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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澄:应该重写中国共产党历史

www.creaders.net | 2018-07-31 10:25:45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Creaders.Net)读者刘元澄来稿:应该重写中国共产党历史 --- 其中老路只有15年,而包产到户分田到户75年

简介:党的执政历史,有一段叫老路,封闭保守的老路 ,只占前30年的一半; 其中第一次是1958年的大跃进,一共五年。 第2次是文革十年, 加起来15年。只占改革前30年的一半。 从解放到57年,是分田到户。不是社会主义,是新民主主义; 前30年中还有一次是62年到66年,是包产到户,那应该是第一次改革。

至于解放前的革命根据地,都是分田到户; 所以除了解放后15年的老路,其他75年全都是包产到户,分田到户。

当前 ,有一种思潮,过多强调了“消灭私有制”, 忽视了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而且引用共产党宣言中的“消灭私有制”时,存在有断章取义的现象,丢开了上下文中的“剥削”,不分剥削者的私有和劳动者的私有,明显扩大了私有制的范围,把劳动人民的私有也列入万恶的私有制范围 ,实际就是否定了劳动者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把改革后的劳动者财产划入私有制范围,使改革者受到很大的压力,使他们放不开手脚,阻碍了改革的进展。

一. 从前30年谈起

有一种习惯的提法,将解放后的历史,分为改革前30年和后30年。不少人认为,前30年也是有成绩的,例如刚解放那些年,生产力发展的不错。

说得好,是发展的不错,但是那不是老路成功的依据。恰恰相反,那是新路成功的标志,请回忆一下,初解放那几年,那可是分田到户,如果说包产到户都被某些人说成修正主义,那么分田到户可是比修正主义更加修正主义。

57年,一些地方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到了1958年,全面建立了人民公社的公有制,开始了第1次老路的尝试, 从理论上分析,那是无限美好;消灭了私有制,消灭了剥削,吃饭不要钱,无论是医保、养老、教育、住房、人民公社全部解决;可惜的是,结果並没有能解决 。那时全国人民挨饿,只有高干、高级知识分子每月才有三斤小麦面 ,达不到今天的老百姓水平。而且曾经是饿殍遍野,很多地方出现了饿死人的现象。显然不如刚刚解放时候的“分田到户”。

一天天,挨到62年,已经到了实在搞不下去的地步,不得不把刘××推上前台,搞包产到户 ,“包产到户”这是个改革出现的名字,果然是一条新路,经济真的渐渐恢复了;碰巧,1964年还爆炸了第1颗原子弹。当然是碰巧,只是同时发生,与包产到户没有直接的联系 。接着六六年开始的文革,以批判包产到户为旗帜,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开始,这是第2次老路。报纸上对这次老路有很多赞美,应该是辉煌的十年;可是依然没有能实现辉煌 。而是相反,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崩溃,意味着垮台;也就是说 ,人民政权到了垮台的边缘,到了亡党亡国的边缘。当然比58年第一次老路好一点,没有饿死人。

历史上还有一个有趣的事例,那就是1928年12月实行的井岗山土地法,只有短短的四个月就夭折了,就赶紧纠正。那一次也是跟老路差不多 ,那是从苏联引进来的具有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不是分田到户,而是土地归苏维埃政府 。虽然表面上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虽然从理论上分析, 优越性很多,解决了旧社会的一切矛盾,是一个无限美好的社会。但毕竟是苏联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不是中国特色,自然水土不服。结果呢,首先是兵员不足,老百姓不愿意参军。要知道,革命根据地如果没有人当兵,那么很快就会被敌人消灭 ;然后是税收不足,红色政权难以维持。

怎么办? 红色政权面临着灭亡的危险,只有改,必须改,改掉这些老路的规定 。于是1929年4月开始实行新的“兴国土地法”,分田到户。果然面貌大改变,首先解决了征兵问题。(详细见2007年中央电视台:“兴国土地法”的威力 ) 当时兴国县只有28万人口,居然有8.8万人参军、参加赤卫队。红色政权终于挺过来了,而且有了大发展 。当然这里要强调的是,这次决策是中央全体领导的决定,包括先前有不同意见的领导,现在都一致了。

二. 包产到户的实质是还权于民 

有一个误区,认为包产到户是小生产的胜利,个体生产的胜利,在目前可以,但是只是临时的,将来还是要大生产,还是要公有,国有。 笔者认为: 这只是书本上的分析,理论上的分析 ,能不能经得住实践的检验,难说 。过去老路已经试验过两次,五八年一次,六六年一次,都失败了,而且失败的很惨,不如走新路。

代表产权的四大权利, 有占用权、使用权、分配权、土地处置权 。包产到户已经把三项权力交给了农民。政府下放了产权的75% 。

举个例子,就单说分配受益权的下放,农民收多少全归自己,与过去人民公社的公有制相比,那个时候分配权在政府,而且是公务员中的少数领导干部掌握。 结果是,农民在公有土地上,出工不出力。在自留地上却是拼命干。为什么?从当时的统计数字看,大量的生产队 ,整劳动力一个月收入也就是3---5元,自留地收入当然要翻几倍。能怪农民不好好干活吗 ?实行了包产到户,全部土地都成了自留地,全部土地都拼命干,能不翻几番吗?

