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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夸大乌坎事件的政治意义 与冼岩商榷

www.creaders.net | 2012-01-09 16:19:0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网友沙鸥来稿:12月20日,持续数月的广东乌坎事件终于出现转机,令人欣慰。作为备受世人瞩目的事件,又正值十八大前夕,海内外舆论又一次“遵循惯例”,从事件的蛛丝马迹中寻找种种政治解读。大致上有两种解读:一是本次事件涉及的中南海高层博弈,二是本次事件对今后中国政治尤其是政治体制的影响。

        乌坎事件渐告平息有两个原因:一是乌坎村民在抗争过程中的整体理性姿态,始终把事件控制在“维权”的范围内,拒绝外界赋予的政治性含义,给广东政府的各种选择留出了空间,从而保持了事件出现转机的必要前提;二是,乌坎事件已经持续数月,地方政府已经使用了包括强力压制在内的各种手段,最后采取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最没有政治性的“政治手段”,即回应村民的诉求,因为村民的诉求本身是没有政治性的。

       问题在于,外界恰恰赋予了乌坎事件的解决方式太多的政治含义。除了演义出五花八门的“中南海故事”外,还过分夸大了乌坎事件的解决方式对中国今后政治体制的影响。

       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关于本次事件,中南海高层到底有没有什么内幕,对明年十八大的人事布局到底有何影响,外界根本无从得知,它除了提供给人们各种想象空间和故事素材,没有任何意义。而乌坎事件的所形成的现实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这就是社会舆论对此的后续反应。

       乌坎事件最被外界所关注的是广东政府承认村民自治组织委为合法组织,认为这是中共执政62年的首次,具有政治上的“破冰”意义。冼岩先生最近一篇文章《乌坎事件,胡江隔空过招》很有代表性。在这篇文章中,除去冼先生一贯的“扬薄贬汪”的政治立场和“中南海演义”外,冼先生有一个观点十分重要,很有代表性,值得商榷。

        冼先生认为“将执政党的权威确立到每个村庄和社区,是中国模式的核心奥秘和基因密码”,因此,广东政府对乌坎事件的处置方式(主要是对乌坎村民自治组织的承认),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效仿和推行,则会破坏中国模式独特的高效率优势,因为“而村民(社区)自治,却是民主体制的基础秩序。用民主体制的基础秩序替换集权体制的基础秩序,无异于自己挖自己的墙脚。”。

       首先要明确,中国现在所谓的“集权体制”主要指政治体制,它包括两大内容:1,执政党的组织体制;2,国家机构的行政体制。它凌驾于社会体制和经济体制之上,构成对后两者的管理地位。

       初晓中国体制变革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去政治化和去行政化,村级党支部只是乡镇党委的分支机构,并不对农村党员构成组织管辖权,村级机构也基本上已经退出了中国行政体制的序列,归入到社会体制的范畴。

       而村民自治作为行政改革的一部分,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在中国的农村推行,并已经是中国现行社会体制的一部分。乌坎村自治组织的自治性质也许比一般的村民自治更加彻底,它也许是未来农村(社区)体制发展的一个方向,但它仅局限于社会体制的层面,在外部影响而不是从内部破坏现行的行政体制。

       村民(社区)自治后也许会出现一个个分散的民间组织,如同各类公民组织,但并不影响现有集权体制的完整性,在中国历史上,“皇权不下县”是个传统,但是中国的集权体制依然延续了近两千年之久,因此根本谈不上“而村民(社区)自治,却是民主体制的基础秩序。用民主体制的基础秩序替换集权体制的基础秩序,无异于自己挖自己的墙脚。”。以冼岩先生为代表的观点也许适用于40年前的中国,适用于现在的朝鲜,但是并不适用于现在的中国。

       另一方面,中国模式的核心优势是政府调动社会资源的高效率,这应该是认可“中国模式”这一概念的人的共识,但是这与“将执政党的权威确立到每个村庄和社区”根本是两回事,与村民(社区)自治更没有冲突。

       在中国,政府调动社会资源的高效率主要依赖三方面:一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动员能力;二是政府对经济资源的动员能力;三是政府对社会人员的动员能力。在集权体制下,这三个方面对应了三种权力关系: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人事权;政府机构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权,政府机构对社会人员的行政管理权。

       而这三方面恰恰与村庄和社区关系不大。因为在改革开放后,经过各种行政改革,在中国的行政序列中,乡镇成了最低一级行政机构,而县级局(委)则是县级政府的代表机构。各乡镇与各县级局(委)一纵一横,掌握着管理企业和居民个体的基本权力,因此,构成现在中国集权体制的权力基础在乡镇和县级局(委),并不在于村庄(社区),真正决定政府动员效率的基层机构是各级乡镇(街道)和县级局(委)。而村庄(社区)由于并不掌握行政和经济管理权,是被动员的对象而非动员的主体,村民(社区)自治并不会损害现行体制的高效率。

       乌坎事件的初步解决只是给未来中国政府和社会提供了一种利益博弈的解决思路,一种可能选项,它不可能成为未来群体性事件的一种标准模式,因为中国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其动机和方式都不相同,因此赋予其带有普遍性的政治意义也许只是一厢情愿。

        同时,在各类维权性质的群体事件中,政府和维权者本身去政治化固然是解决此类事件的基本前提,但作为第三方的围观者和媒体也应该有这种意识,从而创造出宽松的社会环境,为中国社会积累寸进之功提供机会。这一点,本次乌坎事件的博弈双方已经走在了中国社会的前列,也许这才应该是本次乌坎事件的最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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