真的符合人性与自然吗?
在我看来,陈冠希淫欲日记事件至少有七大贡献,不该被猛追喊打,应该被记功嘉奖,第一,影音日记,创意十足;第二,发?方式,让社会少一个可能的强暴犯或变态狂;第三,他帮全天下男人完成了,一个想做又无法做到的伟业;第四,突显不公平性,他跟成龙受到相当大的差别待遇;第五,被动的牺牲小我,丰富全华人世界的八卦生活与偷窥欲望;第六,让男人跟女人进一步认识彼此;第七,让世人认清偶像明星的真面目。如此看来,我们怎能不为陈冠希淫欲日记掌声鼓励鼓励呢!
胡瓜曾经身陷又「淫」又「赌」风波,杨宗纬有「谎报」事件,林晓培「烂醉撞死人」,裴琳「吸毒」,沈殿霞「狂吃」又沉迷「麻将」小甜甜布兰妮「精神崩溃」……,国内外偶像明星、演艺人员惊爆吃喝嫖赌的丑闻屡见不鲜,您以为这是少数案例吗?也许是,但也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看看演艺圈的丑态,从今以后,我们还要把那些人捧上天、当仙女看吗?
相信您、我,或您的家人、朋友,都曾经有过「偶像崇拜」的那一段青涩经历,砸钱买CD、杂志、照片、海报……,上网标购限量公仔、签名书、明星二手衣……,现在该醒醒了吧!因为也许您爱上却摸不着的偶像明星,很可能是负心汉、欲女、骗子、毒犯、杀人凶手…,但你却不知道,还把他们美化成超完美情人。
从现在起,欣赏偶像明星、演艺人员,品味他们的「才艺」及「容貌」就好,因为他们走红的主要条件,不过是上述两项罢了,通俗又肤浅;道德与操守,从来不是他们被经纪公司挖掘与培养的重点与条件。如果您现在还在花大钱爱他们,饱满他们的荷包,不如把钱省下来,好好爱自己,或回馈社会,帮助弱势族群来得有意义多了。
(原题:陈冠希淫欲日记的七大贡献●作者糖果小侠,女,新店,大毕,任职於某金控公司。简介表示,生活是死的,脑袋是活的,加入创意就会快乐。本文为ETtoday.com网友提供,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糖果小侠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