第2个例子, 使用权归于农民, 过去 使用权包括的生产决定权归领导,归公务员中的领导干部,以政治任务为准,不是人民需求,不是市场。 甚至于出现了沙土地种水稻的命令, 水漏光了还要强制执行 ;谁反对就批斗谁, 结果颗粒无收 。实行包产到户了 ,哪个农民会这样做呢? 哪个会在沙土地上种水稻呢? 如果有,那一定是傻子, 不过,过去的某些领导干部真的是傻子。

第3个例子,过去,农民没有分配收益权,包括经营权 ,粮食必须统购统销,低于市场价 ,政府强制收购;干部们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 ,为了得到提拔,为了不挨批斗, 谎报产量,亩产10万斤,到处放卫星 。他们不知道这谎报产量的后果吗,不知道这是不忠于党吗,知道;他们不知道交公粮的比例吗,知道,按高产、放卫星的比例交公粮,农民连口粮都要上交,也不够数。干部不懂吗?最后将会挨饿,他们也知道。这一次已经不是傻事了,这是害国害民。但是大家都这样做,谁敢时事求是,上报真实产量的,谁就被撤职,被批斗,谁敢实事求是呢 。一天一毛钱的收入,还得用粮票,依然买不到一斤粮食,还要养孩子,老人,怎么熬过来的?包产到户后, 谎报产量没有什么用处,还有谎报产量的农民吗?如果有的话,那一定是疯子。

这就是还权于民,这己经靠近了“耕者有其田”。

包产到户的领导怎么就是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呢,土地包给地主了吗 ?“包产到户”雇工了吗,剥削了吗,真的走资本主义道路了吗,没有。土地包给谁了?包给全体农民, 这叫不叫大家都有 ,这是不是全体农民都有,是不是社会所有?这才是社会主义,这才是公有。真正的社会主义,真正的大家都有 。

有人说包产到户是资本主义复辟,贫下中农会受二遍苦。社会大乱,共产党会下台,千百万人头会落地;事实可是正好相反 ,人们自己解决了吃饭问题,不靠政府救济了。社会更加安定了 ,人民对党更加信任了。不用批斗任何人,生产也上去了。不必检举揭发,人与人更和谐了。

如果不走这条路,如果倒回去,能够比现在好吗?

如果把权力都收回来,农民的 使用权,农民的分配权,农民的经营权都交给上级政府。那么怎么去保证干部不谎报产量? 因为干部要想得到提拔,,必须按照上级的  脸色办事,上级也需要高产,才能鼓舞人心,才能增强信心,才能得到提拔;他们必须要把自己的成绩报的很大 ,必须要高产,不高产就会被插白旗,就会撤职,批斗。所以没有办法阻挡住谎报产量,就还会出现亩产10万斤,还会把口量也强行上交,还会饿死人 。如果把全部权力上交政府,把使用权上交给上级领导 ,能保证没有瞎指挥吗 ,比如说县长决策生产什么品种,今年生产50万亩小麦,100万亩水稻,等等等等。谁敢不执行,管他什么沙土地,谁敢反对党的领导,不是批斗就是劳教。如果省长再大笔一挥,再修改县长的决定,几百万亩的事,高速度就决定了。只要上级喜欢,管得着下面的不同情况吗,谁提不同意见,就是阶级敌人。60年的惨不忍睹的现象,能避免吗。如果把分配权交给上级政府 ,能保证比包产到户分的更多吗? 干部都想显示社会主义集中权利的优越性呢,怎么能显示 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呢?首先,包产到户己经把所有的收获都给农民了,比起包产到户全部得到, 再也不可能更多的分配了。要想想,按照干部的思维,人民公社要积累,生产队要留成,干部要补贴,政治学习记工分,民兵要记工分,搞阶级斗争要记工分,最后到农民手里的一定很少,农民干活积极性必然不高 ,生产下降,生产不出来粮食,又不准进城打工,那么60年吃不上饭的现象,还会出现。农民吃不上饭,城市也要跟着挨饿。

