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网友晓喻来稿:中加两国的旅游目的地协议“ADS”签署以来,加国上下从政府官员到商界
都对前景充满了乐观的期望。从加东到加西的一百多家长年经营中国商务考察团业务的华人旅游公司,虽然都深知“ADS”这块大饼对加国旅游业界而言,利润空间并不很大,而且接待“ADS”旅游团,还不可避免地会冲击加国旅游市场上比较规范的秩序,但是他们还是摩拳擦掌,打算在接待“ADS”团方面发挥长处,一试身手。
但是迄今为止,在加国旅游协会“TIAC”的名单上,申请接待“ADS”旅游团业务的加拿大旅游公司只有十六家,这里还包括了并不专注于中国业务,纯粹为了捧场给面子而报名申请的加国旅游界的“名牌企业”Bruce Burton旅游公司以及一些没有接中国团经验,以经营本地游客的国内及海外旅游业务为主的香港背景的旅游公司。加国旅游协会铆足了劲做宣传推介,结果只有区区十几家旅游公司申请接待中国的“ADS”旅游团。九成以上的在多伦多、蒙特利尔、温哥华的在接待中国大陆游客方面赢得良好口碑的华人旅游公司都没有报名申请,其原因耐人寻味。是这些旅游公司不具备接待实力?还是他们对做中国“ADS”团的生意根本就不感兴趣?如果说这些公司的实力有问题,那么自从一九九五年以来,他们已经接待了近一百万中国商务考察团的游客。由于他们的工作,在中国旅游界,人们一直将加拿大视作“最后的旅游净土” , 这样的褒扬,似乎就已经是一种资格的肯定和认可了。如果说这些公司对“ADS”没有兴趣,那么以他们的同种同源的文化背景及在商言商的生意原则而言,似乎也没有理由刻意要与“ADS”业务保持距离。加国旅游协会的名单上接“ADS” 团的旅游公司如此之少,如此地与旅游业界的大量符合接待资格的公司数目不成比例,其关键原因还在于加国旅游协会本身。
由于中国旅游局在“ADS”协议签署后,曾提出要让加国有资格的旅游公司接待“ADS”旅游团,因此加国政府也就委托了旅游协会这一松散的行业团体制定方案。而一无中国业务经验,二没有广泛征询华人业界意见的加国旅游协会仅化了两个月时间,就闭门造车制定了一项脱离实际、并且征收巨额申请费的“中国计划”。任何旅游公司,不管你有多少年接中国团的经验,不管你是否已合法登记注册,不管你是否已在其它的旅游协会缴过年费,如果你想做中国的“ADS”生意就必须对加国旅游协会的“中国计划”就范,乖乖地送上巨额申请费。
加国旅游协会的这一为“ADS”团而泡制的“中国计划”出笼后,由于其明显地荒谬和违反加国现有的法律精神,当即受到了绝大多数的原本打算为接中国“ADS”团而努力的华人旅游公司的反对。安省华人旅游同业协会和加中旅游协会以及许多华人旅游公司都纷纷表态,杯葛加国旅游协会的“中国计划”,他们声言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那怕是不做“ADS”生意,也不应该对不合理、明显违反法律的“中国计划” 俯首听耳。由于绝大多数有经验的华人旅游公司的抵制,目前业界出现了一种怪象,一些在“中国计划”接待资格名单榜上有名的旅游公司面对一批批“ADS”团,却没有足够的导游和车辆应付。这些公司为了不放弃做生意,不得不向在接待名单榜上无名的旅游公司借导游和租车,而一些没有申请加入“中国计划”的旅游公司在市场需求之下,照样也可以做起了“ADS” 团的二手或者三手的生意。
在加拿大,任何旅游公司只要经过依法商业注册,具有合格的保险,就可以从事旅游业务。他们即可以做本地旅游业务,也可以做国际游客的生意。他们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不需要任何特许,去接韩国团、日本团、美国团、欧洲团、澳大利亚团。如果发生旅游质量问题,也自然可循消费者协会或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中国旅游局要求加国提供另外的所谓合格的旅游公司名单及加国旅游协会为了这一要求而制定了荒唐的“中国计划”,无疑是叠床架屋、狗尾续貂的多此一举。在本质上也抵触了加国现存的商业登记,商业保险,行业自律的法规和规范,经不起任何司法挑战。
绝大多数有经验,有实力,真正具备资格的华人旅游公司,抵制加国旅游协会为中国“ADS”团而制定的“中国计划”,说明了协会在如何接待中国“ADS”团方面,根本没有与业界取得共识。这种天马行空、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的做法,不但让中国旅游局的良苦用心无法落实,而且加国旅游业界的利益也会受到伤害。届时,加拿大的旅游市场只会乱成一团,最终受到最大影响的还是中国的“ADS” 团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