三. 与走老路的朋友商確

一些走老路的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一个很有道理 的问题;包产到户,有劳动力的就富起来,缺劳动力的,孩子多的,就穷了,收入差距拉大,一些人太富,一些人家太穷,两极分化,就回到旧社会。 啊,我不能不沉思,你们为弱势群体着想,使我感动;但是按照所谓公有制的办法已经试了两次,五八年一次,六六年一次,两次都没有实现这个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且都很惨,都不如62年的包产到户,也不如刚解放的分田到户。怎么办?我想对这种缺劳动力的,对天灾人祸的,有两种办法,一种是靠社会保险,改革以后 就是靠这种办法,还是不错的,至少没有挨过饿。另一个办法是,你们的办法,回到人民公社的大锅饭,按照你们那种办法,把分配权交给政府,所谓公有制、国有制,占有权不属于农民,接近平均主义的分配,恐怕还会出现 出工不出力的现象,生产又上不去,分配只能减少。人民公社规定的那些优越性,能不能实现。比如吃饭不要钱,医保,教育、住房免费等等等等 ,生产上不去,应该什么都没有保证。

四. 不能把私有制扩大化

还记得大队干部组织民兵,换家挨户去逮鸡,杀鸡吗?去割资本主义尾巴吗?从理论上分析,当时说得很有道理,是私人养鸡,生了蛋也是私人的,是私有制,不是公有制,破坏了公有制,助长了发财致富的 资产阶级思想, 腐蚀了集体经济,坚决打击,坚决消灭。

这是一个典型的私有制扩大化 。

劳动人民靠勤劳挣点油盐钱 ,剥削谁了,剥削别的社员了吗?没有。雇工了吗?没有。怎么就成了资本主义呢?怎么把辛勤劳动就说成资本主义剥削呢?那劳动居然成了打击目标,是不是太偏激了。 马克思为什么把剥削确定在雇工八人以上,难道雇工七个人就没有剥削吗?按照走老路的想法,雇工一个人也是剝削,不雇一个人的生产,个人拥有生产资料,也是私有制,没有剥削的私有也要消灭,这么说马克思错了 ?不,马克思还是对的,雇工少于七个人,雇主是要劳动的,要操心、要担风险。这是发展生产,解决就业,同时又满足人民的产品需求,有利于生产力的一种生产关系。这正是需要重建的个人所有制。劳动产品归劳动者所有,或者叫---归劳动者私有,这是天经地义。无论什么社会,管他什么主义,都必须按这条规律来办。都必须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果实。

首先,一个人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劳动 。劳动的成果当然归劳动者私人所有。这种劳动者的私有财产当然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受到一切政府的保护。共产党就是为了帮助劳动人民,夺回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才成立了共产党。作为工人农民的劳动成果,这个劳动成果夺回来以后,不就是劳动者私有吗 ?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消费资料,无论是劳动工具,还是汽车,无论是吃的大米,都是劳动者劳动的结果。当然属于私人所有,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存在,就会有一个一个个人所有的劳动工具和吃的东西。当然,只要世界上还有两个人存在,就可能有两个人共同使用的工具,但每个人占有多少,应该是清清楚楚的,可以分开,可以重新组合。

合法的个人财产放到银行里叫私有,放到公司里就是股份,就是集体所有。交税就是国有。没有个人所有就没有国有,就没有集体所有,就没有公有。个人所有组成公有 ,也可以说私有组成公有。 要想消灭个人所有,必须消灭个人。

生产资料是一个一个的个人创造的,为什么个人不能拥有 ?集体不是个人组成的吗?集体所有不是个人所有组成的吗?是天上掉下来的吗?劳动者怎么不能拥有自己创造的生产资料呢?何况现在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在市场上可以交换,已经分不清了,通通叫做财产 。个人财产不在于多少,只要是劳动的、合法的。例如袁隆平如果按技术分成,它可以提取增产的30%,几百个亿应该不成问题,不要怕他拿的多,农民增长的更多;这种个人所有,这种私有合理合法,收入差距再大也没有关系。他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当然贪官贪一分钱也不行,收入差距再小也不行。人们恨贪官,并不恨科学家拿的分成多 。     

今天的企业家只要是劳动所得的,都应该是合法的;那么,投资算不算合法,应该不应该参与分配呢?是不是剥削呢?

首先,我们从银行利息谈起,按照机械唯物论看,利息是比存款多出来的,多的收入就是剥削。但是,按照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看,银行用你的钱投资扩大再生产,增产了,从增加的收入拿一点给投资者,当然是应该。明白了这一步,我们下面可以分四步来讨论。

 第1步:投资者的投资产生了企业,解决了就业,增加了税收,满足了人民大众的消费需要。一切都是正能量;否则,不投资,不办企业,工人也不能就业,政府也没有税收,科学技术的产品也得不到推广,人民买不到产品,什么都没有。

第2步:生产,生产这个环节依然对各方面有利的;

第3步,是销售,与市场交换,实现了社会价值,工人、投资者、国家 都有收入,科技产品得到推广,这是正能量 。

第4步:分配,这个环节有争议,有可能产生剥削,也可能不剥削 ;工人得少了叫剥削,投资者一分钱都不得,就叫不剥削吗?这是过去的定义,好不好呢?结果呢?投资者一分不得,自然没有人投资,工厂不投产。谁都没有一分钱。所以还不如让投资者也得一部分 。投资,是投资者过去的劳动(贪腐当然除外),(应该是合乎国家法律的收入),而且这个资金立刻能换成原料,换成技术,专利,厂房,等等,这些生产要素当然应该参与分配。投资者应该分多少比例呢?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购买不同的专利技术,分配比例不同,选择的产品不同,利润不同,比例都不一样。

最后分配的比例还是要由市场决定,就是说,还是要由整个人民的需要决定。如果劳动力紧缺的时候,那么工人的工资就应该增加。如果投资特别缺少的时候,那么投资者的分配比例就会增加。这在劳资双方都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就是符合国家的规定,比如工人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双方的收入分配应该双方都能够满意为止,不能强制。

现在我们想再举一个例子,在解放前,在革命根据地 ,打土豪分田地,这个口号一直伴随着中国革命的成功和全国的胜利,应该是一个值得歌颂、值得骄傲的事情。可是按照走老路的观点,打土豪分田地,那田地不是分给私人了吗?而且土地可以买卖,那完全是私有制,完全是我们要消灭的私有制,按照这些走老路的朋友的这种观点,把私有制扩大化,然后不分剥削和劳动的私有,只要私有就不行,必须消灭。这么说共产党干了几十年革命,一直在搞土地私有制,一直在搞资本主义了?走老路的朋友们,你们这不是否认共产党几十年的成绩吗? 你们不是否认了共产党的全部领导人吗?从主席到副主席,到委员,全被你们否定了 。你们这不是十足的反党言论吗 。要知道劳动者私有,也叫个人所有,不是剥削,他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是万恶的私有制。

五. 世界发展的唯一方向是公有、国有吗

还有一个误区,认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是小生产,只能是暂时的,将来还是要大生产,国有的。共产党宣言有一句话,“社会化的大生产与私人占有相矛盾”。

应该说,社会化的大生产是一种发展趋势,对的;但是,它仅仅是一种趋势,而不是全部趋势,各种趋势是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不是某一个理论决定的。

社会生产过程当中,化整为零,把大汽车的零件交给小企业做,交给个体户做,是常见的,不见得都向大生产转换。由于老板能力差,或者资金缺少,缩小生产,也很多。一个大国營的股份卖给几万个私人,产权分散,也是发展生产的有力手段。居民稀少的村庄,不必建大国營商场,个体户却很适应,容易发展。国營旅馆叫苦,说怎么也竞争不过私人,怎么也竞争不过夫妻旅馆,说明有时候,小也是一个发展趋势。在不少地方,小也有优势,是大无法取代的;在大生产相当发达的国家,美国,中小企业到今天还占有95%,共产党宣言一百年了,大生产比例沒有什么增加。

许多中小企业,一百人左右,由于资金有限,人才有限,领导能力有限,想扩大,扩大不了,只能维持现状,几十年,上百年,很多这样的例子。这么看来,维持现有规模,也是一种趋势,这是第三种趋势。

有了大航空母舰,就可以扔掉小兵舰吗?有了大地球,就可以消灭小分子吗?

总而言之,相当长时间里,生产规模有大有小,国營,大生产不是唯一的发展方向。国營不代表光榮,个体不是坏蛋,大家都是平等的公民,一样的交税做贡献,党的阳光对任何人都应该一样温暖。

一个工厂生产一个,或几个产品,容易跟上千变万化的市场,企业自己是独立的实体,独立承担风险,才有压力,才有动力。如果几十万种产品统统归国家所有,难免大鍋饭,效率低下,让政治家兼职企业家,也太辛苦了,下面干部喜欢讨好领导,喜欢多报成绩,有害上级决策,难啊。

不少宣布实行私有制的国家,实际上不可能仅仅有私有财产,他们都有股份公司,都有公有财产,例如城市道路,例如军队。实际上都是多种所有制,与改革后的中国一样, 看来,东西方的意识形态是有可能统一的,中美两国也是可以和谐的。

应该以生产力的发展为第一标准,不能以所有制这个中间标准为第一标准,也不能以某一理论为第一标准,而是以人民大众的实践为最高标准。

劳动者的私有与公有不是对立的,更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不必一个消灭另一个。

任何地方难免有矛盾,但是都是可以解决的,用消灭,杀人的办法去解决,应该属于初级的解决办法,迫不得已的办法。人类正在走向高级,用和谐化解矛盾,是高级办法,人类一定会走向成熟,和谐,一定能够学会和谐代替杀人。

(自由作者评论,不代表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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